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酒瓶包装领域,具体是一种便于回收的酒瓶包装盒。
背景技术:2.酒盒是酒的外包装,其种类有很多种,有翻转式、也有拆盖式等等,一般的酒盒都是整体包装,并且只要打开酒盒并拿出在酒盒内的东西后,不论酒瓶是否开启,一般酒盒都不能安装回去了,这是作为防伪考虑的设计结构。
3.目前,一般所采用的酒盒包装都是单层结构,并且一般采用整张裁剪的方式进行加工,所以在打开取出酒瓶后,剩余的包装盒不是很方便拆开,在拆开后也是不规则的纸板,不便于收纳。现在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启垃圾分类处理的措施,酒瓶包装盒作为可回收垃圾需要收纳整齐丢弃,若拆开后是不规则的纸板会导致存放困难,并且也不方便打包,所以酒瓶包装盒在拆开后能够方便收纳整齐,以便于回收便显得越来越重要。
4.所以,在垃圾分类控制越来越严格的基础上,酒瓶包装盒这种可回收垃圾的回收处理工作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技术实现要素: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在取出酒瓶后不方便拆卸并且拆卸后形状不规则导致不便于回收的不足,提供了一种便于回收的酒瓶包装盒,通过u型板的结合包围方式形成酒瓶包装盒,使得拆卸方式简单,并且拆卸后得到的纸板形状规则,方便收纳和回收。
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主要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7.一种便于回收的酒瓶包装盒,包括底座和盒身,所述盒身为筒形结构,所述筒形结构包括内u型板和外u型板,所述外u型板套设于内u型板外,所述筒形结构通过内u型板和外u型板拼合形成,所述筒形结构套设于底座外。
8.目前,在环保监察越来越严厉的大环境下,各个城市的垃圾分类越来越明确,酒包装盒作为可回收垃圾也需要分类丢弃,现有技术中的酒包装盒通常存在拆开困难,不方便收纳的问题,这是在进行酒包装盒加工的时候,酒包装盒的用料采用整张纸板切割而成的原因,所以在包装的时候,需要进行交叉折叠,还需要用大量的粘合剂来粘连,这样拆开以后包装盒容易被破坏,而且由于形状不规整,还不容易叠放,所以需要更大的空间来进行存放;本实用新型中采用内u型板和外u型板形成筒形结构,筒形结构能够很好的套在酒瓶外对酒瓶进行包装,并且在拆开后能够很容易就铺开成为矩形纸板,方便回收,在伸缩筒形结构的下方的底座也是规则形状,便于收纳,所以采用本实用新型的酒包装盒便能够在回收的时候用最小的空间收纳最多的酒盒,便于家庭拆卸收纳,也便于卫生部门进行回收,所述外u型板和内u型板可以是部分重叠的,在重叠的部分所述筒形结构为双层,双层结构的设置也能够有效的提升酒包装盒的抗冲击能力,本实用新型中采用内u型板和外u型板结合的筒形结构有效的包装酒瓶,所述筒形结构与底座固定连接,并且利用内u型板、外u型板、底
座都是规则形状的材料,使得本实用新型的酒瓶包装盒更加容易进行收纳,也更加容易进行回收,相同空间内能够堆放更多并且不容易散乱,通过u型板的结合包围方式形成酒瓶包装盒,使得拆卸方式简单,并且拆卸后得到的纸板形状规则,方便收纳和回收。
9.进一步的,所述筒形结构的上方设有上盖板,所述上盖板包括顶板,在顶板的下方设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位于顶板的边缘并与顶板转动连接,所述连接板与所述筒形结构固定,在所述顶板避开连接板的侧面固定有丝带。本实用新型中的转动连接可以是铰接、轴连接或是合页连接,也可以是连接板与顶板本为同一块板,是由同一块板折叠出的不同分区,所述上盖板能够绕连接板与顶板之间的连接处开启和关闭,所述丝带能够更好的辅助上盖板的开启。
10.进一步的,所述上盖板与所述筒形结构之间设有防伪标签,所述防伪标签的一端与上盖板固定,其另一端与外u型板或内u型板固定。所述防伪标签的一端与上盖板固定,其另一端与外u型板或内u型板固定,这样在开启酒盒的时候,防伪标签一定会被破坏,从而起到防伪效果。
11.进一步的,所述底座包括底板,底板上固定有酒瓶自锁组件。本实用新型中利用酒瓶自身的重量,使得底板上的酒瓶自锁组件能够对酒瓶施加外力,从而使得酒瓶的固定更加稳定。
12.进一步的,所述酒瓶自锁组件包括酒瓶座,在所述底板的上表面设有向板内凹陷的腔体,所述酒瓶座位于所述腔体内,腔体与酒瓶座之间固定有底部弹簧,在腔体的上方固定有两块主夹持板和两块侧夹持板,所述主夹持板和侧夹持板以腔体为中心对称分布于腔体边缘,所述主夹持板和侧夹持板上均设有钢带弹簧,所述钢带弹簧的一端与主夹持板或侧夹持板固定,其另一端与所述酒瓶座固定。本实用新型中的酒瓶座能够在腔体内自由的上下运动,而酒瓶座在不放置酒瓶的时候由于重量较轻,所以会向上弹出一部分,在放上酒瓶后,由于酒瓶的自身重量向下压下酒瓶座,酒瓶座向下运动带动钢带弹簧产生拉力,从而使得主夹持板和侧夹持板受到拉力,受到拉力的主夹持板和侧夹持板对酒瓶形成夹持作用,从而使得酒瓶在酒包装盒中固定更加稳定。
13.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4.(1)本实用新型中采用内u型板和外u型板结合的筒形结构有效的包装酒瓶,并且利用内u型板、外u型板、底座和上盖板都是规则形状的材料,使得本实用新型的酒瓶包装盒更加容易进行收纳,也更加容易进行回收,相同空间内能够堆放更多并且不容易散乱,通过u型板的结合包围方式形成酒瓶包装盒,使得拆卸方式简单,并且拆卸后得到的纸板形状规则,方便收纳和回收。
15.(2)本实用新型中的转动连接可以是铰接、轴连接或是合页连接,也可以是连接板与顶板本为同一块板,是由同一块板折叠出的不同分区,所述上盖板能够绕连接板与顶板之间的连接处开启和关闭,所述丝带能够更好的辅助上盖板的开启。
16.(3)本实用新型中的酒瓶座能够在腔体内自由的上下运动,而酒瓶座在不放置酒瓶的时候由于重量较轻,所以会向上弹出一部分,在放上酒瓶后,由于酒瓶的自身重量向下压下酒瓶座,酒瓶座向下运动带动钢带弹簧产生拉力,从而使得主夹持板和侧夹持板受到拉力,受到拉力的主夹持板和侧夹持板对酒瓶形成夹持作用,从而使得酒瓶在酒包装盒中固定更加稳定。
附图说明
17.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限定。在附图中: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图;
20.图3为本实用新型外u型板结构示意图;
21.图4为本实用新型内u型板结构示意图;
22.图5为本实用新型上盖板结构示意图;
23.图6为本实用新型底板结构示意图;
24.图7为本实用新型底座结构示意图;
25.图8为本实用新型底座剖视图;
26.附图标记所对应的名称为:1
‑
外u型板,2
‑
内u型板,3
‑
上盖板,4
‑
丝带,5
‑
防伪标签,6
‑
底座,61
‑
底板,62
‑
钢带弹簧,63
‑
主夹持板,64
‑
侧夹持板,65
‑
底部弹簧,66
‑
酒瓶座。
具体实施方式
27.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28.实施例:
29.如图1~8所示,一种便于回收的酒瓶包装盒,包括底座6和盒身,所述盒身为筒形结构,所述筒形结构包括内u型板2和外u型板1,所述外u型板1套设于内u型板2外,所述筒形结构通过内u型板2和外u型板1拼合形成,所述筒形结构套设于底座6外。
30.在本实施例中,酒瓶包装盒的全包围结构由上盖板3、筒形结构和底座6的拼合实现,所述外u型板1与内u型板2部分或全部重叠,使得本实施例的筒形结构能够得到加固,抵抗冲击的能力得到加强。而外u型板1、内u型板2、上盖板3和底座6均为规则形状,并且在连接处没有过多的折叠结构,这样使得酒瓶包装盒在展开后也会保持规则形状,所以用户能够简单有效的对酒瓶包装盒进行拆卸,而且规则形状也便于保存,在占用尽可能少的空间进行收纳。
31.在此基础上,所述筒形结构的上方设有上盖板3,所述上盖板3包括顶板,在顶板的下方设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位于顶板的边缘并与顶板转动连接,所述连接板与所述筒形结构固定,在所述顶板避开连接板的侧面固定有丝带4。所述上盖板3与所述筒形结构之间设有防伪标签5,所述防伪标签5的一端与上盖板3固定,其另一端与外u型板1或内u型板2固定。
32.本实施例中,所述上盖板3能够顺利进行开启和关闭,主要依靠丝带4提供借力点,并且利用连接板与顶板之间的转动进行顶板的开启,而所述转动连接的方式有多种,本实施例中采用连接板与顶板本为同一块板,连接板与顶板是由同一块板折叠出的不同分区,这样以折痕为中心线,顶板与连接板就能够实现转动连接。
33.所述底座6包括底板61,底板61上固定有酒瓶自锁组件。所述酒瓶自锁组件包括酒瓶座66,在所述底板61的上表面设有向板内凹陷的腔体,所述酒瓶座66位于所述腔体内,腔
体与酒瓶座66之间固定有底部弹簧65,在腔体的上方固定有两块主夹持板63和两块侧夹持板64,所述主夹持板63和侧夹持板64以腔体为中心对称分布于腔体边缘,所述主夹持板63和侧夹持板64上均设有钢带弹簧62,所述钢带弹簧62的一端与主夹持板63或侧夹持板64固定,其另一端与所述酒瓶座66固定。
34.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底座6中的酒瓶自锁组件能够利用酒瓶自身的重力,驱动主夹持板63和侧夹持板64对酒瓶施压,从而使得酒瓶固定更加稳定。在实际应用中,所述酒瓶的瓶口也会在上盖板3的限制下使得酒瓶的瓶底不能脱出腔体,从而使得酒瓶不会由于酒包装盒的位置而固定不稳定。在酒瓶下压酒瓶座66的时候,钢带弹簧62带动主夹持板63和侧夹持板64变形,以主夹持板63和侧夹持板64的变形量来挤压酒瓶,从而实现对酒瓶的夹持,在主夹持板63和侧夹持板64接触酒瓶的侧面,还可以设置垫片来避免酒瓶因为挤压受损,所述底部弹簧65能够在开启上盖板3后向上顶出酒瓶,从而使得酒瓶更加容易取拿。
35.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