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44844发布日期:2019-08-16 22:19阅读:290来源:国知局
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环境环保装置技术领域,更具体的说,尤其涉及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



背景技术:

垃圾桶,又名废物箱或垃圾箱,是指装放垃圾的地方,多数以金属或塑胶制,用时放入塑料袋,当垃圾一多便可扎起袋丢掉,传统的垃圾桶不够美观、且存放垃圾时异味较大、易招生虫蝇传播细菌,因此便衍生除了新型的地埋式垃圾桶,但是地埋式垃圾桶具有以下不足:

地埋式垃圾桶虽然较为美观,使用方便,但其也具有不足之处,由于地埋式垃圾桶的大部分桶体都处于地下,只留有桶盖部分在地表,较大的地埋式垃圾桶的直径足有近两米,桶深则近三米,虽然其周边设置有护栏,但若倒垃圾时不及时关闭桶盖,极易造成儿童与老人的坠入,且在夜间时,即使成人也有可能坠入,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另外现有的地埋式垃圾桶不具备火灾检测功能,其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有鉴于此,针对现有的问题予以研究改良,提供一种能够防坠入、防火灾的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旨在通过该技术,达到解决问题与提高实用价值性的目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的地埋式垃圾桶易造成人员坠入、且不具备火灾检测功能的问题和不足。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由以下具体技术手段所达成:

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包括:外桶、外挡条、内桶、桶盖、光伏板、声光报警装置、光电开关、控制盒、烟雾检测器、外护壳、蓄电池、单片机控制器;所述外桶为矩形筒状结构;所述外挡条设置在外桶的周部,且外挡条与外桶为一体式结构;所述内桶位于外桶的内部;所述桶盖设置在外桶的顶部,且桶盖与外桶通过转轴相连接;所述光伏板设置在桶盖的外侧,且光伏板与桶盖通过嵌入方式相连接;所述声光报警装置设置在桶盖的外侧,且声光报警装置与桶盖通过螺栓固定方式相连接;所述光电开关设置在桶盖的内侧,且光电开关与桶盖通过嵌入及螺栓固定相连接;所述控制盒设置在桶盖的内侧,且控制盒与桶盖通过螺栓固定方式相连接;所述烟雾检测器设置在控制盒的一侧,且烟雾检测器与控制盒通过嵌入方式相连接;所述外护壳设置在控制盒的一侧,且外护壳与控制盒通过螺丝拧紧方式相连接;所述蓄电池设置在控制盒的内部,且蓄电池与控制盒通过螺栓固定相连接;所述单片机控制器设置在控制盒的内部,且单片机控制器与控制盒通过螺栓固定相连接。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声光报警装置由一处蜂鸣器及一处闪光灯组成,且声光报警装置与单片机控制器通过电线相连接。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光电开关型号为HPJ-A21红外漫反射微型光电传感器,且光电开关与单片机控制器通过电线相连接。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烟雾检测器型号为GH-312微型烟雾探测模块,且烟雾检测器与单片机控制器通过电线相连接。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外护壳为矩形盒状结构,且外护壳的端部及底部均设置有N处通孔。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蓄电池与光伏板通过电线相连接,且蓄电池为声光报警装置、光电开关、烟雾检测器及单片机控制器的供能装置。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内桶为矩形状的金属桶体,且内桶设置有防火桶盖。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

1、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通过设置声光报警装置、光电开关及单片机控制器,使该装置可进行桶盖的开关检测,并在检测到桶盖长时间不关闭时,进行声光报警,提醒将桶盖关闭。

2、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通过设置烟雾检测器,使该装置可检测桶内是否起火,并排通过单片机控制器控制声光报警装置进行报警提示险情。

3、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通过设置光伏板及蓄电池,使该垃圾存放装置的检测及报警装置可长时间进行运行,且无需更换电池。

4、本实用新型通过对现有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的改进,具有能够及时提醒关闭桶盖、以防止行人坠入,能够检测火情并进行报警,节能环保的优点,从而有效的解决了本实用新型在背景技术一项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后视轴测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控制盒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烟雾检测器及外护壳结构示意图。

图中:外桶1、外挡条2、内桶3、桶盖4、光伏板5、声光报警装置6、光电开关7、控制盒8、烟雾检测器9、外护壳10、蓄电池11、单片机控制器1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术语“上”、“下”、“左”、“右”、“内”、“外”、“前端”、“后端”、“头部”、“尾部”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同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性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请参见图1至图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的具体技术实施方案:

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包括:外桶1、外挡条2、内桶3、桶盖 4、光伏板5、声光报警装置6、光电开关7、控制盒8、烟雾检测器9、外护壳10、蓄电池 11、单片机控制器12;外桶1为矩形筒状结构;外挡条2设置在外桶1的周部,且外挡条2 与外桶1为一体式结构;内桶3位于外桶1的内部;桶盖4设置在外桶1的顶部,且桶盖4 与外桶1通过转轴相连接;光伏板5设置在桶盖4的外侧,且光伏板5与桶盖4通过嵌入方式相连接;声光报警装置6设置在桶盖4的外侧,且声光报警装置6与桶盖4通过螺栓固定方式相连接;光电开关7设置在桶盖4的内侧,且光电开关7与桶盖4通过嵌入及螺栓固定相连接;控制盒8设置在桶盖4的内侧,且控制盒8与桶盖4通过螺栓固定方式相连接;烟雾检测器9设置在控制盒8的一侧,且烟雾检测器9与控制盒8通过嵌入方式相连接;外护壳10设置在控制盒8的一侧,且外护壳10与控制盒8通过螺丝拧紧方式相连接;蓄电池11 设置在控制盒8的内部,且蓄电池11与控制盒8通过螺栓固定相连接;单片机控制器12设置在控制盒8的内部,且单片机控制器12与控制盒8通过螺栓固定相连接。

具体的,声光报警装置6由一处蜂鸣器及一处闪光灯组成,且声光报警装置6与单片机控制器12通过电线相连接,用于提示功能。

具体的,光电开关7型号为HPJ-A21红外漫反射微型光电传感器,且光电开关7与单片机控制器12通过电线相连接,用于检测桶盖4是否关闭。

具体的,烟雾检测器9型号为GH-312微型烟雾探测模块,且烟雾检测器9与单片机控制器12通过电线相连接,用于检测桶内是否起火。

具体的,外护壳10为矩形盒状结构,且外护壳10的端部及底部均设置有N处通孔,用于烟雾进入供烟雾检测器9检测火情。

具体的,蓄电池11与光伏板5通过电线相连接,且蓄电池11为声光报警装置6、光电开关7、烟雾检测器9及单片机控制器12的供能装置。

具体的,内桶3为矩形状的金属桶体,且内桶3设置有防火桶盖,用于防止温度上升过快损坏电子元件。

具体实施步骤:

使用该装置时,将外桶1外挡条4以下部分埋入地下,打开桶盖4将内桶3放进外桶1 内,内桶3用于存放垃圾,桶盖4边缘部嵌合有光电开关7,在桶盖4关闭时,光电开关7 用于检测外挡条2,的位置,若长时间光电开关7未检测到外挡条2使,则说明该垃圾桶的桶盖4未关闭或未关紧,此时单片机控制器12控制住声光报警装置6进行声光报警,提醒路人将其关闭,防止人员不经意间坠入,烟雾检测器9用于检测内部是否起火,烟雾可通过外护壳10外部的通孔进入,从而烟雾检测器9进行烟雾检测,并通过单片机控制器12控制住声光报警装置6进行声光报警,以达到提示火情,光伏板5及蓄电池11用于该垃圾存放装置的检测元件、报警元件及控制元件的功能,节能环保。

综上所述:该一种市政市区内定点地埋式固体垃圾存放装置,通过设置声光报警装置、光电开关及单片机控制器,设置烟雾检测器,设置光伏板及蓄电池,解决了现有的地埋式垃圾桶易造成人员坠入、且不具备火灾检测功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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