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船舶主机尾气余热驱动的双环路热声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余热锅炉、两个热声发动机、热声制冷机、发电机;船舶主机尾气余热通入所述余热锅炉,所述余热锅炉的过热蒸汽出口与第一个所述热声发动机连通,第一个所述热声发动机与所述发电机连接,所述发电机连接负载;余热锅炉的饱和蒸汽出口与第二个所述热声发动机连通,第二个所述热声发动机与所述热声制冷机连接,所述热声制冷机连接负载,两个所述热声发动机的冷却器都与冷凝器相连。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主机尾气余热驱动的双环路热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余热锅炉包括过热蒸汽产生装置、饱和蒸汽产生装置;所述过热蒸汽产生装置包括依次通路连接的高压预热器、高压蒸发器和高压过热器,船舶主机尾气余热通过高压过热器,所述高压过热器的过热蒸汽器出口与第一个所述热声发动机连通;所述饱和蒸汽产生装置包括依次通路连接的低压预热器和低压蒸发器,船舶主机尾气余热通入所述低压预热器,所述低压蒸发器出口与第二个所述热声发动机连通。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主机尾气余热驱动的双环路热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过热蒸汽产生装置还包括高压汽包,所述饱和蒸汽产生装置还包括低压汽包;所述高压汽包一端与所述高压蒸发器连通,另一端与所述高压过热器连通;所述低压汽包一端与所述低压蒸发器连通,另一端与所述热声发动机连通。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主机尾气余热驱动的双环路热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电机为永磁直线发电机。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主机尾气余热驱动的双环路热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热声发动机为行波热声发动机。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船舶主机尾气余热驱动的双环路热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热声制冷机为行波型热声制冷机。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船舶主机尾气余热驱动的双环路热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波热声发动机通过谐振管与热声制冷机相连。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船舶主机尾气余热驱动的双环路热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波热声发动机的谐振管与行波热声制冷机的反馈管连通,所述行波热声发动机的制冷机以及行波热声的制冷机均与冷凝器连通,所述行波热声发动机、行波型热声发动机以及冷凝器串联成环形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