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模具斜销顶出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34629发布日期:2018-12-11 21:48阅读:574来源:国知局
一种模具斜销顶出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模具斜销顶出机构,属于注塑模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参考图1,现有注塑模具的顶出机构主要由底板10、斜销座11、斜销导向块12和斜销13构成。通常斜销座11与导向块比斜销13大很多,其形状都为方形。斜销座11一端用螺丝固定在底板10上,另一端与斜销13工字形结构相连,中间用导向块导向。当遇到模板空间不足,无法正常排列出所需要的顶出机构时,只能缩小斜销座11以及斜销导向块12的尺寸来满足设计需求,则具有如下问题:

a.缩小斜销座11和导向块的尺寸会降低其强度,影响使用寿命,在生产时零件容易损坏,增加模具维护保养成本,甚至会影响产品交期;

b.斜销座11和导向块的加工繁杂,模具不易拆装,因而不利于提高模具制造效率,增加了模具制造成本;

c.缩小斜销座11和导向块的尺寸则需要增加斜销13的长度,使得斜销13强度不够,斜销13容易折断变形,从而会降低模具使用的稳定性。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模具斜销顶出机构,包括:

底板、斜销推杆及斜销;

所述底板具有排列设置的贯通所述底板的定位孔,以及分别对应所述定位孔设置的限位台;

所述斜销推杆的一端具有对应所述定位孔及限位台的挂台,另一端具有对应所述斜销的工字块,所述斜销推杆通过设置有所述工字块的一端穿过所述定位孔并通过另一端设置的挂台配合所述限位台卡住固定;

所述斜销对应所述斜销推杆的一端设置有与所述工字块配合卡紧的工字槽。

其中,所述斜销的厚度与所述工字块的厚度一致并小于所述斜销推杆的直径;所述斜销的宽度大于所述斜销推杆的直径。

其中,所述底板设置有两排并列的所述定位孔及对应所述定位孔的限位台;所述斜销推杆为高强度的圆柱体,所述斜销的长度小于等于所述斜销推杆的长度。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底板用来固定斜销推杆并起定位导向作用;斜销推杆为圆柱形且一端带挂台和底板定位,另一端为工字块结构用于连接斜销,斜销推杆的设置代替了现有技术中斜销导向块和一部分斜销的长度并起连接推动作用;斜销主要用于成型和顶出产品;其具有如下优点:

a.现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由于取消了斜销座和斜销导向块,结构简单,便于加工拆装,提高了制造效率,降低了加工成本;

b.由于取消了斜销座和消息导向块,造型得到了优化,节约了空间,便于排列;

c.采用斜销推杆代替了一部分斜销的长度,斜销的强度得到提高,延长了零件使用寿命,降低了 模具维护保养成本,同时也提升了模具使用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

图1为现有技术的顶出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顶出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底板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斜销推杆结构示意图。

图中数字表示:

10.底板 11.斜销座 12.导向块 13.斜销

20.底板 21.斜销推杆 22.斜销 23.工字块

24.限位台 25.定位孔 26.挂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参考图2-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模具斜销顶出机构,包括:20、斜销推杆21及斜销22;20具有两排并列设置的贯通20的定位孔25,以及分别对应定位孔25设置的限位台24;斜销推杆21为高强度的圆柱体且一端具有对应定位孔25及限位台24的挂台26,另一端具有对应斜销22的工字块23,斜销推杆21通过设置有工字块23的一端穿过定位孔25并通过另一端设置的挂台26配合限位台24卡住固定;斜销22对应斜销推杆21的一端设置有与工字块23配合卡紧的工字槽,且斜销22的长度小于等于斜销推杆21的长度以增强斜销22的强度;斜销22的厚度与工字块23的厚度一致并小于斜销推杆21的直径,斜销22的宽度大于斜销推杆21的直径。

本实用新型的20用来固定斜销推杆21并起定位导向作用;斜销推杆21一端和20定位,另一端用于连接斜销22,斜销推杆21的设置代替了现有技术中斜销导向块和一部分斜销的长度并起连接推动作用;斜销22主要用于成型和顶出产品。

本实用新型的装配工艺为:先将20具有限位台24的一面朝上,斜销推杆21带工字型的一端朝上穿过20的定位孔25并通过一端挂台26与20的限位台24固定,然后斜销推杆21的另一端通过工字块23找准角度和斜销22的工字槽十字相连,然后斜销推杆21旋转90度使工字块23与斜销22的工字槽限位卡死,最后完成顶出机构的装配。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实用新型。对上述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实用新型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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