阀件遥控装置及罐箱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507663发布日期:2023-03-21 18:41阅读:45来源:国知局
阀件遥控装置及罐箱系统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储运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阀件遥控装置及罐箱系统。


背景技术:

2.罐式集装箱是一种常用的运输液体、液化气体等物料的移动式容器,其通常包括罐体、安装罐体的框架以及框架端部的角件。
3.罐箱的气相阀一般位于罐箱的顶部,操作人员需要攀爬到罐箱顶部或者采用现有的软轴操作盒进行操控。现有的软轴操作盒一般由操作盒、软轴等部件组成,通过转动操作盒的手柄,使软轴伸缩,从而实现对气相阀开关的控制。
4.但是现有的操作盒软轴连接结构较为复杂,对软轴材质要求高,成本很高;同时软轴连接结构的组装要求较高,对软轴的转弯半径和手柄转动的力矩均有范围要求,安装时容易产生偏差,影响正常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现有技术的罐式集装箱中,气相阀操作盒软轴连接结构较为复杂,软轴成本高,组装难度大,安装时容易产生偏差,影响气相阀正常开关的技术问题。
6.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阀件遥控装置,用于开闭罐式集装箱的阀件,所述阀件遥控装置包括转接件、联杆以及操作杆,转接件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罐式集装箱上,所述转接件布置在所述阀件的下方,所述转接件包括相间隔的连接端和转接端;联杆一端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阀件的手柄上,另一端与所述转接件的连接端可转动地连接;操作杆外置于所述罐式集装箱或者可拆卸地设置在所述罐式集装箱上;所述操作杆具有固定部,所述固定部用于卡接所述转接件的转接端,以推动或者拉动所述转接件相对所述罐式集装箱转动,使得所述转接件推动或者拉动所述联杆移动,以使所述联杆带动所述阀件的手柄转动,从而使所述阀件打开或者关闭。
7.可选地,所述转接件包括第一连接臂和第二连接臂,所述第一连接臂的端部和所述第二连接臂的端部相连接,所述第一连接臂和所述第二连接臂之间具有夹角;所述第一连接臂和所述第二连接臂的连接处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罐式集装箱上,所述第一连接臂背离所述第二连接臂的一端为所述连接端,所述第二连接臂背离所述第一连接臂的一端为所述转接端。
8.可选地,所述第一连接臂和所述第二连接臂之间的夹角为锐角,所述转接件为v字形结构。
9.可选地,所述阀件遥控装置还包括固定座,所述固定座设置在所述罐式集装箱的罐体或者框架上,所述转接件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固定座上。
10.可选地,所述阀件遥控装置还包括一对间隔设置的限位件,两所述限位件分别为第一限位件和第二限位件;所述第一限位件和所述第二限位件均固定在所述罐式集装箱
上,且均位于所述转接件的转动路径上;所述转接件转动并抵接至所述第一限位件,所述阀件打开;所述转接件转动并抵接至所述第二限位件,所述阀件关闭。
11.可选地,所述第一限位件与所述第二限位件的颜色不同,或者,所述第一限位件与所述第二限位件的形状不同。
12.可选地,所述操作杆包括杆主体和设置在所述杆主体端部的所述固定部,所述固定部呈环状;所述转接件的转接端穿设在所述固定部中,以使所述固定部与所述转接件相卡接。
13.可选地,所述操作杆包括杆主体和设置在所述杆主体端部延伸部,所述延伸部与所述杆主体折弯连接,所述杆主体和所述延伸部的连接处构成所述固定部。
14.可选地,所述罐式集装箱的框架角部位置与罐体表面之间具有容置空间,所述转接件和所述联杆设置在所述容置空间中。
15.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罐箱系统,包括罐式集装箱,所述罐式集装箱包括罐体和设置在所述罐体外部的框架,所述罐体上设有阀件,所述罐箱系统还包括上述的阀件遥控装置,所述联杆的端部与所述阀件的手柄可转动连接,所述转接件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罐式集装箱上,所述操作杆外置于所述罐式集装箱或者可拆卸地设置在所述罐式集装箱上。
16.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的阀件遥控装置及罐箱系统中,阀件遥控装置通过操作杆、转接件以及联杆的驱动实现阀件开启和关闭,避免使用成本较高的软轴,简化了整体结构的连接及组装程序,保证了阀件的正常的开关。此外,操作杆为外置于罐式集装箱或可拆卸连接该罐式集装箱的部件,即操作杆为独立于转接件和联杆的部件,能够实现对阀件遥控装置整体结构的简化,避免空间的占用,同时使转接件的转动操作更加灵活,提高阀件遥控装置整体的适用性和灵活性。
附图说明
17.图1是本实用新型罐箱系统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18.图2是图1的俯视图。
19.附图标记说明如下:10、罐式集装箱;11、罐体;12、框架;13、气相阀;20、阀件遥控装置;21、转接件;21a、连接端;21b、转接端;211、第一连接臂;212、第二连接臂;22、联杆;23、操作杆;231、固定部;232、杆主体;24、固定座;251、第一限位件;252、第二限位件。
具体实施方式
20.体现本实用新型特征与优点的典型实施方式将在以下的说明中详细叙述。应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能够在不同的实施方式上具有各种的变化,其皆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且其中的说明及图示在本质上是当作说明之用,而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
21.为了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结构,现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22.参阅图1和图2,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一种罐箱系统,其包括罐式集装箱10和阀件遥控装置20。
23.本实施例的罐式集装箱10与现有的罐式集装箱10的结构大致相同,在介绍阀件遥控装置20前,先简单介绍一下罐式集装箱10的结构。
24.罐式集装箱10包括罐体11和框架12,框架12设置在罐体11的外部,并用于支撑该罐体11。框架12主要由侧梁和端梁构成的框体结构分上下两层地连接在四根角柱的顶端和底端。框体结构与角柱的顶端和底端的连接处均设有角件,且位于顶端的角件为顶角件,位于底端的角件为底角件。
25.在本实施例中,罐体11上设有阀件,用于对罐体11进行控制。本实施例的一示例中,罐体11上设有气相阀13,气相阀13一般设置在罐体11顶部且靠内侧的位置。操作人员通过操控气相阀13的手柄,使气相阀13打开或关闭,实现对气相阀13的控制,以控制罐体11内部空间与外界设备的通断。
26.本实施例的阀件遥控装置20用于开闭罐式集装箱10的阀件,如气相阀13。该阀件遥控装置20包括转接件21、联杆22以及操作杆23。
27.其中,转接件21可转动地连接在罐式集装箱10上,该转接件21布置在阀件的下方,转接件21包括相间隔的连接端21a和转接端21b。联杆22的一端可转动地连接在阀件的手柄上,另一端与转接件21的连接端21a可转动地连接。上述转动连接可以通过销轴或者转轴实现,在此不做过多限定。
28.操作杆23外置于罐式集装箱10或者可拆卸地设置在罐式集装箱10上。该操作杆23具有固定部231,该固定部231用于卡接转接件21的转接端21b,以推动或者拉动转接件21相对罐式集装箱10转动,使得转接件21推动或者拉动联杆22移动,以使联杆22带动阀件的手柄转动,从而使阀件打开或者关闭。
29.进一步地,本实施例的罐式集装箱10的框架12的顶角位置与罐体11表面之间具有容置空间,转接件21和联杆22设置在该容置空间中。
30.此种设置能够合理利用罐式集装箱10的内部空间,使转接件21和联杆22处于受保护的位置,还可以避免阀件遥控装置20对罐式集装箱10上空间的占用,同时还能避免联杆22和转接件21在推拉过程中与罐体11或者框架12造成干涉,保证阀件遥控装置20顺利运行,确保阀件及时的开启和关闭。
31.在本实施例中,转接件21包括第一连接臂211和第二连接臂212,第一连接臂211端部和第二连接臂212的端部相连接。本实施例的第一连接臂211和第二连接臂212之间的夹角为锐角,以使转接件21呈v字形结构。
32.第一连接臂211背离第二连接臂212的端部为连接端21a,第二连接臂212背离第一连接臂211的端部为转接端21b。第一连接臂211和第二连接臂212的连接处可转动地连接在罐式集装箱10上。
33.操作杆23与转接端21b卡接而带动第二连接臂212相对罐式集装箱10转动时,第二连接臂212随之带动第一连接臂211转动。由于第一连接臂211和第二连接臂212之间具有夹角,且该夹角为锐角,转接件21的转动角度发生变化,使得第一连接臂211的转动方向改变,以使第一连接臂211带动联杆22移动,实现气相阀13的打开或者关闭。
34.除本实施例所示的v字形结构的转接件21,转接件21还可以顺应阀件手柄的转动角度及其自身的设置位置等因素设计为其他结构形式,如l形、弧形等,且第一连接臂211和第二连接臂212的夹角还可以为钝角等,只要能够保证阀件的手柄相对转动而使阀件打开或者关闭即可,在此不做过多限定。
35.本实施例的阀件遥控装置20还包括固定座24,该固定座24设置在罐体11的表面,
且朝向框架12的顶角位置布置。
36.转接件21可转动地连接在固定座24上,即第一连接臂211和第二连接臂212的连接处可转动地连接在该固定座24上,以实现转接件21与罐体11的转动连接,并且合理运用罐式集装箱10的角部区域,避免阀件遥控装置20的部件与罐式集装箱10的干涉。
37.可以理解地是,固定座24还可以设置在框架12上。固定座24朝向罐体11设置,以使转接件21能够在罐式集装箱10的角部区域发生转动。同时,将固定座24设置在框架12上,可以使转接件21以及联杆22处于受保护的位置,还可以避免固定座24在罐体11上空间的占用,节省罐体11表面有限的安装空间,保证其他功能部件实现有效的安装。
38.在本实施例中,阀件遥控装置20还包括一对间隔设置的限位件,两个限位件分别为第一限位件251和第二限位件252。
39.对于本实施例设置在罐体11上的转接件21,第一限位件251和第二限位件252间隔设置在框架12上,且均位于转接件21的转动路径上。当转接件21转动并抵接在第一限位件251上时,联杆22带动气相阀13的手柄转动到位,则气相阀13打开。当转接件21转动并抵接在第二限位件252上时,联杆22带动气相阀13的手柄转动到位,则气相阀13关闭。
40.此外,对于设置在框架12上的转接件21,第一限位件251和第二限位件252可以相应地设置在罐体11的表面,以分别对转接件21进行挡止。
41.在本实施例中,第一限位件251的颜色与第二限位件252的颜色不同,如第一限位件251为绿色,第二限位件252为红色。当转接件21与绿色的第一限位件251抵接时,则表示气相阀13为开启状态。当转接件21与红色的第二限位件252抵接时,则表示气相阀13为关闭状态。
42.此种设置可以使操作人员直观地判断出气相阀13是否开关到位,并且能够得知气相阀13处于何种状态,避免气相阀13开关不到位的情况或者人员过操作的情况,确保气相阀13开关到位并有效地处于人员控制中。
43.可以理解地是,除了本实施例所示的两限位件的颜色不同,在其他示例中,还可以将第一限位件251和第二限位件252设置成不同形状,或者在第一限位件251和第二限位件252上标注不同的文字等,只要能够表明二者区别,使气相阀13的开闭状态更加直观化即可,在此对第一限位件251和第二限位件252的区别形式不做过多限定。
44.进一步地,本实施例的操作杆23相对于转接件21和联杆22为独立部件。操作杆23在需要对气相阀13进行开关操作时,才会与转接件21卡接。在非工作状态,操作杆23可以外置于罐式集装箱10或者可拆卸地连接在罐式集装箱10上。
45.此种设置可以简化阀件遥控装置20在罐式集装箱10上安装的结构,操作杆23不使用时,可以收起或者挂在罐式集装箱10,不会与转接件21产生连接关系,更不会与罐式集装箱10的其他部件发生干涉。
46.同时,对于具有多个阀件的罐式集装箱10,可以相应地设置多个转接件21和联杆22,使多个转接件21和连杆与多个阀件一一对应地布置和连接。但多个阀件只需一个操作杆23即可,不仅节省了部件的设置成本,而且可以简化人员的操作。
47.在本实施例中,操作杆23包括杆主体232和固定部231。固定部231设置在杆主体232的端部,该固定部231呈环状。当需要对气相阀13进行开关控制时,操作人员可以利用操作杆23使转接件21的转接端21b穿设在环形的固定部231中,以使固定部231与转接件21卡
接。操作人员推动或者拉动转接件21时,可实现转接件21的转动。
48.本实施例的杆主体232可以设置成分段结构、伸缩结构或者折叠式结构,以快捷方便地调节杆主体232的长度,使操作杆23能够适用不同规格的罐式集装箱10的气相阀13的开闭,同时也能够方便操作杆23自身的放置。
49.此外,本实施例的其他示例中,还可以将操作杆23设计成包括杆主体232和延伸部。延伸部设置在杆主体232的端部,且与杆主体232折弯连接。在该示例中,延伸部与杆主体232的折弯连接处构成固定部231,该固定部231可卡接转接件21的转接端21b。
50.可以理解地是,除上述所示的几种结构形式的操作杆23之外,操作杆23还可以设置成其他结构,如固定部231呈弯钩状,或者操作杆23整体呈t字形等,只要能够保证操作杆23的端部与转接端21b卡接即可。
51.本实施例的阀件遥控装置20在使用时,即气相阀13需要进行开关控制时,操作人员取出外置的操作杆23或者从罐式集装箱10上取下操作杆23,并将操作杆23的固定部231与转接件21的转接端21b卡接,通过推动或者拉动操作杆23使转接件21发生转动。转接件21转动角度的变化,使联杆22对应移动,以带动气相阀13手柄转动,从而使气相阀13打开或者关闭。
52.在转接件21转动过程中,转接件21抵接在第一限位件251上时,操作人员得到气相阀13是开启状态的信息。当转接件21抵接在第二限位件252上,操作人员则得到气相阀13是关闭状态的信息。
53.对于本实施例的阀件遥控装置及罐箱系统,阀件遥控装置通过操作杆、转接件以及联杆的驱动实现阀件开启和关闭,避免使用成本较高的软轴,简化了整体结构的连接及组装程序,保证了阀件的正常的开关。此外,操作杆为外置于罐式集装箱或可拆卸连接该罐式集装箱的部件,即操作杆为独立于转接件和联杆的部件,能够实现对阀件遥控装置整体结构的简化,避免空间的占用,同时使转接件的转动操作更加灵活,提高阀件遥控装置整体的适用性和灵活性。
54.虽然已参照几个典型实施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但应当理解,所用的术语是说明和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术语。由于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多种形式具体实施而不脱离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实质,所以应当理解,上述实施方式不限于任何前述的细节,而应在随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围内广泛地解释,因此落入权利要求或其等效范围内的全部变化和改型都应为随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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