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回填宝用取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560329发布日期:2021-06-22 15:25阅读:86来源:国知局
一种回填宝用取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回填宝施工设备相关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回填宝用取料装置。



背景技术:

回填宝是一种新型的回填材料,原理是发泡水泥,充满气体的水泥在自然干后拥有水泥的所有特性,具有质量轻,方便维修的特性。

回填宝本身是由多种不同的原料混合搅拌而成,其主要成分为水泥,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为了使回填宝能够流动到回填面的各个位置处,因此一般将搅拌罐位置设置的较高,而后,而后利用回填宝优良的流动性,以及高位的重力势能完成回填宝的回填操作,为了方便施工一般都是在现场进行物料混合搅拌的,而在混合时需要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在搅拌罐内加入水泥等物质,现有的在具体施工过程中,不方便物料的加入,不方便物料的转移,从而影响施工进度,现有的水泥等回填宝所使用的物料的包装物为包装袋,因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给回填宝的加料取料带来了诸多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回填宝用取料装置,以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方便回填宝所用物料的转移输送,同时方便回填宝所用物料的取出,在取出时能够对物料的所使用的包装袋的袋口进行固定,进而方便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在取料时该装置能够进行定位,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拟采用以下技术:

一种回填宝用取料装置,包括:

滑动组件,数量至少为两个;

放置组件,设于滑动组件的上端,包括设于滑动组件上端的u形底板,u形底板外侧成形有护板;

定位组件,数量至少为两个,设于护板的外侧,用于固定放置组件的位置;

撑开组件,包括设于护板外壁的外延条若干,外延条外侧端均设有套筒,套筒均穿有伸缩杆,伸缩杆下端均设有端盘,伸缩杆上端均穿有上撑弹簧,伸缩杆上端均设有凸板,凸板内侧端设有u形框,u形框均向上延伸的设有上延板是,上延板均穿有内推杆一对,内推杆外侧端均穿有外拉弹簧,每对内推杆外侧端均设有键形板,每对内推杆内侧端均设有外拉板,外拉板下端均设有内撑板。

进一步地,滑动组件呈圆周阵列的设于u形底板的下端,滑动组件包括上安装盘,上安装盘向下延伸的设有转动杆,转动杆下端设有下限盘,转动杆套设有转动圈,转动圈外壁呈圆周阵列的设有支板,支板另一端均设有滑动轮。

进一步地,支板数量为三个,支板倾斜的设于转动圈,支板的外侧端均倾斜向下。

进一步地,定位组件包括安装于护板外壁的定位套,定位套穿有伸缩板,伸缩板下端设有定位板,定位套两侧安装有侧固板一对,侧固板上端均设有外伸板,外伸板均向上延伸的设有上伸板,上伸板均穿有内插杆,内插杆的外侧端均设有端挡盘,内插杆另一端均设有卡板,伸缩板两侧成形有卡槽,当定位组件用于固定放置组件的位置时,卡板均插设于卡槽内。

进一步地,卡槽呈直角梯形结构,且上端为直角边。

进一步地,定位板下端设有定位钉若干。

进一步地,外拉板呈弧形结构。

进一步地,内撑板呈弧形结构,且外壁设有内撑钉若干。

上述技术方案的优点在于:

本实用新型方便回填宝所用物料的转移输送,同时方便回填宝所用物料的取出,在取出时能够对物料的所使用的包装袋的袋口进行固定,进而方便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在取料时该装置能够进行定位,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示出了其中一种实施例的立体结构图一。

图2示出了其中一种实施例的立体结构图二。

图3示出了其中一种实施例的立体结构图三。

图4示出了其中一种实施例的立体结构图四。

图5示出了a处局部放大图。

图6示出了b处局部放大图。

图7示出了c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术语“平行”、“垂直”等并不表示要求部件绝对平行或垂直,而是可以稍微倾斜。如“平行”仅仅是指其方向相对“垂直”而言更加平行,并不是表示该结构一定要完全平行,而是可以稍微倾斜。

此外,“大致”、“基本”等用语旨在说明相关内容并不是要求绝对的精确,而是可以有一定的偏差。例如:“大致等于”并不仅仅表示绝对的等于,由于实际生产、操作过程中,难以做到绝对的“相等”,一般都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除了绝对相等之外,“大致等于”还包括上述的存在一定偏差的情况。以此为例,其他情况下,除非有特别说明,“大致”、“基本”等用语均为与上述类似的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图7所示,一种回填宝用取料装置,包括:滑动组件1、放置组件2、定位组件3以及撑开组件4。

滑动组件1,数量至少为两个,放置组件2,设于滑动组件1的上端,包括设于滑动组件1上端的u形底板20,u形底板20外侧成形有护板21;定位组件3,数量至少为两个,设于护板21的外侧,用于固定放置组件2的位置;撑开组件4,包括设于护板21外壁的外延条40若干,外延条40外侧端均设有套筒41,套筒41均穿有伸缩杆42,伸缩杆42下端均设有端盘420,伸缩杆42上端均穿有上撑弹簧43,伸缩杆42上端均设有凸板440,凸板440内侧端设有u形框44,u形框44均向上延伸的设有上延板45是,上延板45均穿有内推杆46一对,内推杆46外侧端均穿有外拉弹簧47,每对内推杆46外侧端均设有键形板460,每对内推杆46内侧端均设有外拉板48,外拉板48下端均设有内撑板49。外拉板48呈弧形结构,内撑板49呈弧形结构,且外壁设有内撑钉490若干。

滑动组件1呈圆周阵列的设于u形底板20的下端,滑动组件1包括上安装盘10,上安装盘10向下延伸的设有转动杆,转动杆下端设有下限盘11,转动杆套设有转动圈12,转动圈12外壁呈圆周阵列的设有支板13,支板13另一端均设有滑动轮14。支板13数量为三个,支板13倾斜的设于转动圈12,支板13的外侧端均倾斜向下。

定位组件3包括安装于护板21外壁的定位套30,定位套30穿有伸缩板38,伸缩板38下端设有定位板381,定位套30两侧安装有侧固板31一对,侧固板31上端均设有外伸板32,外伸板32均向上延伸的设有上伸板33,上伸板33均穿有内插杆34,内插杆34的外侧端均设有端挡盘35,内插杆34另一端均设有卡板37,伸缩板38两侧成形有卡槽380,当定位组件3用于固定放置组件2的位置时,卡板37均插设于卡槽380内。卡槽380呈直角梯形结构,且上端为直角边。定位板381下端设有定位钉39若干。

该装置针对回填宝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方便回填宝施工过程中,物料的转移,降低操作人员的工作强度,同时在取料过程中,能够将物料取出,从而方便回填宝的混合制备。

在具体的实施例中,滑动组件1对整个装置能够进行稳定的支撑,同时方便整个装置进行移动,为了提高支撑的稳定性,因此在转动圈12的外壁设置了相应的支板13,同时支板13的下端为倾斜向下的设计,通过这种三角支撑效果,从而提高支撑的稳定性,而设置子支板13下端的滑动轮14方便整个装置的移动,从而方便物料的转移。放置组件2为物料转移或者在取料时对物料进行支撑的部件其中u形结构的u形底板20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大物料转移量,同时一端开口的护板21方便物料袋的放置。定位组件3在取料加料的过程中,能够方便对放置组件2进行固定,从而提高整个装置的可使用性,而撑开组件4能够完成包装袋袋口的撑开,同时还能够对袋口处进行有效的支撑,从而方便物料的取出。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将物料转移至搅拌位置处,而后,对伸缩板38施加向下的作用力,从而使得伸缩板38向下运动,直至定位钉29与地面接触为止,通过这种方式防止由于地面不平整的关系,在取料的过程中装置发生移动,从而影响物料的取料,在定位钉29将位置固定后,卡板37均插设于卡槽380内,从而对伸缩板38的伸长长度进行限定,而后将物料包装袋的袋口打开,将内撑板49插入包装袋内,在操作中,外拉弹簧47和上撑弹簧43被压缩,当各个内撑板49插入包装袋口,取消的施加的作用力,此时外拉弹簧47和上撑弹簧43在恢复变形力的作用下,使得内撑板49将袋口撑开,同时,内撑板49在上撑弹簧43的作用下向上运动将袋口撑直,而后进行物料的取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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