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高度气瓶转移托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469299发布日期:2022-12-07 06:28阅读:30来源:国知局
零高度气瓶转移托盘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气瓶移动技术领域,具体为零高度气瓶转移托盘。


背景技术:

2.气瓶是指主体结构为瓶状,一般充装气体的可移动的一类压力容器,气瓶应用非常广泛,无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生活领域,几乎都离不开气瓶,在移动气瓶时,需要使用传统的气瓶推车,达到运输重量较重的气瓶的目的。
3.但是,使用传统气瓶推车进行短距离移动气瓶时,需要对推车加以斜上方的推力,气瓶容易在移动时失去平衡,且现有的托盘在高度以及方便程度都够便捷,不容易与叉车进行相配合。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零高度气瓶转移托盘,通过框架机构的使用,可以使u形底盘与叉车可分离,不影响叉车功能,同时,放低叉车后u形底盘与地面平行,利于气瓶上车,同时,托耳可以与叉车相配合,更加方便,通过防护机构的使用,可以对瓶身进行稳定,使其位置在移动的过程中不产生移动,防止在运输的过程中出现倒瓶,对瓶身及内部气体产生影响,同时,对运输员造成危险。
5.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零高度气瓶转移托盘,包括:
6.顶部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托耳的u形底盘;
7.框架机构,设于托耳上,其中:所述框架机构包括护框、护杆和卡接部件,所述护框分别固定连接于两个托耳的上表面,所述护杆设于护框的顶部一侧边缘处,所述卡接部件设于护杆上,且卡接部件连接于护框上;
8.防护机构,设于护框内,用于运输过程中防止倒瓶,其中:所述防护机构包括顶部护圈、底部护圈、限位部件和对接部件,其中:所述顶部护圈设有多个,多个顶部护圈均安装设置于护框顶部,所述对接部件设于顶部护圈上,且对接部件连接于护框,所述底部护圈设有多个,多个底部护圈均安装设置于护框底部,所述限位部件设于护框上,且限位部件连接于底部护圈,每个所述顶部护圈与每个底部护圈一一对应;以及
9.集气连接管道,设于护框顶部中心处。
10.进一步的,所述卡接部件包括卡接孔和卡接块,所述卡接孔设有两个,两个所述卡接孔分别开设于护框的上表面两侧边缘处,所述卡接块设有两个,两个所述卡接块分别固定连接于护杆的下表面两侧边缘中心处,且每个卡接块均与每个卡接孔相互卡接。
11.进一步的,所述限位部件包括限位条和限位块,所述限位条设有两个,两个所述限位条分别固定连接于护框的内壁两侧底部处,所述限位块设有多个,每两个所述限位块分别固定连接于一个底部护圈的两端中心处,所述限位块与限位条相互配合。
12.进一步的,所述对接部件包括:
13.外连组件,设于顶部护圈上,且外连组件连接于护框上,用于瓶身的顶部固定;以及
14.内连组件,设于顶部护圈上,用于多个顶部护圈之间的相互固定。
15.进一步的,所述外连组件包括钩块和钩孔,所述钩孔设有多个,多个所述钩孔均开设于护框的上表面,且多个钩孔均匀分布,所述钩块设有多个,多个所述钩块分别固定连接于多个所述顶部护圈上,且每个钩块均与每个钩孔相互配合。
16.进一步的,所述内连组件包括对接块和对接钩,所述对接块设有多个,多个所述对接块分别固定连接于多个顶部护圈的一侧中心处,所述对接钩设有多个,多个所述对接钩分别固定连接于多个顶部护圈的一侧中心处,且每个对接钩均与每个对接块相互配合。
17.进一步的,每个所述顶部护圈的内部均设置有气瓶,每个所述气瓶的底部均设置于对应的底部护圈内。
18.本实用新型提供了零高度气瓶转移托盘。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9.(1)、该零高度气瓶转移托盘,通过框架机构的使用,可以使u形底盘与叉车可分离,不影响叉车功能,同时,放低叉车后u形底盘与地面平行,利于气瓶上车,同时,托耳可以与叉车相配合,更加方便。
20.(2)、该零高度气瓶转移托盘,通过防护机构的使用,可以对瓶身进行稳定,使其位置在移动的过程中不产生移动,防止在运输的过程中出现倒瓶,对瓶身及内部气体产生影响,同时,对运输员造成危险。
附图说明
2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视角爆炸图;
22.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视角立体图;
23.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视角爆炸图;
24.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视角立体图;
25.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26.图中:1、u形底盘;2、限位条;3、护框;4、限位块;5、底部护圈;6、卡接孔;7、卡接块;8、护杆;9、钩块;10、顶部护圈;11、气瓶;12、钩孔;13、对接块;14、对接钩;15、托耳;16、集气连接管道。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28.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9.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零高度气瓶转移托盘,包括:
30.顶部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托耳15的u形底盘1;
31.框架机构,设于托耳15上,其中:框架机构包括护框3、护杆8和卡接部件,护框3分
别固定连接于两个托耳15的上表面,护杆8设于护框3的顶部一侧边缘处,卡接部件设于护杆8上,且卡接部件连接于护框3上;
32.防护机构,设于护框3内,用于运输过程中防止倒瓶,其中:防护机构包括顶部护圈10、底部护圈5、限位部件和对接部件,其中:顶部护圈10设有多个,多个顶部护圈10均安装设置于护框3顶部,对接部件设于顶部护圈10上,且对接部件连接于护框3,底部护圈5设有多个,多个底部护圈5均安装设置于护框3底部,限位部件设于护框3上,且限位部件连接于底部护圈5,每个顶部护圈10与每个底部护圈5一一对应;以及
33.集气连接管道16,设于护框3顶部中心处。
34.本实施方案中:u形底盘1与托耳15的结合使用,可以使u形底盘1放置在地面时本身具有一定的高度,与叉车相互配合,既方便对瓶子进行搬运,又方便与叉车结合使用,护框3通过四个支杆连接于两个托耳15的两端,形成主要框架,对瓶子进行运输,护杆8在瓶子装满之后,将护框3一端进行封闭,使结构强度更高,顶部护圈10与底部护圈5一一对应,分别对瓶子的顶部与底部进行分别固定,保证在运输过程中的瓶身的稳定,每个顶部护圈10与底部护圈5内部均设置有三个护圈,由于瓶子拥有很多,通过集气连接管道16可以将多个瓶子输出集中在同一个或两个出口进行使用,保证使用时的有效性,集气连接管道16在瓶阀的上半部,由其上的管道与各个瓶子一一进行连接,同时,顶部护圈10、底部护圈5可更换成半框,插扣上去固定。
35.具体的,卡接部件包括卡接孔6和卡接块7,卡接孔6设有两个,两个卡接孔6分别开设于护框3的上表面两侧边缘处,卡接块7设有两个,两个卡接块7分别固定连接于护杆8的下表面两侧边缘中心处,且每个卡接块7均与每个卡接孔6相互卡接。
36.本实施例中:通过卡接块7将护杆8安装在卡接孔6内,使护杆8将护框3封闭,提高护框3的整体结构强度。
37.具体的,限位部件包括限位条2和限位块4,限位条2设有两个,两个限位条2分别固定连接于护框3的内壁两侧底部处,限位块4设有多个,每两个限位块4分别固定连接于一个底部护圈5的两端中心处,限位块4与限位条2相互配合。
38.本实施例中:限位条2与限位块4配合,使底部护圈5限制在底部,不会因为运输的晃动而位置偏移。
39.具体的,对接部件包括:
40.外连组件,设于顶部护圈10上,且外连组件连接于护框3上,用于瓶身的顶部固定;以及
41.内连组件,设于顶部护圈10上,用于多个顶部护圈10之间的相互固定。
42.本实施例中:外连组件使顶部护圈10与护框3连接,内连组件使每个顶部护圈10之间连接,增加整体的联动性以及结构强度。
43.具体的,外连组件包括钩块9和钩孔12,钩孔12设有多个,多个钩孔12均开设于护框3的上表面,且多个钩孔12均匀分布,钩块9设有多个,多个钩块9分别固定连接于多个顶部护圈10上,且每个钩块9均与每个钩孔12相互配合。
44.本实施例中:远离护杆8的一端顶部护圈10上有五个钩块9,其余的顶部护圈10上有两个,进行与护框3的连接,使结构强度增加。
45.具体的,内连组件包括对接块13和对接钩14,对接块13设有多个,多个对接块13分
别固定连接于多个顶部护圈10的一侧中心处,对接钩14设有多个,多个对接钩14分别固定连接于多个顶部护圈10的一侧中心处,且每个对接钩14均与每个对接块13相互配合。
46.本实施例中:远离护杆8的一端顶部护圈10上设有对接块13,其余的顶部护圈10上两侧分别是对接钩14与对接块13。
47.具体的,每个顶部护圈10的内部均设置有气瓶11,每个气瓶11的底部均设置于对应的底部护圈5内。
48.本实施例中:气瓶11为现有技术,其大小可与顶部护圈10与底部护圈5相对应,保证运输过程中的稳定。
49.使用时,将底部护圈5通过限位条2和限位块4使底部护圈5卡接在护框3底部,将气瓶11对应在底部护圈5内,依次排列完成后,将顶部护圈10套设在气瓶11外部,并使钩块9和钩孔12一一对应,同时,对接块13和对接钩14一一对应,完成后,将护杆8通过卡接孔6和卡接块7安装在护框3上,使整体更加稳定,将叉车下降,使叉车的两边对应两个托耳15,叉车上升,叉车的两边托起两个托耳15,进行移动,使用过程中,可以将多个气瓶11的出口连接集气连接管道16上的连接管,使多个气瓶11同时进行使用,保证使用的有效性。
50.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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