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与板材镶嵌的五金框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46208发布日期:2018-09-14 23:23阅读:16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框架,具体是一种与板材镶嵌的五金框架。



背景技术:

盒,盛东西的器皿;一般较小,大多有盖;盒底盖相合或抽屉式的一种盛器;从“皿”, 表示与器皿有关;一种由盖、底组合成或如抽屉的盛器,装放食物、药品或化妆品用具等;按用途分,有食品盒、香盒、粉盒、药盒、镜盒、油盒、黛盒、盒、文具盒、棋盒等;其形制有圆形、长方、八角形、瓜形、石榴式、桃式、双鸟式、方胜式、银锭式、朵花式、镂空式、委角式、菊瓣式、筒式等;唐代以后各地广为烧制。

以前板材拼接成盒子、盘子,主要依靠打胶、铆钉,组装人工多,效率,容易散架,成本高;板材的切割面外露,处理起来复杂,效率低,成本高;常规板材拼接五金靠面面打胶或加铆钉方式,容易散架,成本高,或另加夹片做法,但美感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与板材镶嵌的五金框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与板材镶嵌的五金框架,包括与板材镶嵌的五金框架本体;所述与板材镶嵌的五金框架本体是由纵向框架、横向框架和板材组成;其中纵向框架和横向框架预设有挡口折边,挡口折边的上侧的为倒“U”型,下侧的为“L”型;挡口折边的上侧为定位端,采用扛杆原理,小折边位固定力大;挡口折边的下侧为倾斜推入端,板材从纵向框架和横向框架的倾斜推入端推入纵向框架和横向框架,并与其相互钳制。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板材为玻璃镜子。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板材为石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板材为镶皮夹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纵向框架和横向框架采用不锈钢制造而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纵向框架和横向框架的挡口折边朝内,边沿不易刮手,产品美观。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纵向框架和横向框架的表面采用烤漆处理。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纵向框架和横向框架的表面采用喷油处理。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纵向框架和横向框架的表面采用电镀处理。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五金架制作简单、成本低;五金表面处理容易,不受后期板材限制;镶嵌拼接的板材因看不到切割面而不须再处理或作微处理,节约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美感和价值感;依靠新型五金框架镶嵌组装板材容易操作,不易散架,不易脱落或脱层;本实用新型挡口折边朝内,边沿不易刮手,产品美观。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与板材镶嵌的五金框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与板材镶嵌的五金框架的横剖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一种与板材镶嵌的五金框架安装板材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与板材镶嵌的五金框架,包括与板材镶嵌的五金框架本体;所述与板材镶嵌的五金框架本体是由纵向框架1、横向框架2和板材3 组成;其中纵向框架1和横向框架2预设有挡口折边,挡口折边的上侧的为倒“U”型,下侧的为“L”型;挡口折边的上侧为定位端,采用扛杆原理,小折边位固定力大;挡口折边的下侧为倾斜推入端,板材3从纵向框架1和横向框架2的倾斜推入端推入纵向框架 1和横向框架2,并与其相互钳制。

所述板材3为玻璃镜子。

所述板材3为石板。

所述板材3为镶皮夹板。

所述纵向框架1和横向框架2采用不锈钢制造而成。

所述纵向框架1和横向框架2的挡口折边朝内,边沿不易刮手,产品美观。

所述纵向框架1和横向框架2的表面采用烤漆处理。

所述纵向框架1和横向框架2的表面采用喷油处理。

所述纵向框架1和横向框架2的表面采用电镀处理。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实用新型五金架制作简单、成本低;五金表面处理容易,不受后期板材限制;镶嵌拼接的板材因看不到切割面而不须再处理或作微处理,节约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美感和价值感;依靠新型五金框架镶嵌组装板材容易操作,不易散架,不易脱落或脱层;本实用新型挡口折边朝内,边沿不易刮手,产品美观。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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