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纺织设备,特别是涉及一种多功能纺织设备。
背景技术:
纺织是指一种纤维或纤维集合体的多尺度结构加工技术,日常生活中的服装、安全气囊和窗帘地毯都是纺织和印染技术的产物,目前市场上的纺织设备,结构复杂、操作繁琐、功能单一,生产效率低下,生产成本较高,市场竞争力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多功能纺织设备,其结构简单、功能多样、使用便捷,提高布匹的质量,方便调整布的松紧。
本发明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一种多功能纺织设备,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纺织台、固定底座、备用电源、横梁、纺织机箱、卷布杆、支撑臂、多功能按钮、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防护板、多功能纺织设备校位仪,固定底座与纺织台的底端固定,备用电源位于纺织台的下面,横梁的两端分别与一个固定底座相连,纺织机箱位于支撑臂的下面,卷布杆的一端与纺织机箱相连,支撑臂的一端与纺织机箱相连,多功能按钮的一端与支撑臂相连,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的一端与支撑臂相连,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防护板的一端与自动对边验布卷布纺织设备包括纺织台、固定底座、备用电源、横梁、纺织机箱、卷布杆、支撑臂、多功能按钮机相连,多功能纺织设备校位仪位于卷布杆的下面;
纺织机箱包括气缸、固定板、卷布杆连接槽、支撑臂固定槽、卷布杆锁紧阀,气缸的底端与固定板相连,卷布杆连接槽位于气缸的左侧,支撑臂固定槽的一端与气缸相连,卷布杆锁紧阀的一端与气缸相连。
优选地,所述固定底座上设有锁片。
优选地,所述纺织机箱上设有内六角固定螺丝。
优选地,所述卷布杆的直径为5-10cm。
优选地,所述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上设有凸块。
优选地,所述固定板上设有螺孔。
本发明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多功能纺织设备结构简单、功能多样、使用便捷,提高布匹的质量,方便调整布的松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图。
图2为本发明的纺织机箱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给出本发明较佳实施例,以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如图1至图2所示,本发明多功能纺织设备包括纺织台1、固定底座2、备用电源3、横梁4、纺织机箱5、卷布杆6、支撑臂7、多功能按钮8、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9、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防护板10、多功能纺织设备校位仪11,固定底座2与纺织台1的底端固定,备用电源3位于纺织台1的下面,横梁4的两端分别与一个固定底座2相连,纺织机箱5位于支撑臂7的下面,卷布杆6的一端与纺织机箱5相连,支撑臂7的一端与纺织机箱5相连,多功能按钮8的一端与支撑臂7相连,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9的一端与支撑臂7相连,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防护板10的一端与自动对边验布卷布纺织设备包括纺织台1、固定底座2、备用电源3、横梁4、纺织机箱5、卷布杆6、支撑臂7、多功能按钮机9相连,多功能纺织设备校位仪11位于卷布杆6的下面;
纺织机箱5包括气缸21、固定板22、卷布杆连接槽23、支撑臂固定槽24、卷布杆锁紧阀25,气缸21的底端与固定板22相连,卷布杆连接槽23位于气缸21的左侧,支撑臂固定槽24的一端与气缸21相连,卷布杆锁紧阀25的一端与气缸21相连,气缸21与卷布杆6连接,从而驱动卷布杆6进行转动。
固定底座2上设有锁片,这样能够加强固定底座的结构,提高纺织设备的稳定性。
纺织机箱5上设有内六角固定螺丝,这样能够加强纺织机箱的结构,提高纺织机箱的稳定性。
卷布杆6的直径为5-10cm,这样能够提高卷布杆的工作效率。
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9上设有凸块,这样能够提高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的工作效率,提高验布的精确度。
固定板22上设有螺孔,这样便于装卸纺织机箱。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如下:多功能纺织设备结构简单、功能多样、使用便捷,其上设有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能够将卷布杆翻卷过后的布料进行对边检验,这样能够提高布匹的质量,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上设有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防护板,用于保护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提高多功能纺织设备的稳定性,延长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的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气缸驱动卷布杆进行转动,固定板不仅能够固定纺织机箱的位置,提高纺织机箱的稳定性,而且能够提高纺织机箱的装卸效率,纺织机箱还设有卷布杆连接槽与支撑臂固定槽,这样能够加强多功能纺织设备各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提高多功能纺织设备整体的稳定性,提高多功能纺织设备的工作效率。卷布杆锁紧阀可以调整卷布杆的松紧度,这样方便调整布的松紧。卷布杆可以方便卷布,支撑臂用于支撑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自动对边验布卷布机防护板等,多功能按钮方便操作,使用便捷。固定底座增加稳定性。备用电源用于断电情况下提供电源,方便使用。
综上所述,本发明多功能纺织设备结构简单、功能多样、使用便捷,提高布匹的质量,方便调整布的松紧。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