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一次性防拆快餐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59437发布日期:2019-01-08 21:58阅读:298来源:国知局
一种一次性防拆快餐盒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包装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一次性防拆快餐盒。



背景技术:

目前,在各种快餐公司以及饭店、食堂普遍使用快餐盒,给使用者提供了方便,现有的快餐盒种类比较多,但密封盒密封时主要采用在外边缘设置卡接部位进行卡接,但卡接作用较盒体其他部位结构通常较厚,而且由于盖体和盒体重合,该部位较为厚重,容易受到气温、盒体材料以及内置失误的影响而在开合时难度较大;同时现有快餐盒往往密封效果较差,导致汤类物质容易泄露,甚至会使小飞虫或爬虫钻入快餐盒,影响安全使用。即使现有的一些密封快餐盒,也未见到在密封盒边缘设置防撒漏部件,同时,更完美的密封效果和更方便的开启密封盒也一直是业界的追求。

针对上述快餐盒的缺陷,亟需一种新型快餐盒。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一次性防拆快餐盒。

一种一次性防拆快餐盒,其中,包括:

边缘设置有第一扣合部件的盒盖;

开口边缘设置有第二扣合部件的底盒,所述第一扣合部件与所述第二扣合部件配合密封,以将所述盒盖与所述底盒密封盖合;

其中,所述第一扣合部件的边缘设置有凸起,所述第二扣合部件的边缘设置有凹槽,所述凸起与所述凹槽配合密封,且所述凸起和所述凹槽成勾状,所述盒盖与所述底盒密封形成立方体状快餐盒,且所述底盒的外侧面和底面设置有凸起的防滑结构,所述盒盖侧端部设置有易撕结构,所述底盒内侧壁设置有一层保温膜,所述保温膜与制作所述底盒的材料复合成一体结构。

上述的快餐盒,其中,所述防滑结构呈凸起的长条状,且所述防滑结构规则或不规则的设置在所述底盒的外侧面和底面。

上述的快餐盒,其中,所述盒盖上设置有透气孔。

上述的快餐盒,其中,所述盒盖上设置有一圈凹槽,所述易撕结构设置在所述凹槽上。

上述的快餐盒,其中,所述盒盖和所述底盒的材料为塑料。

本实用新型设计的一种一次性防拆快餐盒,在餐盒的盒盖和底盒的边缘设置有凸起和凹槽的第一扣合和第二扣合部件,这样就能在扣合后形成一种密封的空间,且在底盒外侧设置有防滑结构,这样既达到密封的效果,还能在热菜或者在端起时防滑,在制作快餐盒时增加一层保温膜,在盒盖上设置一易撕结构,这样既有较佳的密封性,又有不错的外观,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参考所附附图,以更加充分的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然而,所附附图仅用于说明和阐述,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范围的限制。

图1是本申请快餐盒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中快餐盒的盒盖边缘与底盒边缘扣合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但是不作为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设计的一种一次性防拆快餐盒,其中,包括:边缘设置有第一扣合部件2的盒盖;开口边缘设置有第二扣合部件1的底盒,第一扣合部件2与第二扣合部件1配合密封,以将盒盖与底盒密封盖合;其中,第一扣合部件的边缘设置有凸起,第二扣合部件的边缘设置有凹槽,凸起与凹槽配合密封,且所述凸起和所述凹槽成勾状,盒盖与底盒密封形成立方体状快餐盒,且底盒的外侧面和底面设置有凸起的防滑结构,盒盖侧端部设置有易撕结构3。

在本申请中,快餐盒的盒盖和底盒在设计之初就按照合理的尺寸进行生产,盒盖与底盒盖合后就能达到一个密封的效果,如果没有外力的作用,平放该快餐盒,就能将食物或者其他物品密封在该快餐盒内。其实第一扣合部件和第二扣合部件就是图中所示的结构,能够配合的贴合在一起的凹凸结构,另外,第二扣合部件的外侧还设置一个凹槽,这样就能在端起快餐盒的时候上部能够有一个着力点,为了更好的防滑,在餐盒的外侧和底面都设置有凸起的防滑结构。

其中,防滑结构呈凸起的长条状,且防滑结构规则或不规则的设置在底盒的外侧面和底面,效果就是在光滑的餐盒外壁增加摩擦系数。在本申请中,餐盒的盒盖上设置有透气孔。盒盖上设置有一圈凹槽,易撕结构设置在凹槽上,这样凹槽部位的厚度是低于盒盖上其他部位的厚度,这样就容易撕开。这个就是上文所述的,第一扣合部件是贴合在第二扣合部件上的。本申请的快餐盒的盒盖和底盒的材料为塑料。

在本申请中,底盒内侧壁设置有一层保温膜,保温膜与制作底盒的材料复合成一体结构。

本实用新型设计的一种一次性防拆快餐盒,在餐盒的盒盖和底盒的边缘设置有凸起和凹槽的第一扣合和第二扣合部件,这样就能在扣合后形成一种密封的空间,且在底盒外侧设置有防滑结构,这样既达到密封的效果,还能在热菜或者在端起时防滑,在制作快餐盒时增加一层保温膜,在盒盖上设置一易撕结构,这样既有较佳的密封性,又有不错的外观,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阅读上述说明后,各种变化和修正无疑将显而易见。因此,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应看作是涵盖本实用新型的真实意图和范围的全部变化和修正。在权利要求书范围内任何和所有等价的范围与内容,都应认为仍属本实用新型的意图和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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