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空瓶筛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928807发布日期:2022-02-16 14:49阅读:81来源:国知局
一种空瓶筛分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塑料瓶自动分拣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空瓶筛分装置。


背景技术:

2.随着塑料制品消费量不断增大,废弃塑料瓶也不断增多。为了避免污染环境,一般会对废弃的塑料瓶进行回收处理。
3.在对塑料瓶处理的过程中,需要将混合在一起的不同材质(pet、pe、pp)的塑料瓶筛分出来,现有技术中,通过人手工操作将大量的空塑料瓶瓶身逐个检测,从而将不同材质的塑料瓶筛分出来,这种生产方式的人工成本高,劳动强度大,生产的效率低。
4.综上可知,相关技术亟待完善。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空瓶筛分装置,能够自动化地将大量的不同材质空塑料瓶瓶身筛分出来,节省了人工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实用性强。
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7.一种空瓶筛分装置,包括上料机构、第一运输机构、识别机构、筛分机构、第二运输机构和第三运输机构,所述上料机构的输出端与所述第一运输机构的上料端对应,所述识别机构、所述筛分机构依次架设于所述第一运输机构,所述第二运输机构和所述第三运输机构均与所述第一运输机构的出料端对应,所述识别机构用于将不同材料的空塑料瓶识别区分出来,所述筛分机构用于根据所述识别机构的识别结果将不同材质的空塑料瓶分别推送到所述二运输机构或所述第三运输机构上。在工作中,上料机构将空塑料瓶投送到第一运输机构上,第一运输机构将空塑料瓶向前运输,识别机构对运输过来的空塑料瓶进行材料识别,接着筛分机构根据识别机构的识别结果将不同材质的空塑料瓶分别推送到所述二运输机构或所述第三运输机构上,从而实现了自动化地将大量的不同材质空塑料瓶筛分出来,节省了人工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实用性强。
8.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空瓶筛分装置的一种改进,所述上料机构包括螺旋输送机和支撑架,所述螺旋输送机倾斜架设于所述支撑架。这种结构设计有利于对大量的空塑料瓶进行上料。
9.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空瓶筛分装置的一种改进,所述第一运输机构、所述第二运输机构和所述第三运输机构均为输送带。这种结构设计有利于对空塑料瓶进行运输。
10.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空瓶筛分装置的一种改进,所述识别机构为光谱仪。在实际应用中,光谱仪通过识别不同材质的空塑料瓶对应的不同颜色,从而将不同材质的空塑料瓶识别出来。
11.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空瓶筛分装置的一种改进,所述空瓶筛分装置还包括振动台,所述振动台设置于所述上料机构与所述第一运输机构之间。在实际应用中,上料机构投
送的大量空塑料瓶首先经过振动台振动加工,将堆叠在一起的空塑料瓶平铺开来,再经过第一运输机构运输,进而对空塑料瓶识别、筛分,这种结构设计有利于确保每个空塑料瓶都被识别机构识别到,从而增加加工的精度。
12.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空瓶筛分装置的一种改进,所述筛分机构为喷气嘴。在工作中,喷气嘴对不同材质的空塑料瓶进行选择性地喷气,从而将不同材质的空塑料瓶分别推送到第二运输机构或第三运输机构上。
13.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空瓶筛分装置的一种改进,所述振动台相对两侧均设置有第一挡板。这种结构设计有利于对振动台上的大批量空塑料瓶进行阻挡限位,防止落到振动台下方,从而增加工作的稳定性。
14.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空瓶筛分装置的一种改进,所述第一运输机构的相对两侧均设置有第二挡板。这种结构设计有利于对第一运输机构上的大批量空塑料瓶进行阻挡限位,防止落到第一运输机构下方,从而增加工作的稳定性
15.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空瓶筛分装置的一种改进,所述螺旋输送机的输出口设置有导料机构。这种结构设计有利于对螺旋输送机出来的大批量空塑料瓶进行准确投料。
16.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空瓶筛分装置的一种改进,所述导料机构为中空结构。这种结构设计有利于对螺旋输送机出来的大批量空塑料瓶进行准确投料。
1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工作中,上料机构将空塑料瓶投送到第一运输机构上,第一运输机构将空塑料瓶向前运输,识别机构对运输过来的空塑料瓶进行材料识别,接着筛分机构根据识别机构的识别结果将不同材质的空塑料瓶分别推送到所述二运输机构或所述第三运输机构上,从而实现了自动化地将大量的不同材质空塑料瓶筛分出来,节省了人工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18.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俯视的结构示意图;
20.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主视的结构示意图;
21.其中:1-上料机构;11-螺旋输送机;111-导料机构;12-支撑架;2-第一运输机构;21-第二挡板;3-识别机构;4-筛分机构;5-第二运输机构;6-第三运输机构;7-振动台;71-第一挡板。
具体实施方式
22.如在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使用了某些词汇来指称特定组件。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可理解,硬件制造商可能会用不同名词来称呼同一个组件。本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并不以名称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组件的方式,而是以组件在功能上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的准则。如在通篇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所提及的“包含”为一开放式用语,故应解释成“包含但不限定于”。“大致”是指在可接受的误差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在一定误差范围内解决所述技术问题,基本达到所述技术效果。
23.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水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4.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5.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但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26.实施例
27.如图1-2所示,一种空瓶筛分装置,包括上料机构1、第一运输机构2、识别机构3、筛分机构4、第二运输机构5和第三运输机构6,上料机构1的输出端与第一运输机构2的上料端对应,识别机构3、筛分机构4依次架设于第一运输机构2,第二运输机构5和第三运输机构6均与第一运输机构2的出料端对应,识别机构3用于将不同材料的空塑料瓶识别区分出来,筛分机构4用于根据识别机构3的识别结果将不同材质的空塑料瓶分别推送到第二运输机构5或第三运输机构6上。在工作中,上料机构1将空塑料瓶投送到第一运输机构2上,第一运输机构2将空塑料瓶向前运输,识别机构3对运输过来的空塑料瓶进行材料识别,接着筛分机构4根据识别机构3的识别结果将不同材质的空塑料瓶分别推送到第二运输机构5或第三运输机构6上,从而实现了自动化地将大量的不同材质空塑料瓶筛分出来,节省了人工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实用性强。
28.优选的,上料机构1包括螺旋输送机11和支撑架12,螺旋输送机11倾斜架设于支撑架12。这种结构设计有利于对大量的空塑料瓶进行上料。
29.优选的,第一运输机构2、第二运输机构5和第三运输机构6均为输送带。这种结构设计有利于对空塑料瓶进行运输。
30.优选的,识别机构3为光谱仪。在实际应用中,光谱仪通过识别不同材质的空塑料瓶对应的不同颜色,从而将不同材质的空塑料瓶识别出来。
31.优选的,空瓶筛分装置还包括振动台7,振动台7设置于上料机构1与第一运输机构2之间。在实际应用中,上料机构1的螺旋输送机11所投送的大量空塑料瓶首先经过振动台7振动加工,将堆叠在一起的空塑料瓶平铺开来,再经过第一运输机构2运输,进而对空塑料瓶识别、筛分,这种结构设计有利于确保每个空塑料瓶都被识别机构3识别到,从而增加加工的精度。
32.优选的,筛分机构4为喷气嘴。在工作中,喷气嘴对不同材质的空塑料瓶进行选择性地喷气,从而将不同材质的空塑料瓶分别推送到第二运输机构5或第三运输机构6上。
33.优选的,振动台7相对两侧均设置有第一挡板71。这种结构设计有利于对振动台7上的大批量空塑料瓶进行阻挡限位,防止落到振动台7下方,从而增加工作的稳定性。
34.优选的,第一运输机构2的相对两侧均设置有第二挡板21。这种结构设计有利于对第一运输机构2上的大批量空塑料瓶进行阻挡限位,防止落到第一运输机构2下方,从而增加工作的稳定性
35.优选的,螺旋输送机11的输出口设置有导料机构111,所述导料机构111位于振动台7的上方。这种结构设计有利于对螺旋输送机11出来的大批量空塑料瓶进行准确投料。
36.优选的,导料机构111为中空结构。这种结构设计有利于对螺旋输送机11出来的大批量空塑料瓶进行准确投料。
37.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在工作中,上料机构1将空塑料瓶投送到第一运输机构2上,第一运输机构2将空塑料瓶向前运输,识别机构3对运输过来的空塑料瓶进行材料识别,接着筛分机构4根据识别机构3的识别结果将不同材质的空塑料瓶分别推送到第二运输机构5或第三运输机构6上,从而实现了自动化地将大量的不同材质空塑料瓶筛分出来,节省了人工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实用性强。
38.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若干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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