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儿童保护机构的打火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568209阅读:37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带有儿童保护机构的打火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有安全机构的打火机,尤其是具有由火石、跷板和火石轮组成的点火装置的明火打火机。
现有的打火机由于不带有安全保险机构,可以连续多次点火,如果被学前儿童拿到玩耍容易出危险,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带有儿童保护机构的打火机。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由以下方案实现在火石轮上设有挡块,拨动火石轮点火时,火石轮转动至某一位置时,挡块可被机身上某一零件挡住而限制火石轮继续转动。
由于采用了上述结构的火石轮,当使用打火机时,每拨动一次火石轮完成点火后,在下次使用前需先将火石轮回拨,避免儿童直接拨动火石轮,增加了安全性,消除了安全隐患。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并给出实施例。


图1为实施例1结构示意图;图2为实施例2火石轮结构示意图。

图1所示,本实施例1中,打火机仍具有机壳5,气芯机构6及固定在机壳5上由火石1、火石架8跷板7和火石轮3组成的点火装置,在火石轮3右边拨轮4边缘的内侧设置一挡块2,挡块2的高度至少在其随火石轮3转动至火石1位置时能被火石架8限位,而停止转动。使用时,先将火石轮3回拨预留一段行程,然后拨动拨轮4点火,此时挡块2被火石限位,火石轮停止转动,下次使用时重复上述步骤。
另外,本发明目的也可由采用如图2所示的火石轮实现,即在火石轮3表面设置一条轴向凸筋9,这样火石轮3转动时,当凸筋9随火石轮3转至火石架8处时,也将被火石8架限位而停止转动。
权利要求1.一种带有儿童保护机构的打火机,具有机壳、气芯机构及固定在机壳上由火石、跷板和火石轮组成的点火装置,其特征在于火石轮(3)上设有挡块(2),拨动火石轮(3)点火时,火石轮(3)转动至某一位置时,挡块(2)可被机身上某一零件挡住而限制火石轮(3)继续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儿童保护机构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挡块(2)设于拨轮(4)内侧边缘上,挡块(2)的高度应能被火石架(1)挡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儿童保护机构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火石轮(3)表面设有一条轴向凸筋(9)。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有儿童保护机构的打火机,尤其是具有由火石、跷板和火石轮组成的点火装置的明火打火机,通过在火石轮或拨轮上设置挡块,限制火石轮连续转动,避免学前儿童玩耍出现危险,克服了现有打火机缺少安全保护机构的缺陷。
文档编号F23Q2/00GK2454656SQ0026335
公开日2001年10月17日 申请日期2000年12月17日 优先权日2000年12月17日
发明者黄自强 申请人:温州市瓯海逢源烟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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