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打片形状易切换的打片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650501发布日期:2021-04-13 19:59阅读:158来源:国知局
一种打片形状易切换的打片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打片形状易切换的打片机,属于打片机械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2.化妆品、药品、食品、酒类、农药、机油瓶、化工品类等各种容器瓶里面都需要用到垫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垫片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目前对垫片的生产大都是经吸塑机吸塑切割成型的片材通常由人工取放,将片材叠放码垛,排列整齐,叠放达到一定数量后进行包装、存放、出库。然而,传统的人工叠片码垛浪费人力,且排列不整齐,影响后续包装,达不到出库标准,无法实现自动化叠放片材,在批量生产中手工叠片效率底,工作时间长,无法适应目前人工紧张、人工成本大幅上升的现状。用自动叠片机叠片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然后目前市场上出现的自动叠片机,叠片效果不好,叠片不整齐,影响后续包装,还需要人工整理,浪费人力。


技术实现要素:

3.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打片形状易切换的打片机,包括上模座和下模座,所述上模座下端设有上夹板,所述上夹板中部设有打片板,所述打片板可拆卸连接在所述上夹板下端,所述下模座上端设有下夹板,所述下夹板的上端设有升降板,所述升降板下端连接有升降柱,所述升降柱一端连接所述升降板下端以带动升降板上下循环运动,升降柱另一端贯穿所述下夹板和下模座固定于地面,所述打片板正对升降板的中部位置。
4.进一步的,所述上模座和下模座之间设有一对弹簧撑,所述弹簧撑包括钢管以及套设于钢管外部的弹簧套,钢管设为上下两截,分别固定在对应的上模座和下模座上,两截钢管处于同一直线上。
5.进一步的,所述弹簧套为一根线径0.5mm、直径5cm以及长37.5cm的弹簧,两截钢管分别焊接在对应的上模座和下模座上。
6.进一步的,所述上模座和上夹板之间贯穿设有两根金属杆,所述上模座的上端设有一限位挡板,该限位挡板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两根金属杆的上端,两根金属杆的下端通过螺栓连接所述打片板。
7.进一步的,所述升降板上正对打片板的位置可拆卸设有托板,所述托板上设有凹槽,所述凹槽与打片板的刀口相适配。
8.有益效果:本发明升降板使得垫片在达到打片板正下方时能够自动升上去打片,避免了打片机构在打片时发生位移导致打片位置不准的问题,提高了打片效率和质量。弹簧撑使得打片时,位置不易产生偏差,而且打片结束后辅助上下模板弹性分开,支撑效果好,避免上下模板被过度用力顶坏,打片板可拆卸连接在上夹板下端,可安装不同的打片板,以打出不同形状的垫片,托板上设有凹槽,凹槽与打片板的刀口相适配,更加容易切割垫片,且不损伤打片板的刀口。
附图说明
9.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0.附图标记:1—上模座,2—下模座,3—上夹板,4—打片板,5—下夹板,6—升降板,7—升降柱,8—钢管,9—弹簧套,10—金属杆,11—限位挡板,12—托板。
具体实施方式
11.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等价形式的修改均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
12.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打片形状易切换的打片机,包括上模座1和下模座2,上模座1下端设有上夹板3,上夹板3中部设有打片板4,打片板4可拆卸连接在上夹板3下端,可安装不同的打片板4,以打出不同形状的垫片,下模座2上端设有下夹板5,下夹板5的上端设有升降板6,升降板6下端连接有升降柱7,升降柱7一端连接升降板6下端以带动升降板6上下循环运动,升降柱7另一端贯穿下夹板5和下模座2固定于地面,打片板4正对升降板6的中部位置,升降板6使得垫片在达到打片板4正下方时能够自动升上去打片,避免了打片机构在打片时发生位移导致打片位置不准的问题,提高了打片效率和质量。
13.上模座1和下模座2之间设有一对弹簧撑,弹簧撑包括钢管8以及套设于钢管8外部的弹簧套9,钢管8设为上下两截,分别固定在对应的上模座1和下模座2上,两截钢管8处于同一直线上。弹簧撑使得打片时,位置不易产生偏差,而且打片结束后辅助上模座1和下模座2弹性分开,支撑效果好,避免上模座1和下模座2被过度用力顶坏。弹簧套9为一根线径0.5mm、直径5cm以及长37.5cm的弹簧,两截钢管8分别焊接在对应的上模座1和下模座2上。
14.上模座1和上夹板3之间贯穿设有两根金属杆10,上模座1的上端设有一限位挡板11,该限位挡板11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两根金属杆10的上端,两根金属杆10的下端通过螺栓连接打片板4,使得打片板4容易拆卸,打出不同形状的垫片。
15.升降板6上正对打片板4的位置可拆卸设有托板12,托板12上设有凹槽,凹槽与打片板4的刀口相适配,更加容易切割垫片,且不损伤打片板4的刀口。
16.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17.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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