一种电子配件包装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13297发布日期:2018-06-05 21:22阅读:15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子配件包装盒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包装盒,尤其涉及一种电子配件的包装盒。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用于包装电子配件的包装盒通常为六面方形,顶端设有悬挂件,能够挂在墙壁的水平挂钩上,但这种包装盒至少存在如下缺陷:第一,无法随时随地摆放展示,还需要配合展示架;第二,具有厚度的盒体排列在水平挂钩上不方便手持摘取。

因此,亟需一种能够随时随地摆放展示,且手持方便的电子配件包装盒。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随时随地摆放展示,且手持方便的电子配件包装盒。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子配件包装盒,包括:第一片状壳体;第二片状壳体,所述第二片状壳体上部设有第一折线,所述第一片状壳体与所述第二片状壳体的顶端至所述第一折线的位置固定连接,所述第二片状壳体的下部设有第二折线,所述第一片状壳体与第二片状壳体的底端至所述第二折线的位置磁性连接,所述第一折线与所述第二折线的位置可弯折;所述第一折线与所述第二折线之间形成所述第二片状壳体的中部,所述第二片状壳体的中部与所述第一片状壳体的对应位置磁性连接;所述第二片状壳体的中部设有向外凸出的第二收容槽,用于收容数据线;所述第一片状壳体的对应位置设有向外凸出的第一收容槽,用于收容电子配件;所述第二片状壳体的顶端可旋转地安装有悬挂部。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第一收容槽和/或第二收容槽为透明槽。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第一片状壳体与所述第二片状壳体为纸壳或塑料壳。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第一片状壳体和所述第二片状壳体第二折线到底端的位置分别设有磁性相反的磁铁。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第一片状壳体和所述第二片状壳体的中部位置分别设有磁性相反的磁铁。

实施本实用新型,能够得到以下有益效果:第一片状壳体和第二片状壳体通过局部连接,使第二片状壳体的下部与第一片状壳体的下部形成人字形支撑架,能够用于即时摆放展示,磁性连接为方便、可重复使用的连接,解决了传统一次性包装拆掉后就不能再使用的缺陷,第一收容槽和第二收容槽使数据线和电子配件分开放置,放置相互磨损,第二片状壳体设有悬挂部可以同时适用于水平挂钩的场合。第一收容槽和/或第二收容槽为透明槽,使得消费者不拆包装也能清楚看到电子配件的外观。第一片状壳体与第二片状壳体为纸壳或塑料壳,材料简单易实现。第一片状壳体和第二片状壳体第二折线到底端的位置分别设有磁性相反的磁铁,第一片状壳体和第二片状壳体的中部位置分别设有磁性相反的磁铁,材料简单易实现。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子配件包装盒的透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电子配件包装盒的第一片状壳体和第二片状壳体展开后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所示电子配件包装盒第一使用状态参考图;

图4为图1所示电子配件包装盒第二使用状态参考图;

图5为图1所示电子配件包装盒第三使用状态参考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考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子配件包装盒,包括:第一片状壳体100;第二片状壳体200,第二片状壳体200上部设有第一折线202,第一片状壳体100与第二片状壳体200的顶端至第一折线202的位置固定连接,第二片状壳体100的下部设有第二折线204,第一片状壳体100与第二片状壳体200的底端至第二折线204的位置磁性连接,第一折线202与第二折线204的位置可弯折;第一折线202与第二折线204之间形成第二片状壳体的中部,第二片状壳体200的中部与第一片状壳体100的对应位置磁性连接;第二片状壳体200的中部设有向外凸出的第二收容槽206,用于收容数据线;第一片状壳体100的对应位置设有向外凸出的第一收容槽102,用于收容电子配件;第二片状壳体200的顶端可旋转地安装有悬挂部208。第一收容槽102和/或第二收容槽206为透明槽。第一片状壳体100与第二片状壳体200为纸壳或塑料壳。第一片状壳体100和第二片状壳体200第二折线204到底端的位置分别设有磁性相反的磁铁300。第一片状壳体100和第二片状壳体200的中部位置分别设有磁性相反的磁铁300。

参考图3-图5,图3所示为在适用于悬挂场合时,第一片状壳体100与第二片状壳体200上中下部均连接,且此时悬挂部208向上旋转翻出。图4所示为适用于直立摆放展示的场合,第二片状壳体200下部沿第二折线204向外弯折,与第一片状壳体100形成人字形支撑架,可以随时随地直立摆放展示。图5所示为需要取出电子配件和数据线的场合,第二片状壳体200沿第一折线向外弯折,第二片状壳体200的中部与第一片状壳体100断开。

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如对各个实施例中的不同特征进行组合等,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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