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客梯下梁提拉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960024发布日期:2019-06-19 01:34阅读:475来源:国知局
一种客梯下梁提拉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梯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客梯下梁提拉机构。



背景技术:

安全钳,是电梯不可或缺的安全部件,其重要性与汽车上的刹车相当。在电梯下行超速时,安全钳需动作,以减少电梯下行超速而导致的伤亡事故,保证乘客的人身安全。

目前,电梯安全钳的动作提拉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上提拉,另一种是下提拉。常规上提拉的安全钳提拉机构是安装在上梁上,而电梯的上梁一般都有安装轿厢反绳轮,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提拉机构的安装较为复杂,对反绳轮也有可能造成一些影响;再者,上梁上的提拉机构与轿底上的安全钳相隔较远,中间连杆比较长,电梯运行时的晃动极易导致连杆与井道其他部件撞击。而国标中也明确了,安全钳不得用电气、液压或气动操纵的装置来操纵,剩下的也只有机械机构控制了。另一种下提拉的提拉机构,常见是安装在下梁的一侧(常规为后侧),会占据大量的下梁后侧空间,对于运输和底坑检修(特别是小尺寸井道)都将会造成很大的不便,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客梯下梁提拉机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客梯下梁提拉机构,解决了现有电梯安全钳的提拉机构安装在下梁的后侧会占据大量空间,对于运输和底坑检修(特别是小尺寸井道)都将会造成很大不便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客梯下梁提拉机构,包括下梁和连接板,所述下梁设有两个,两个所述下梁底端通过连接板固定连接,两个所述下梁内侧之间左右两端分别活动连接有联动长轴和联动短轴,所述联动长轴前端旋转连接在下梁上,所述联动长轴的后端贯穿下梁,并且与下梁之间旋转连接,所述联动长轴的后端左侧固定连接有提拉杆,所述联动长轴的中间处固定连接有联板,所述联板下端通过转轴旋转连接有拉板,所述拉板右端固定连接有螺杆一,所述螺杆一活动贯穿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后端固定连接在下梁上,所述固定板右侧的螺杆一外圈上套设有弹簧,所述弹簧右侧的螺杆一上活动安装有挡板,所述固定板左侧和挡板右侧的螺杆一上分别通过螺纹连接有两个锁紧螺帽,两个所述锁紧螺帽顶紧在一起,所述螺杆一右端端头通过螺纹连接在双头螺母的左端,所述双头螺母的右端通过螺纹连接有螺杆二,所述螺杆二右端固定连接有拉杆,所述拉杆的右端通过转轴旋转连接在联板的上端,所述联板的下端固定连接在联动短轴上,所述联动短轴的两端分别旋转连接在两个下梁内侧壁上,所述联动短轴的中间右侧固定连接有右侧提拉杆,所述联动长轴左侧与联动短轴上右侧提拉杆相对应的地方固定连接有左侧提拉杆,所述左侧提拉杆和右侧提拉杆的外端分别通过转轴活动连接有电梯安全钳。

在上述方案基础上,所述连接板设有多个,多个所述连接板分别均匀固定连接在两个下梁底端。

在上述方案基础上,所述提拉杆的外端端头处贯穿设有钢丝绳安装孔。

在上述方案基础上,所述螺杆一分别与固定板和挡板滑动配合。

在上述方案基础上,所述双头螺母左右两端的螺纹分别为左旋螺纹和右旋螺纹,所述螺杆一上设有与双头螺母相互匹配的左旋螺纹,所述螺杆二上设有与双头螺母相互匹配的右旋螺纹。

在上述方案基础上,两个所述电梯安全钳的上端分别一体设有安全钳拉耳,两个所述安全钳拉耳的上端分别通过转轴与左侧提拉杆和右侧提拉杆旋转连接。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有益效果是:一种客梯下梁提拉机构,采用新的结构,将电梯安全钳的提拉机构设置在两个下梁的内侧,不占其他部件有用空间,组装简单,安装在下梁上时,零部件少,提拉力适中,限速器钢丝绳能够灵活提拉,适配性强,可适配多个厂家的多款上提拉安全钳,运输方便,直接跟下梁一体,不占用额外空间,对于运输和底坑检修(特别是小尺寸井道)都带来很大的方便,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安装使用方便,空间利用合理,制作成本低,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客梯下梁提拉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客梯下梁提拉机构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客梯下梁提拉机构连接限速器钢丝绳时状态图。

图中标号为:1-下梁、2-连接板、3-联动长轴、4-提拉杆、401-钢丝绳安装孔、5-联板、6-转轴、7-拉板、8-螺杆一、9-固定板、10-弹簧、11-挡板、12-锁紧螺帽、13-双头螺母、14-螺杆二、15-拉杆、16-联动短轴、17-左侧提拉杆、18-右侧提拉杆、19-电梯安全钳、1901-安全钳拉耳、20-限速器钢丝绳。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照图1至图3可知:一种客梯下梁提拉机构,包括下梁1和连接板2,所述下梁1设有两个,两个所述下梁1底端通过连接板2固定连接,两个所述下梁1内侧之间左右两端分别活动连接有联动长轴3和联动短轴16,所述联动长轴3前端旋转连接在下梁1上,所述联动长轴3的后端贯穿下梁1,并且与下梁1之间旋转连接,所述联动长轴3的后端左侧固定连接有提拉杆4,所述联动长轴3的中间处固定连接有联板5,所述联板5下端通过转轴6旋转连接有拉板7,所述拉板7右端固定连接有螺杆一8,所述螺杆一8活动贯穿固定板9,所述固定板9后端固定连接在下梁1上,所述固定板9右侧的螺杆一8外圈上套设有弹簧10,所述弹簧10右侧的螺杆一8上活动安装有挡板11,所述固定板9左侧和挡板11右侧的螺杆一8上分别通过螺纹连接有两个锁紧螺帽12,两个所述锁紧螺帽12顶紧在一起,锁紧螺帽12能够对螺杆一8和挡板11进行定位,同时锁紧螺帽12能够拧动在螺杆一8上的位置,从而调整螺杆一8在固定板9处的位置以及挡板11在螺杆一8上的位置,以便于使用,所述螺杆一8右端端头通过螺纹连接在双头螺母13的左端,所述双头螺母13的右端通过螺纹连接有螺杆二14,所述螺杆二14右端固定连接有拉杆15,所述拉杆15的右端通过转轴6旋转连接在联板5的上端,所述联板5的下端固定连接在联动短轴16上,所述联动短轴16的两端分别旋转连接在两个下梁1内侧壁上,所述联动短轴16的中间右侧固定连接有右侧提拉杆18,所述联动长轴3左侧与联动短轴16上右侧提拉杆18相对应的地方固定连接有左侧提拉杆17,所述左侧提拉杆17和右侧提拉杆18的外端分别通过转轴6活动连接有电梯安全钳19。

所述连接板2设有多个,多个所述连接板2分别均匀固定连接在两个下梁1底端,多个连接板2便于将两个下梁1固定连接在一起;所述提拉杆4的外端端头处贯穿设有钢丝绳安装孔401,钢丝绳安装孔401便于固定连接限速器钢丝绳20;所述螺杆一8分别与固定板9和挡板11滑动配合,便于螺杆一8在固定板9上移动;所述双头螺母13左右两端的螺纹分别为左旋螺纹和右旋螺纹,所述螺杆一8上设有与双头螺母13相互匹配的左旋螺纹,所述螺杆二14上设有与双头螺母13相互匹配的右旋螺纹,双头螺母13在转动时,螺杆一8和螺杆二14能够同时向双头螺母13内侧或者外侧移动,便于调整提拉机构的长度;两个所述电梯安全钳19的上端分别一体设有安全钳拉耳1901,两个所述安全钳拉耳1901的上端分别通过转轴6与左侧提拉杆17和右侧提拉杆18旋转连接,两个电梯安全钳19能够动作实现电梯轿厢减速下行。

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优点:一种客梯下梁提拉机构,使用时,两个下梁1固定安装在电梯轿厢的底端,钢丝绳安装孔401内固定连接限速器钢丝绳20(电梯轿厢下端安装下梁1和钢丝绳安装孔401内固定连接限速器钢丝绳20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的结构,在不影响本专利方案清楚完整的情况下不做详细的描述),电梯轿厢、下梁1以及提拉机构在下降的过程中,速度过快时,电梯的限速器会拉动限速器钢丝绳20,限速器钢丝绳20会向上拉动提拉杆4,提拉杆4会带动联动长轴3转动,联动长轴3带动联板5和左侧提拉杆17运动,左侧提拉杆17通过转轴6和安全钳拉耳1901带动电梯安全钳19动作,同时联板5会带动拉板7、螺杆一8、双头螺母13、螺杆二14、拉杆15和联动短轴16上的联板5运动,联动短轴16上的联板5带动联动短轴16和右侧提拉杆18转动,右侧提拉杆18通过转轴6和安全钳拉耳1901带动电梯安全钳19动作,左侧提拉杆17和右侧提拉杆18带动两个电梯安全钳19动作时,实现电梯轿厢减速下行,在螺杆一8被拉板7拉动时,锁紧螺帽12会带动挡板11压缩弹簧10,当电梯轿厢速度正常,限速器钢丝绳20对提拉杆4没有拉力的时候,弹簧10会在弹力的作用下伸展,弹簧10会推动挡板11反方向运动,挡板11通过挡板11右侧的锁紧螺帽12推动螺杆一8反方向运动,螺杆一8会带动提拉杆4、联动长轴3、左侧提拉杆17、联动长轴3上的联板5、拉板7、双头螺母13、螺杆二14、拉杆15、联动短轴16上的联板5、联动短轴16和右侧提拉杆18进行反方向运动,左侧提拉杆17和右侧提拉杆18分别通过转轴6和安全钳拉耳1901带动电梯安全钳19进行反方向运动,电梯安全钳19不会对电梯轿厢产生作用力,电梯轿厢正常下降运行,本专利的提拉机构设置在两个下梁1之间,不会额外占用空间,对于运输和底坑检修(特别是小尺寸井道)都带来很大的方便,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安装使用方便,空间利用合理,制作成本低,适合推广使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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