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用于海上风电的气相防锈除湿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98368发布日期:2019-01-22 21:10阅读:455来源:国知局
一种适用于海上风电的气相防锈除湿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气相防锈和除湿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适用于海上风电的气相防锈除湿桶。



背景技术:

海上风电机组在并网前一般有几个月左右等待上电期。期间整机及电控系统处于静态条件,风机环控设备不能发挥其作用。如对整机机械系统和电控系统保护不当,高湿、盐雾等环境因素很容易引起机组机械结构件腐蚀,电气设备电子元器件腐蚀、绝缘性下降等,严重影响机组的使用寿命。

海上风电等待上电阶段的环境控制,目前有采取在电控柜体底部放置小型除湿盒或袋状干燥剂;在塔底平台堆放大量的袋状干燥剂。这种措施虽然操作很简单,但防护效果非常有限,不能解决现有凝露及腐蚀问题。

市场常见的小除湿盒功能单一,只有除湿功能;虽然使用方便,吸附水也不会渗漏,但吸湿效率不高;除湿盒的容积太小,高湿环境下会增加更换频次。普袋状燥剂包也存在功能单一,只有除湿功能;虽然使用也很方便,但其锁水和单向透气膜设计不利于高效吸湿;袋状干燥剂堆放占空间;且吸附水饱和后可能反渗透到塔筒内平台,存在二次污染风险。

海上风电高湿、盐雾等恶劣环境因素,要求除湿产品首要具备高效吸湿性,最好可以兼具一定的气相防锈功能;海上风场一般比较偏远且运维困难,单次运维成本较高,因此除湿产品的更换频次要尽量低且搬运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有气相防锈功能、高吸湿效率、超大容量装、搬运方便的除湿桶产品,满足海上风电项目等待上电期间环境控制需求。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适用于海上风电的气相防锈除湿桶,包括全密封桶盖、桶体和提手,所述桶口设置有带单向透气膜的支撑盘,所述单向透气膜上覆有一层一次性密封铝塑薄膜;

所述桶体内壁三分之一高处设置有第一栅格板隔层,所述第一栅格板隔层上铺有吸湿氯化钙颗粒;

所述吸湿氯化钙颗粒隔层上方设置有第二栅格板隔层,所述第二栅格板隔层上铺有快速挥发型气相防锈颗粒。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栅格板和第二栅格板由设置在所述桶体内壁上的三个以上的支撑凸台支撑,所述支撑凸台还可以设置为环状。

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具备高吸湿效率,避免普通小除湿盒和袋状干燥剂除湿效率低的问题,同时具备气相防锈功能,可以抵御盐雾对风机内部结构的腐蚀;本实用新型可采用大容量设计,可以承载更多水分,减少除湿产品的更换频次;本实用新型将除湿和气相防锈功能整合到一个产品,降低了产品综合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桶口覆有单向透气膜的支撑盘结构示意图

图3本实用新型的桶盖、桶体以及与桶口支撑盘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4为第一栅格板隔层结构示意图

图5为第二栅格板隔层结构示意图

图中:1桶盖,2桶体,3提手,4支撑盘,5第一栅格板隔层,6第二栅格板隔层,7支撑凸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地描述。

如图1所示,一种适用于海上风电的气相防锈除湿桶,包括全密封桶盖1、桶体2和提手3,所述桶体2桶口设置有带单向透气膜的支撑盘4,所述单向透气膜上覆有一层一次性密封铝塑薄膜;所述桶体内壁三分之一高处设置有第一栅格板隔层5,所述第一栅格板隔层5上铺有吸湿氯化钙颗粒;所述吸湿氯化钙颗粒隔层上方设置有第二栅格板隔层6,所述第二栅格板隔层6上铺有快速挥发型气相防锈颗粒。

优选地,所述桶体整体为圆台形,桶口直径为28cm-35cm,桶底直径23cm-30cm,桶高35-40cm。

优选地,所述第一栅格板隔层5上平铺4-8kg高效吸湿氯化钙颗粒,颗粒的直径范围3-5mm。同时,所述第一栅格板隔层5设计有利于氯化钙吸湿后固液分离。

优选地,所述第二栅格板隔层6上方平铺300-600g快速挥发型气相防锈颗粒,颗粒的直径范围2-3mm。同时,所述第二栅格板隔层6设计不会阻隔潮湿空气与底部吸湿氯化钙颗粒接触。

优选地,所述第一栅格板5和第二栅格板6由设置在所述桶体2内壁上的三个以上的支撑凸台7支撑,所述支撑凸台7还可以设置为环状。

如图2所示,优选地,所述支撑盘4直径28cm-35cm。所述单向透气膜与所述支撑盘4的连接是借助所述支撑盘4骨架表面的特殊胶来固定的。所述支撑盘4的骨架将整片所述单向透气膜分割成不同的区域,优选地,每个区域面积不大于100cm2。所述单向透气膜上层覆有一层一次性密封铝塑薄膜,保护产品在库存和运输过程中不会与空气长期接触而失效,在产品开启使用时撕掉所述密封铝塑薄膜。

如图3所示,所述桶体2桶口内壁上设置有支撑凸台,所述支撑盘4固定在所述支撑凸台上。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诉揭示的技术内容做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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