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直振送料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065961发布日期:2023-01-25 09:17阅读:102来源:国知局
一种直振送料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件输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直振送料机。


背景技术:

2.为提高生产效率、满足市场需求,自动化和机械化成为工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传统直角形工件在加工过程中,需要人工将成堆的直角形工件逐一分拣,并将工件朝同一方向放置,确保工件整齐的进入下一工序,通过人工分拣的方式整理直角形工件,导致生产效率低,综合能耗以及生产加工的成本较高,不利于企业大规模生产,故需对现有技术做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解决背景技术中至少一个技术问题设计的一种直振送料机。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方案:一种直振送料机,包括安装架以及用于输送工件的送料台,所述送料台可活动的装配在所述安装架上,所述安装架上设有直振组件,所述直振组件包括转动轴、偏心轴承,所述偏心轴承套设在所述转动轴上,所述安装架上设置有用于传动所述转动轴的第一传动装置,所述第一传动装置驱动所述转动轴旋转,所述转动轴传动所述偏心轴承继而使所述送料台前后摆动。
5.其中,所述直振组件还包括连杆,所述连杆一端与所述偏心轴承连接,所述连杆另一端与所述送料台连接。
6.其中,还包括支撑杆,所述支撑杆一端可摆动的连接在所述送料台上,所述支撑杆另一端可摆动的连接在所述安装架上。
7.其中,所述送料台上方设置有扫叶组,所述扫叶组包括扫叶片、旋转轴以及用于传动所述旋转轴的第二传动装置,所述扫叶片设置在所述旋转轴上,所述第二传动装置驱动所述旋转轴转动继而带动所述扫叶片转动。
8.其中,所述送料台上设置有分料道,所述扫叶片与所述分料道相对应设置。
9.其中,所述送料台自送料台的一端向靠近所述直振组件的一端逐渐向下倾斜设置。
10.其中,所述安装架与所述转动轴相对应处设置有第一轴承座,所述转动轴穿设在所述第一轴承座中。
11.其中,所述第一轴承座与所述偏心轴承呈同轴设置。
12.其中,所述安装架与所述旋转轴相对应处设置有第二轴承座,所述旋转轴穿设在所述第二轴承座中。
13.其中,所述安装架靠近第一传动装置的一侧设置有带轮罩。
14.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使用转动轴与偏心轴承配合,驱动装置传动偏心轴承,使送料台前后摆动继而将成堆的工件分散至分料道中,再通过扫叶组对工件进行筛选,确保
工件逐一且朝同一方向进入下一工序,自动化程度高,减少人工长期筛选的疲劳,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综合耗能较低且生产加工的成本较低,能够适用于企业大规模的生产。
附图说明
15.图1为一种直振送料机的立体示意图1;
16.图2为一种直振送料机的立体示意图2;
17.图3为一种直振送料机的立体示意图3;
18.图4为一种直振送料机的立体示意图4;
19.图5为一种直振送料机的部分立体示意图;
20.图6为扫叶组的立体示意图;
21.附图中各部件的标记如下:
22.1-安装架;101-支撑杆;102-第一轴承座;103-第二轴承座;104-带轮罩;2-送料台;201-旋转轴;202-扫叶片;203-分料道;204-挡板;3-转动轴;301-偏心轴承;302-连杆;4-第一驱动件;401-第一传动带;402-第一主动轮;403-第一从动轮;404-第二驱动件;405-第二传动带;406-第二主动轮;407-第二从动轮。
具体实施方式
23.本部分将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在附图中示出,附图的作用在于用图形补充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从而能够直观地、形象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每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但其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2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如果涉及到方位描述,例如“上”、“下”、“前”、“后”、“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当某一特征被称为“设置”、“固定”、“连接”在另一个特征,它可以直接设置、固定、连接在另一个特征上,也可以间接地设置、固定、连接在另一个特征上。
25.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如果涉及到“若干”,其含义是一个或者多个,如果涉及到“多个”,其含义是两个以上,如果涉及到“大于”、“小于”、“超过”,均应理解为不包括本数,如果涉及到“以上”、“以下”、“以内”,均应理解为包括本数。如果涉及到“第一”、“第二”,应当理解为用于区分技术特征,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先后关系。
26.此外,除非另有定义,本实用新型所使用的技术术语和科学术语均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实用新型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理解,当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和“包含”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
27.实施例1:如图1-6所示,一种直振送料机,包括安装架1以及用于输送工件的送料台2,所述送料台2可活动的装配在所述安装架1上,所述安装架1上设有直振组件,所述直振
组件包括转动轴3、偏心轴承301,所述偏心轴承301套设在所述转动轴3上,所述安装架1上设置有用于传动所述转动轴3的第一传动装置,所述第一传动装置驱动所述转动轴3旋转,所述转动轴3传动所述偏心轴承301继而使所述送料台2前后摆动,可以将堆叠的工件分散至分料道中,确保工件逐一且朝同一方向进入下一工序,自动化程度高,降低综合耗能,提高生产效率。
28.其中,所述偏心轴承301为一组或多组,多组所述偏心轴承301呈同轴设置,使送料台受到的振动力更均匀。
29.其中,所述第一传动装置包括第一驱动件4、第一传动带401、第一从动轮403,所述第一驱动件4的一侧具有第一主动轮402,所述第一从动轮403设置在所述转动轴3的一侧,所述第一传动带401的一端套设在所述第一主动轮402上,所述第一传动带401的另一端套设在所述第一从动轮403上,所述第一驱动件4驱动所述第一主动轮402转动,所述第一主动轮402带动所述第一从动轮403传动继而所述转动轴转动。
30.其中,所述直振组件还包括连杆302,所述连杆302的一端与所述偏心轴承301连接,所述连杆302的另一端与所述送料台2连接,偏心轴承转动产生的摆动通过连杆传递到送料台,使送料台前后摆动,将成堆的工件分散到分料道上,确保工件逐一进入下一工件。
31.其中,还包括支撑杆101,所述支撑杆101一端可摆动的连接在所述送料台2上,所述支撑杆101另一端可摆动的连接在所述安装架1上,支撑杆用于将送料台装配在安装架上。
32.其中,所述支撑杆101的上端设置有上轴承,所述支撑杆101的下端设置有下轴承,所述上轴承固设在所述送料台2上,所述下轴承固设在所述安装架1上,使得送料台可摆动的装配在安装架上,直振组件摆动时,带动送料台前后摆动。
33.其中,所述支撑杆101为多组,多组所述支撑杆101分别设置在所述送料台2的前后两侧,使得送料台更稳固的装配在安装架上。
34.其中,所述送料台2上方设置有扫叶组,所述扫叶组包括扫叶片202、旋转轴201以及用于传动所述旋转轴201的第二传动装置,所述扫叶片202设置在所述旋转轴201上,所述第二传动装置驱动所述旋转轴201转动继而带动所述扫叶片202转动,扫叶片将堆叠的工件打散,使工件逐一且朝同一方向进入下一工序,确保下一工序有序进行。
35.其中,所述第二传动装置包括第二驱动件404、第二传动带405、第二从动轮407,所述第二驱动件404的一侧具有第二主动轮406,所述第二从动轮407设置在所述旋转轴201的一侧,所述第二传动带405的一端套设在所述第二主动轮406上,所述第二传动带405的另一端套设在所述第二从动轮407上,所述第二驱动件404驱动所述第二主动轮406转动,所述第二主动轮406带动所述第二从动轮407传动继而所述旋转轴201转动。
36.其中,所述送料台2上设置有分料道203,所述扫叶片202与所述分料道203相对应设置,将堆叠的工件打散平铺在分料道中,便于工件逐一输出。
37.其中,所述分料道203为直角形结构,主要用于筛选直角形的工件。
38.其中,所述分料道203为一组或多组,多组所述分料道203呈间隔分布。
39.其中,所述分料道203底壁形状与所述扫叶片202底部的形状相匹配设置,便于扫叶片筛选工件,并且分料道底壁到扫叶片底部的距离接近于一个工件的厚度,确保每次只能通过一个工件。
40.其中,所述送料台2自送料台2的一端向靠近所述直振组件的一端逐渐向下倾斜设置,便于工件抖落到下一工序上。
41.其中,所述安装架1与所述转动轴3相对应处设置有第一轴承座102,所述转动轴3穿设在所述第一轴承座102中,使转动轴能够在第一驱动件的驱动下转动。
42.其中,所述第一轴承座102与所述偏心轴承301呈同轴设置。
43.其中,所述安装架1与所述旋转轴201相对应处设置有第二轴承座103,所述旋转轴201穿设在所述第二轴承座103中,使旋转轴能够在第二驱动件的驱动下转动。
44.其中,所述送料台2远离所述扫叶组的一侧设置有挡板204,防止送料台摆动或扫叶片筛选时,导致工件偏移出送料台。
45.其中,所述安装架1靠近第一传动装置的一侧设置有带轮罩104,设置带轮罩可保护人员不被旋转的传动带和第一驱动件、第二驱动件误伤。
46.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各种等效的修改或替换,这些修改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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