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岸桥作业防撞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143003发布日期:2019-03-19 21:56阅读:231来源:国知局
一种岸桥作业防撞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岸桥作业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岸桥作业防撞系统。



背景技术:

在岸桥作业场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在吊具移动及工作过程中,很容易在操作中发生失误,造成吊具与集装箱或船体等碰撞或集装箱在被吊具搬运时发生的与周围物体碰撞的情况。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也存在人身安全的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岸桥作业防撞系统,可达到在岸桥作业过程中降低碰撞风险的有益效果。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岸桥作业防撞系统,包括防撞系统模块、电源模块、无线信号接收装置和操作装置,所述防撞系统模块分别与操作装置、无线信号接收装置和电源模块连接;

所述防撞系统模块包括扫描仪、高度传感器、图像采集器和控制器;所述扫描仪的信号输出端与扫描仪接口模块的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扫描仪接口模块的信号输出端与扫描仪采集模块的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扫描仪采集模块的信号输出端与所述控制器的信号输入端连接;

所述高度传感器的信号输出端与传感器接口模块的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传感器接口模块的信号输出端与传感器采集模块的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传感器采集模块的信号输出端与所述控制器的信号输入端连接;

所述控制器的信号输出端分别与吊具电机驱动器和小车电机驱动器的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吊具电机驱动器的信号输出端与吊具电机的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小车电机驱动器的信号输出端与小车电机的信号输入端连接;

所述控制器的信号输出端与无线信号发送装置的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无线信号发送装置的信号输出端与所述无线信号接收装置的信号输入端连接;

所述控制器与信息交互接口模块互相信号连接,所述信息交互接口模块与操作装置互相信号连接;

所述图像采集器的信号输出端与图像识别器的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图像识别器的信号输出端与所述控制器的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控制器与存储器互相信号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电源模块的输入端分别与逆变器和转换器的输出端连接;所述逆变器的输入端与太阳能装置的输出端连接;所述转换器的输入端与工业用电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控制器为PLC可编程控制器。

作为优选,所述扫描仪采用2D扫描仪。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可达到在岸桥作业过程中降低碰撞风险的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系统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岸桥作业防撞系统,如图所示,其包括防撞系统模块、电源模块、无线信号接收装置和操作装置,防撞系统模块分别与操作装置、无线信号接收装置和电源模块连接;

防撞系统模块包括扫描仪、高度传感器、图像采集器和控制器;扫描仪的信号输出端与扫描仪接口模块的信号输入端连接,扫描仪接口模块的信号输出端与扫描仪采集模块的信号输入端连接,扫描仪采集模块的信号输出端与控制器的信号输入端连接;

高度传感器的信号输出端与传感器接口模块的信号输入端连接,传感器接口模块的信号输出端与传感器采集模块的信号输入端连接,传感器采集模块的信号输出端与控制器的信号输入端连接;

控制器的信号输出端分别与吊具电机驱动器和小车电机驱动器的信号输入端连接;吊具电机驱动器的信号输出端与吊具电机的信号输入端连接;小车电机驱动器的信号输出端与小车电机的信号输入端连接;

控制器的信号输出端与无线信号发送装置的信号输入端连接;无线信号发送装置的信号输出端与无线信号接收装置的信号输入端连接;

控制器与信息交互接口模块互相信号连接,信息交互接口模块与操作装置互相信号连接;

图像采集器的信号输出端与图像识别器的信号输入端连接,图像识别器的信号输出端与控制器的信号输入端连接;控制器与存储器互相信号连接。

本实施例中,电源模块的输入端分别与逆变器和转换器的输出端连接;逆变器的输入端与太阳能装置的输出端连接;转换器的输入端与工业用电连接。

本实施例中,控制器为PLC可编程控制器。

本实施例中,扫描仪采用2D扫描仪。

本实施例中,通过扫描仪采集实时的作业轮船的轮廓信息,通过图像采集器采集后经图像识别器处理后的信息,得到具体的集装箱与吊具的位置关系,高度传感器辅助判断吊具的高度,并将扫描后的信息、高度值等记录于存储器,并可通过无线信号发送装置发送,以及经信息交互接口模块传送。

以上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书限定。凡利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技术方案,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启发下,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和保护范围内,设计出类似的技术方案而达到上述技术效果的,或者对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保护范围之内。应当注意,为了清楚的进行表述,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中省略了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无直接明显的关联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的部件和处理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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