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前风窗下横梁放置架。
背景技术:
汽车前风窗下横梁在长途运输或海运时,需要用工位器具装载,因汽车前风窗下横梁一般长度较长,且需要与前围及左右纵梁焊接,所以前风窗下横梁形状不规则且较为复杂,外表面部分装配点有凸焊螺母,运输等过程中容易出现工件本体变形、焊接螺母弯曲或脱落等其他现象,影响产品最终的状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前风窗下横梁放置架,能够放置前风窗下横梁,具有良好的承载力,避免工件变形、损坏。
本实用新型的前风窗下横梁放置架,呈长方体的框型结构,具有底框、顶框以及位于所述底框和所述顶框之间的四个侧框,所述底框、所述顶框和所述侧框均由管件焊接而成,且所述侧框与底框具有共用的所述管件,所述侧框与所述顶框具有共用的所述管件;在其中两个相对的所述侧框上,分别形成有第一辅助纵梁,在相对的两个所述第一辅助纵梁上固定设置有辅助横梁;在另外两个相对的所述侧框上,形成工件支撑梁,所有所述侧框上,均形成有第二辅助纵梁,所述工件支撑梁与所述第二辅助纵梁固定设置;在所述顶框形成有第一定位条,在所述第一定位条的外边缘上均匀的形成有槽口;在所述工件支撑梁上形成有第二定位条,所述第二定位条的表面上形成有凹槽。
如上所述的前风窗下横梁放置架,其中,所述顶框的至少一个边角处,设置有阻挡条,所述阻挡条固定在所述顶框相邻的两个所述管件上。
如上所述的前风窗下横梁放置架,其中,所述顶框的四角分别设置有护栏。
如上所述的前风窗下横梁放置架,其中,所述底框底部设置有叉车插接口。
如上所述的前风窗下横梁放置架,其中,在相对的两个所述第一辅助纵梁上固定设置有两个所述辅助横梁,其中一条位于所述第一辅助纵梁中部,另一条位于所述第一辅助纵梁底部,且处于所述底框内。
如上所述的前风窗下横梁放置架,其中,在所述底框内还设置有与所述辅助横梁垂直的底梁。
如上所述的前风窗下横梁放置架,其中,所述管件为50mm*30mm的方管。
如上所述的前风窗下横梁放置架,其中,所述第一定位条通过螺钉与所述顶框螺接;所述第二定位条通过螺钉与所述工件支撑梁螺接。
本实用新型的前风窗下横梁放置架为框型结构,并通过框型结构内的横向和纵向设置的辅助量、支撑梁等,对前风窗下横梁进行放置和支撑。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前风窗下横梁放置架部分爆炸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定位条的实体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定位条的实体图。
附图标记:
底框1;顶框2;第一辅助纵梁3;辅助横梁4;第二辅助纵梁5;工件支撑梁6;阻挡条7;护栏8;叉车插接口9;底梁10;第一定位条21;槽口22;第二定位条23;凹槽2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前风窗下横梁放置架(以下简称放置架),呈长方体的框型结构,具有底框1、顶框2以及位于底框1和顶框2之间的四个侧框,底框1、顶框2和侧框均由管件焊接而成,且侧框与底框1具有共用的管件,侧框与顶框2具有共用的管件。或者说,该放置架有管件焊接成长方体形状,底框1、顶框2和侧框均具有共用的管件。简单来说,其可以是至少12根管件组成的立体结构。优选的,管件为50mm*30mm的方管。
在其中两个相对的侧框上,分别形成有第一辅助纵梁3,在相对的两个第一辅助纵梁3上固定设置有辅助横梁4;在另外两个相对的侧框上,形成工件支撑梁6;每个侧框上,均形成有第二辅助纵梁5;工件支撑梁6 与第二辅助纵梁5固定设置,当然并非与所有第二辅助纵梁5都固定设置,仅与其相邻的第二辅助纵梁5固定;在顶框2形成有第一定位条21,在第一定位条21的外边缘上均匀的形成有槽口22;在工件支撑梁6上形成有第二定位条23,第二定位条23的表面上形成有凹槽24。第一定位条21通过螺钉与顶框2螺接;第二定位条23通过螺钉与工件支撑梁6螺接。
前风窗下横梁放置架具有不规则的凸起部分,这些不规则的凸起卡接在凹槽24或槽口22中,以保证定位牢靠,且受力均匀,避免不规则部分弯折变形。
优选的,在相对的两个第一辅助纵梁3上固定设置有两个辅助横梁4,其中一条位于第一辅助纵梁3中部,另一条位于第一辅助纵梁3底部,且处于底框1内。在底框1内还设置有与辅助横梁4垂直的底梁10。
顶框2的至少一个边角处,设置有阻挡条7,阻挡条7固定在顶框2 相邻的两个管件上。可以在放置架累叠放置时,避免上方的放置架因为颠簸、位移等原因造成的倾斜跌落。优选的,在顶框2相对的两个边角处都设置有阻挡条7。
进一步,顶框2的四角分别设置有护栏8,更好的使放置架累叠放置时的稳定性。
底框1底部设置有叉车插接口9,方便叉车的调配使用。
以上依据图式所示的实施例详细说明了本实用新型的构造、特征及作用效果,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不以图面所示限定实施范围,凡是依照本实用新型的构想所作的改变,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仍未超出说明书与图示所涵盖的精神时,均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