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方便回收铝塑组合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96118发布日期:2018-11-27 23:35阅读:385来源:国知局
一种方便回收铝塑组合盖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铝塑组合盖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方便回收铝塑组合盖。



背景技术:

铝塑组合盖的主要成分是铝合金和塑料材料,经过特殊工艺加工制作成瓶盖。当然,优越的性能是在医药方面应用的基础。铝塑组合瓶盖质薄,开启方便,在医药口服液方面应用较广,在抗生素、输液等瓶装液体的密封中铝塑组合瓶盖也发挥了其特有的优越性。同时铝塑组合盖结构简单,成本低,密封性好,使用起来较为方便。铝塑组合盖的优点很多,比如扭力稳定,能够减少开启的时间;抗张力强,耐腐蚀,而这些都是铝塑组合盖被广泛应用的原因。目前铝塑组合盖在使用完成后通常丢弃,进行统一处理,由于铝塑组合盖中含有铝合金材料,进行回收可节省资源,但在统一处理过程中,由于传统铝塑组合盖的设计不易进行铝合金材料与塑料的分离,必要时会使用精密仪器进行处理,此方法繁琐,因此设计一种方便回收分离铝合金材料与塑料比较方便的铝塑组合盖尤为重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一种方便回收铝塑组合盖,能够有效的解决上述背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方便回收铝塑组合盖,包括盖体、封盖板、胶塞、卸盖起子,所述封盖板、胶塞均设置在盖体内,且所述封盖板设置在胶塞上方,所述盖体包括有设置在盖体上端的第一腔体,所述第一腔体所在的封盖板内壁设置有环绕的第一螺纹,所述第一腔体下方设置有第二腔体,所述第二腔体下方设置有第三腔体;所述封盖板设置在第一腔体中,且封盖板边沿侧壁上设置有环绕的第二螺纹;所述胶塞包括有密封挡板,以及安装在密封挡板下方的密封柱体,所述密封挡板安装在第二腔体中,所述密封柱体设置在第三腔体中。

优选的,所述封盖板上端面设置有两个相互对称的锁孔。

优选的,所述卸盖起子包括有把手,所述把手两端均安装有两个相互对称的锁柱,所述锁柱底部设置有凸起部。

优选的,所述凸起部与锁孔相适配。

优选的,所述第一螺纹与第二螺纹相适配。

优选的,所述密封挡板的高度比第二腔体高出1mm。

优选的,所述密封柱体穿过盖体。

优选的,所述第一腔体的直径大于第二腔体直径,所述第二腔体的直径大于第三腔体的直径。

优选的,所述密封挡板、密封柱体表面的膜材为氟化聚合物,所述盖体由铝合金制成。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发明通过设置的封盖板上的第二螺纹与第一螺纹组合,以及安装在第二腔体与第三腔体中的密封挡板与密封柱体,使铝塑组合盖方便拆卸;通过设置的密封挡板与密封柱体,能使铝塑组合盖具有良好的密封性。本发明利用组合的方式组成一种方便与回收的铝塑组合盖。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2:本发明盖体正视图。

图中:1、盖体,2、封盖板,3、胶塞,4、卸盖起子,11、第一腔体,12、第一螺纹,13、第二腔体,14、第三腔体,21、第二螺纹,22、锁孔,31、密封挡板,32、密封柱体,41、把手,42、锁柱,43、凸起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但是本发明可以由权利要求限定和覆盖的多种不同方式实施:

如图1~图2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方便回收铝塑组合盖,包括盖体1、封盖板2、胶塞3、卸盖起子4,所述封盖板2、胶塞3均设置在盖体1内,且所述封盖板2设置在胶塞3上方,盖体1由铝合金制成。

盖体1包括有设置在盖体1上端的第一腔体11,第一腔11体所在的封盖板1内壁设置有环绕的第一螺纹12,第一腔体11下方设置有第二腔体13,第二腔体13下方设置有第三腔体14,且所述第一腔体11的直径大于第二腔体13直径,第二腔体13的直径大于第三腔体14的直径。

胶塞3包括有密封挡板31,以及安装在密封挡板31下方的密封柱体32,且密封挡板31、密封柱体32表面的膜材为氟化聚合物,密封挡板31安装在第二腔体13中,密封柱体32设置在第三腔体14中,且所述密封柱体32穿过盖体1。

封盖板2设置在第一腔体11中,且封盖板2边沿侧壁上设置有环绕的第二螺纹21,所述第一螺纹12与第二螺纹21相适配,因此当密封挡板31安装在第二腔体13后,由于所述密封挡板31的高度比第二腔体13高出1mm,封盖板2旋转固定在第一腔体11后,对于密封挡板31进行挤压,使密封挡板31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卸盖起子4包括有把手41,所述把手41两端均安装有两个相互对称的锁柱42,锁柱42底部设置有凸起部43,由于封盖板2上端面设置有两个相互对称的锁孔22,凸起部43与锁孔22相适配,当对于金属铝制的盖体1进行回收时,握住把手41将凸起部43插进锁孔22进行旋转,即可将胶塞3拿出。

上述结合附图对发明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发明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发明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这种非实质改进,或未经改进将发明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他场合的,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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