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环保设备,特别是涉及一种高效多功能蓄热体布置装置。
背景技术:
在有机废气治理的过程中,通常采用高温催化燃烧的方式将有机废气转换成二氧化碳和水,传统的陶瓷蓄热体很随意的填充在蓄热式燃烧炉的炉腔内,密封效果不好,气流通过的不均匀,造成催化燃烧的效果不好,造成必须要更高的温度才能达到理想处理效果,对电能的消耗增多,并且填充和更换不方便,同时在测温或取样时由于炉内温度很高,在取样时容易烫伤工作人员或损坏取样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了一种高效多功能蓄热体布置装置,蓄热体提前放置于蓄热体支架上,装置再与炉膛固定安装,安装和拆卸方便,方便更换部件同时保证了密闭性提高换热效率,多功能测温取样机构在取样时对介质进行降温处理,保证了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高效多功能蓄热体布置装置,包括壳体、设置于所述壳体内侧的保温密封层、蓄热体支架、固定于所述蓄热体支架上的蓄热体以及多功能测温取样机构,所述保温密封层由两个第一侧板和两个第二侧板构成,所述第一侧板与所述第二侧板插接,所述第一侧板与所述第二侧板底部与所述蓄热体支架插接,所述蓄热体支架与所述壳体内壁通过固定板可拆卸连接,所述多功能测温取样机构设置于所述壳体上下两端。
优选的,所述第一侧板和所述第二侧板底部均设置有若干定位插槽,所述蓄热体支架四边均设置与所述定位插槽相适配的插头,所述插头与所述定位插槽相对设置。
优选的,所述第一侧板两侧设置有固定插槽,所述第二侧板两侧设置有插板,所述插板插设于所述固定插槽内。
优选的,所述固定板焊接于所述壳体内壁,所述固定板与所述蓄热体支架通过螺栓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多功能测温取样机构包括取样通管和固定于所述取样通管外壁的若干散热翅片。
因此,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的一种高效多功能蓄热体布置装置,蓄热体提前放置于蓄热体支架上,装置再与炉膛固定安装,安装和拆卸方便,方便更换部件同时保证了密闭性提高换热效率,多功能测温取样机构在取样时对介质进行降温处理,保证了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下面通过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高效多功能蓄热体布置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未填装蓄热体时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一侧板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二侧板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壳体;11、进气连接口;2、保温密封层;21、第一侧板;211、固定插槽;22、第二侧板;221、插板;23、定位插槽;3、蓄热体;4、蓄热体支架;41、插头;5、取样通管;6、散热翅片;7、固定板。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高效多功能蓄热体布置装置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未填装蓄热体时俯视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一侧板结构示意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二侧板结构示意图,如图1-4所示,一种高效多功能蓄热体布置装置包括壳体1、设置于壳体1内侧的保温密封层2、蓄热体支架4、固定于蓄热体支架4上的蓄热体3以及多功能测温取样机构。
保温密封层2由两个第一侧板21和两个第二侧板22构成,本实施例第一侧板21与第二侧板22均有硅酸铝保温棉制成,起到保温和密封作用,使得气体从蓄热体3的空隙中通过,提高换热效率。第一侧板21两侧设置有固定插槽211,第二侧板22两侧设置有插板221,插板221插设于固定插槽211内,实现了第一侧板21与第二侧板22的插接。第一侧板21和第二侧板22底部均设置有若干定位插槽23,蓄热体支架4四边均设置与定位插槽23相适配的插头41,插头41与定位插槽23相对设置,实现了第一侧板21与第二侧板22底部与蓄热体支架4插接。方便安装、拆卸以及运输。固定板7焊接于壳体1内壁,固定板7与蓄热体支架4通过螺栓固定连接,实现了蓄热体支架4与壳体1内壁之间的可拆卸连接。蓄热体3提前安装于蓄热体支架4上,装置整体固定于炉膛内,壳体1的进气连接口11与蓄热式燃烧炉相应管道相连接,安装方便,缩短了施工周期。多功能测温取样机构设置于壳体1上下两端,多功能测温取样机构包括取样通管5和固定于取样通管5外壁的若干散热翅片6。在测温时将探头通过取样通管5插入装置内部检测测温,在取样时取样通管5与取样设备相连接,在取样时散热翅片6对介质进行降温处理,避免高温介质烫伤工作人员或损坏设备。
因此,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的一种高效多功能蓄热体布置装置,蓄热体提前放置于蓄热体支架上,装置再与炉膛固定安装,安装和拆卸方便,方便更换部件同时保证了密闭性提高换热效率,多功能测温取样机构在取样时对介质进行降温处理,保证了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进行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等同替换亦不能使修改后的技术方案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