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生产手机保护壳的简易型塑胶注塑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52876发布日期:2018-09-04 23:32阅读:28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模具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基于生产手机保护壳的简易型塑胶注塑模具。



背景技术:

目前,模具是工业生产上用以注塑、吹塑、挤出、压铸或锻压成型、冶炼、冲压等方法得到所需产品的各种模子和工具。简而言之,模具是用来制作成型物品的工具,这种工具由各种零件构成,不同的模具由不同的零件构成。它主要通过所成型材料物理状态的改变来实现物品外形的加工。素有″工业之母″的称号。

然而,现在的手机壳模具基本是固定的,并且无法拆卸,尚且在日益更新的手机壳,这种模具已无法适应生产要求以及包边采用人工包边的方式,工序复杂,浪费人力,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基于生产手机保护壳的简易型塑胶注塑模具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生产手机保护壳的简易型塑胶注塑模具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基于生产手机保护壳的简易型塑胶注塑模具,包括下固定板、卸料板,所述下固定板上表面的中间安装有卸料板,且下固定板上表面的四角均设置有支撑柱,所述卸料板的上方设置有凸内模板,所述凸内模板上方安装有活动模具板,所述活动模具板上表面的前后两侧均设置有弹簧,活动模具板上表面中间安装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的下端贯穿活动模具板与凸内模板上表面相接,支撑架的上端安装有模具固定块,所述模具固定块上表面安装有上固定板,所述上固定板的四角被支撑柱贯穿。

优选的,所述支撑柱上下两端均设置有卡扣,所述卡扣分别设置在下固定板的上表面和上固定板的下表面。

优选的,所述上固定板的下表面的左右两侧设置有挡板,所述挡板下端延至活动模具板的下方。

优选的,所述下固定板的下表面设置有凹槽。

优选的,所述卸料板上表面的左右两侧安装有挡块。

优选的,所述支撑柱均与下固定板上表面的两条中心线对称。

优选的,所述上固定板的上表面的中心设置有注塑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降低设备更换成本,能够实现一次性注塑成型,无需人工包边,节省人工成本,首先,通过采用活动模具板与凸内模板,便于脱模和自动注塑包边,其次,使用挡板限制活动模具板的移动,使注塑质量更好,最后,采用弹簧,使活动模具板的定位更精准,在冲压过过程中具有调节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基于生产手机保护壳的简易型塑胶注塑模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基于生产手机保护壳的简易型塑胶注塑模具的正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基于生产手机保护壳的简易型塑胶注塑模具的模具组件的截面示意图。

图中:1-下固定板、2-卸料板、3-支撑柱、4-凸内模板、5-活动模具板、6-支撑架、7-模具固定块、8-上固定板、9-卡扣、10-挡板、11-凹槽、12-挡块、13-弹簧、14-冲压孔、15-注塑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一种基于生产手机保护壳的简易型塑胶注塑模具,包括下固定板1和卸料板2,所述下固定板1上表面的中间安装有卸料板2,且下固定板1上表面的四角均设置有支撑柱3,所述卸料板2的上方设置有凸内模板4,所述凸内模板4上方安装有活动模具板5,所述活动模具板5上表面的前后两侧均设置有弹簧13,活动模具板5上表面中间安装有支撑架6,所述支撑架6的下端贯穿活动模具板5与凸内模板4上表面相接,支撑架6的上端安装有模具固定块7,所述模具固定块7上表面安装有上固定板8,所述上固定板8的四角被支撑柱3贯穿。

支撑柱3上下两端均设置有卡扣9,卡扣9分别设置在下固定板1的上表面和上固定板8的下表面,上固定板8的下表面的左右两侧设置有挡板10,挡板10下端延至活动模具板5的下方,下固定板1的下表面设置有凹槽11,卸料板2上表面的左右两侧安装有挡块12,支撑柱3均与下固定板1上表面的两条中心线对称,上固定板8的上表面的中心设置有注塑孔15。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手机壳模具安装好后,将冲压机连接到冲压孔14,注塑管与注塑孔15连接,冲压机通过冲压孔14压缩上固定板8,上固定板8下移,带动凸内模板4和活动模具板5分别下移至挡板10和挡块12,向注塑孔15注塑,注塑结束后,凸内模板4和活动模具板5上移,由于弹簧13具有缓冲和复位的作用,凸内模板4和活动模具板5恢复至初始位置。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