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光面玻璃构件的成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11796发布日期:2019-01-15 22:22阅读:371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光面玻璃构件的成型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成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成型装置。



背景技术:

在当今社会很多时候漂亮物件要用到异型曲面,玻璃钢对塑形方面无可厚非,玻璃钢可以制作成任何你可以想象出来的造型,这个是钢铝不可媲美的。很多时候物件有要求做成内外两面都是光面的,如果按照常规工艺分别将内外两个部分需要分别制作出来后再合拢处理接缝的话后期刮灰打磨的工作量太大了。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操作简单,易成型双光面玻璃钢构件的成型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双光面玻璃构件的成型装置,包括内模和外模,所述内模和外模扣合后形成成型腔,所述成型腔的内壁用于粘附玻璃钢铺层,所述成型腔内设有可抽真空的密封膜袋,所述密封膜袋可贴附在玻璃钢铺层的内壁上,并将玻璃钢铺层压紧在成型腔内壁上,所述密封膜袋上设有用于对玻璃钢铺层内壁进行灌封填充物的注入口。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密封膜袋上设有抽真空孔,所述抽真空孔穿过外模,并卡装在外模上。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外模的底部设有操作孔,所述注入口设置在密封膜袋位于对应操作孔位置上。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内模和外模的上端均设有连接耳,所述内模和外模通过螺栓穿过连接耳的方式进行固定。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内模和外模位于连接耳上设有密封圈。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有:

本成型装置采用内模和外模扣合后形成成型腔的方式进行成型玻璃钢构件,利用成型腔的光滑内壁进行成型玻璃钢构件的外表面,保证其外表面的光滑;在成型腔内设有可抽真空的密封膜袋,利用密封膜袋将玻璃钢铺层压紧在成型腔内壁上,再通过注入口灌封填充物进行填充玻璃钢铺层内壁上的凹坑,利用密封膜袋进行光滑填充物的内表面,使得整个玻璃钢构件的内表面也光滑。本成型装置结构简单,易成型双光面玻璃钢构件。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剖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玻璃钢构件成型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双光面玻璃构件的成型装置,包括内模1和外模2,所述内模1和外模2扣合后形成成型腔3,所述内模1和外模2的上端均设有连接耳9,所述内模1和外模2通过螺栓穿过连接耳9的方式进行固定,方便操作工人将内模1和外模2进行固定,同时还可以直接进行定位。在本申请的另一个实施例中,连接耳9上设有定位销孔,方便对内模1和外模2进行定位。所述内模1和外模2位于连接耳9上设有密封圈,提高了密封性。所述成型腔3的内壁用于粘附玻璃钢铺层4,所述成型腔3内设有可抽真空的密封膜袋5,所述密封膜袋5可贴附在玻璃钢铺层4的内壁上,并将玻璃钢铺层4压紧在成型腔3内壁上,所述密封膜袋5上设有用于对玻璃钢铺层4内壁进行灌封填充物的注入口6。

进一步参见图1和图2,所述密封膜袋5上设有抽真空孔7,所述抽真空孔7穿过外模2,并卡装在外模2上,当操作人员进行抽气的时候,密封膜袋5会被吸附在粘附在成型腔3内壁上玻璃钢铺层4的内表面上,方便后期的操作。

此外,所述外模2的底部设有操作孔8,所述注入口6设置在密封膜袋5位于对应操作孔8位置上。在本申请中,操作人员先将玻璃钢铺层4平铺设在内模1和外模2的内表面上,将密封膜袋5预先放置在外模2上,待玻璃钢铺层4快干的时候,然后通过连接耳9将内模1和外模2进行固定扣合成模。合模完成后,对密封膜袋5进行抽真空,使得密封膜袋5可以紧紧吸附在玻璃钢铺层4的内表面上,同时密封膜袋5的吸附力会将玻璃钢铺层4的内表面进行压实。操作工人从注入口6进行灌封树脂,利用树脂可以快速进行填充玻璃钢铺层4内表面的凹坑,由于真空的存在,密封膜袋5会使得玻璃钢铺层4上填充的树脂能很好进行光滑内表面。

参见图3,在完成上述的操作之后,操作工人拆除内模1和外模2,并将密封膜袋5扯出,并在操作孔8内灌入发泡材料进行发泡,实现填充,左后利用玻璃钢进行封堵操作孔8,方便可靠。

本成型装置采用内模1和外模2扣合后形成成型腔3的方式进行成型玻璃钢构件,利用成型腔3的光滑内壁进行成型玻璃钢构件的外表面,保证其外表面的光滑;在成型腔3内设有可抽真空的密封膜袋5,利用密封膜袋5将玻璃钢铺层4压紧在成型腔3内壁上,再通过注入口6灌封填充物进行填充玻璃钢铺层4内壁上的凹坑,利用密封膜袋5进行光滑填充物的内表面,使得整个玻璃钢构件的内表面也光滑。本成型装置结构简单,易成型双光面玻璃钢构件。

以上所述,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而已,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只要其以任何相同或相似手段达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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