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分体承插式储物仓瓶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03084发布日期:2019-04-13 01:32阅读:133来源:国知局
一种分体承插式储物仓瓶盖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容器瓶盖,尤其涉及一种分体承插式储物仓瓶盖。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饮料药品等外包装的设计也呈现出日益多样化的趋势。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具有储物仓功能的瓶盖结构。

目前已知的承插式储物仓瓶盖多为一体式结构,因此需要向储物仓内预先加装溶液或溶质,储物仓封口处一般为后续的薄膜封装结构,刺针在瓶盖旋转或挤压的带动下刺穿薄膜,从而连通储物仓与瓶体。

薄膜封口工序相对于一次成型增加了额外的工序工艺,并可能因封口不牢固造成废品的的产生,并增加了生产过程的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生产成本低,封装效果好的分体承插式储物仓瓶盖。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分体承插式储物仓瓶盖,包括外盖和内盖,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盖包括盖顶、盖翼和盖针;所述盖顶位于外盖顶部中央,盖顶底部与盖针顶部相连接,盖针底部为有刺透功能的尖端;所述盖翼上部位于盖顶外周,盖翼下部内侧包括能够与瓶体相适配的螺纹;所述内盖包括外壳和内仓,外壳的内周和底部共同形成内仓空间,外壳上部外周设置凸台,凸台与外盖适配连接;所述内盖为一次成型,外壳和底部为一体结构。

优选地,所述外盖盖顶为拱形,通过按压外盖盖顶带动盖针向下运动。

优选地,所述外盖设置连接柱,连接柱上设置凹槽,凹槽与内盖凸台相适配。

优选地,所述内盖外壳的底部压制厚度为0.1-0.3mm。

优选地,所述外盖和内盖适配后,所述盖针底部与内盖外壳的底部的距离为0.5-1mm。

优选地,所述盖针的数量为1-10根。

优选地,所述瓶盖采用弹性硬塑材料制作。

优选地,所述外盖为一体成形,外盖盖体为一体结构。

优选地,所述内盖用于存储饮料浓缩液或固体粉料。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1,结构合理,装配关系简单,密封性好。2,采用分体瓶盖结构,便于储物仓内溶质的添加。3,内盖采用一体制造结构,避免薄膜封装过程中的额外工艺,并能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技术特征、实用新型目的与技术效果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中的总装配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的瓶盖组装剖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中的外盖装置的正视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中的内盖装置的正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4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

该分体承插式储物仓瓶盖1与瓶体2适配,分体承插式储物仓瓶盖1可以根据不同瓶体2大小进行适应性制造。分体承插式储物仓瓶盖1包括外盖11和内盖12。

本实施例中的外盖11包括盖顶111、盖翼112和盖针113,整体外盖为一次性压制或注塑成型;拱形盖顶111位于外盖顶部中央,盖顶111底部与盖针113的顶部相连接,盖针113底部为有刺透功能的尖端;盖翼112位于盖顶111外周,盖翼112下部内侧包括能够与瓶体2相适配的螺纹1121;盖翼112还设置连接柱1122,连接柱1122上设置凹槽1123。

内盖12包括外壳121和内仓122,外壳121的内周1211和底部1212共同形成内仓空间,外壳121上部外周上设置凸台1213,该凸台1213与外盖11的连接柱1122上的凹槽1123相适配,从而在外盖11和内盖12装配一体后起到限位作用,防止因为内盖11和外盖12在装配后的相对位移造成分体承插式储物仓瓶盖的整体破坏。内盖12为一次成型,其外壳121和底部为一体结构。

分体承插式储物仓瓶盖1采用弹性硬塑材料制作,内盖12中装入所需溶质后与外盖11进行组装,组装完成后分体承插式储物仓瓶盖1与已经装好溶液的平台2进行总装,形成完整的包装瓶。消费者在使用时,通过按压外盖盖顶111带动盖针113向下运动,从而刺透内盖底部1212,内盖12中的溶质落入瓶体2中与溶液混合。在特定结构中,外盖盖顶111也可以通过旋转运动带动盖针113向下运动,从而刺透内盖底部1212。

经过多次试验,内盖12外壳121的底部1212的压制厚度为0.1-0.3mm时,具有明显的使用友好度和成本控制效益。同时盖针113底部尖端与内盖外壳的底部1212的距离为0.5-1mm时能够保证在有效使用的过程中保证仓储、运输过程中的内盖底部1212不受损害。

本实用新型的分体承插式储物仓瓶盖采用内盖、外盖的分体式结构,从而可以采用内盖的一次成型及一体化结构,减少了额外的瓶盖薄膜封口工序,取而代之为内盖一体的薄底结构,并通过大量实验获得了最佳的薄底厚度与薄底盖针适配相关的技术标准,从而形成了结构简单,工艺方便,安全可靠的分体承插式储物仓瓶盖技术方案。

综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并非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即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的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及修饰,皆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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