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板用的双工位开模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23011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一种手板用的双工位开模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塑料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手板用的双工位开模机构。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缺少双工位开模机构,而且很多的双工位开模机构还存在着许多缺陷,例如合模时由于冲击力过大,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而且上模和下模位置发生偏移,导致质量不合格,对脱模质量也不能实现很好的监控,导致出现大量次品,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手板用的双工位开模机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手板用的双工位开模机构,包括工作台、电控箱、液晶显示屏、支承板和电动机械臂,所述工作台下侧安装有万向轮,所述工作台由储物柜和电控箱组成,且储物柜前表面安装有把手凹槽,所述电控箱前表面安装有启动按钮,且启动按钮右侧设置有液晶显示屏,所述液晶显示屏下侧设置有输入键盘,所述电控箱后表面设置有散热窗和电源接口,所述工作台上方设置有两个上模,且上模安装在支承板下侧,所述支承板下侧安装有液压机械臂,所述支承板上侧安装有液压缸,所述工作台上方设置有两个下,且下模下侧安装有电动机械臂。

优选的,所述电动机械臂下侧安装有固定板,且固定板通过螺帽 安装在工作台上侧。

优选的,所述支承板下侧安装有缓冲弹簧,且缓冲弹簧下侧安装有缓冲板。

优选的,所述支承板下侧安装有测偏装置,且侧测偏装置位于上模右侧。

优选的,所述支承板上侧安装有报警灯。

优选的,所述支承板下侧安装有监控镜头,且监控镜头位于上模左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通过电动机械臂下侧安装有固定板,且固定板通过螺帽安装在工作台上侧,能够实现方便拆卸,从而很好的方便维修和保养,通过支承板下侧安装有缓冲弹簧,且缓冲弹簧下侧安装有缓冲板,能够在开模工作时起到缓冲的作用,通过支承板下侧安装有测偏装置,且侧测偏装置位于上模右侧,能够对上模和下模的位置是否偏移进行测量,从而提高开模的效果,通过支承板上侧安装有报警灯,能够在故障时报警,提高了安全性,通过支承板下侧安装有监控镜头,且监控镜头位于上模左侧,能够实现对开模进行实时监控,提高了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电控箱侧视图。

图中:1-支承板;2-监控镜头;3-液压缸;4-上模;5-测偏装置;6-报警灯;7-下模;8-电动机械臂;9-螺帽;10-启动按钮;11-液晶 显示屏;12-输入键盘;13-电控箱;14-把手凹槽;15-储物柜;16-万向轮;17-工作台;18-液压机械臂;19-缓冲板;20-缓冲弹簧;21-散热窗;22-电源接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手板用的双工位开模机构,包括工作台17、电控箱13、液晶显示屏11、支承板1和电动机械臂8,工作台17下侧安装有万向轮16,工作台17由储物柜15和电控箱13组成,且储物柜15前表面安装有把手凹槽14,电控箱13前表面安装有启动按钮10,且启动按钮10右侧设置有液晶显示屏11,液晶显示屏11下侧设置有输入键盘12,电控箱13后表面设置有散热窗21和电源接口22,工作台17上方设置有两个上模4,且上模4安装在支承板1下侧,支承板1下侧安装有液压机械臂18,支承板1上侧安装有液压缸3,工作台17上方设置有两个下模7,且下模7下侧安装有电动机械臂8,电动机械臂8下侧安装有固定板,且固定板通过螺帽9安装在工作台17上侧,支承板1下侧安装有缓冲弹簧20,且缓冲弹簧20下侧安装有缓冲板19,支承板1下侧安装有测偏装置5,且侧测偏装置5位于上模4右侧,支承 板1上侧安装有报警灯6,支承板1下侧安装有监控镜头2,且监控镜头2位于上模4左侧。

工作原理:使用时,按下启动按钮10,电动机械臂8带动下模7升到送料的位置,液压缸3驱动液压机械臂18,液压机械臂18带动上模4工作,结束后,上模4在液压机械臂18的带动下进行脱模工作,监控镜头2能够观察脱模效果,缓冲弹簧20和缓冲板19能够减轻合模时的冲力,测偏装置5能够实现对上模4和下模7位置是否相对。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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