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超声雾化加湿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4645916阅读:166来源:国知局
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超声雾化加湿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设计一种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超声雾化加湿器,包括主体,所述主体内设置有雾化腔、能够对所述雾化腔中的液体予以雾化的超声雾化发生器,能够向所述雾化腔提供加压空气的第一风道,所述主体上还设置有出雾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雾嘴包括中心出雾通道和位于所述中心出雾通道侧边的辅助风道,所述中心出雾通道连通所述雾化腔;所述主体内还设置有第二风道,所述辅助风道连通所述第二风道。这样,所述辅助风道输送出的辅助空气气流能够夹带由所述中心出雾通道输送出的雾化汽,将雾化汽送到更高、更远。由于本发明具有上述特点和优点,为此可以应用到超声雾化加湿器等类似产品中。
【专利说明】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超声雾化加湿器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对空气予以加湿的加湿器,特别涉及通过超声雾化方式对水或类似液体予以雾化从而可以对室内空气予以加湿的设备。
【背景技术】
[0002]随着人们生活品质的不断提高,利用超声波雾化器给人们的生活空间加湿、香薰等,以提高生活环境的舒适度变得越来越普遍。比较典型的加湿器的结构包括侧送风式的结构和底部吹风式的结构。其中侧送风式的结构如中国专利ZL201120143143.X、ZL200820146827.3、ZL200820043702.8所披露的结构;另外底部吹风式的结构如中国专利ZL201020243515.1、ZL03270573.5所披露的结构,它们是采用在超声雾化器的侧边位置单方进风方式向位于超声雾化器上部的空间送风,从而将雾化汽送出。但这些结构的产品往往具有如下问题,首先产品的送风通道与雾化腔连通,往往为了避免大的空气气流破坏雾珠的成雾效果从而使液体雾化的效率降低,送风通道的出气量往往设置得比较少,为此,能够被送风通道鼓出到空气中的雾化汽非常有限;其次,由于出气量少往往导致送雾的力度不足,由出雾口送出的雾化汽的排放高度不高,最终导致雾化汽只能在底层空间扩散,甚至沉积在加湿器的四周,这种加湿器不能对大面积空间区域进行有效、快捷的加湿,加湿效果不佳。反之,如果加大空气出气量希望将雾化汽送得高远一些,就会破坏雾化器的空化效应,而且也容易将未雾化的大颗粒水珠也送出。为此,在现有的超声雾化器产品中,如何在提高雾化汽体的送出高度的同时又能加大雾化量,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至今都无法克服的问题。

【发明内容】

[0003]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的发明目的之一旨在通过改良出雾嘴的结构,增强送雾的力度,同时使更多的雾化汽排放到空中,而且通过二次送风将雾化汽送到更高、更远,优化加湿器的加湿效率。
[0004]为此,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超声雾化加湿器,包括主体,所述主体内设置有雾化腔、能够对所述雾化腔中的液体予以雾化的超声雾化发生器,能够向所述雾化腔提供加压空气的第一风道,所述主体上还设置有出雾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雾嘴包括中心出雾通道和位于所述中心出雾通道侧边的辅助风道,所述中心出雾通道连通所述雾化腔;所述主体内还设置有第二风道,所述辅助风道连通所述第二风道。
[0005]其中,所述出雾嘴可以为独立于所述主体但设置于所述主体上的独立构件,或者与所述主体一体制造成型;所述出雾嘴与所述雾化腔连通成为所述雾化腔中的雾化汽排放到外界空间的出口。其次所述出雾嘴本身可以是一个整体构件,也可以是由各自独立的所述中心出雾通道与所述辅助风道拼合而成的组合体。
[0006]其中,所述中心出雾通道为设置于所述出雾嘴中的通道,但并一定必须设置于所述出雾嘴的中央位置;所述中心出雾通道连通所述雾化腔,为此,所述中心出雾通道主要用于输送雾化腔中的雾化汽体。
[0007]其中,所述辅助风道为设置于所述出雾嘴中的另一通道,并位于所述中心出雾通道侧边并直接连通所述鼓风机的出风通道,为此所述辅助风道主要用于输送空气气流。所述辅助风道的出气口与所述中心出雾通道的出雾口之间可以是左右排列、内外排列,也可以是环绕排列。
[0008]其中,所述第一风道,是向所述雾化腔提供加压空气的通道,从而能够让加压空气携带被雾化的颗粒离开所述雾化腔,加压空气与雾化颗粒混合后形成雾化汽,为此所述第一风道是鼓风机与所述雾化腔之间的过渡通道。所述第一风道一般直接与鼓风机的出口连通,或者就是鼓风机自带的出风通道即鼓风机包括第一风道及设置所述第一风道之中的鼓风风轮。
[0009]其中,所述第二风道,是向所述辅助风道提供加压空气的通道,为此所述第二风道是鼓风机与所述辅助风道之间的过渡通道;所述第二风道一般直接与鼓风机的出口连通,或者就是鼓风机自带的出风通道即鼓风机包括第二风道及设置所述第二风道之中的鼓风风轮;其次当鼓风机的出口直接连通所述辅助风道时,所述第二风道可以省略,或者说所述第二风道是鼓风机本身自带的出风通道。另外,所述第二风道与所述第一风道是两个不同的通道。
[0010]进一步的技术方案还可以是,所述辅助风道的出气口连通到所述中心出雾通道,并且所述辅助风道的出气口朝向所述中心出雾通道的出雾口。
[0011]进一步的技术方案还可以是,在所述中心出雾通道中还设置有补风通道,所述补风通道连通所述第二风道。
[0012]这样,与现有技术对比本发明的有益的技术效果在于,在不改变所述中心出雾通道本身所具有的送汽、回收大颗粒水珠等功能的情况下,由所述辅助风道输送出的辅助空气气流能够夹带由所述中心出雾通道输送出的雾化汽,将雾化汽送到更高、更远。
[0013]为了加强所述辅助风道对雾化汽的输送作用,可以采用多种实施方式,例如: 第一种:所述辅助风道是二个以上,二个以上的所述辅助风道环绕在所述中心出雾通
道的外围。
[0014]进一步的技术方案还可以是,所述主体内还设置有两个鼓风机,包括第一鼓风机和第二鼓风机,所述第一鼓风机连通第一风道,所述第二鼓风机连通所述第二风道。
[0015]进一步的技术方案还可以是,所述第一鼓风机的功率小于所述第二鼓风机的功率。
[0016]其中,所述第一鼓风机连通的所述雾化腔的出气量小,所述第二鼓风机连通的所述辅助风道的出气大,这样,能够避免雾化腔中的气流局部破坏雾珠的成雾而使液体雾化的效率降低,同时也能够把雾化汽输送出所述中心出雾通道,进而输送到空气中;另外,所述辅助风道产生的强气流也能够把由所述中心出雾通道输送出来的雾化汽进行二次推送,使所述雾化汽被推送得跟高,更远,从而使雾化汽能够更好地扩散于空气中进行大面积的加湿。
[0017]第二种:与第一种不同是,所述主体内还设置有一个鼓风机,所述鼓风机的出口分叉出两个出风通道,即第一风道和第二风道。进一步的技术方案还可以是,所述第一风道的出气量小于所述第二风道的出气量。这种方案与第一种方案的技术效果类同,在此不再重复叙述。其中,出气量是指单位时间的出气数量。
[0018]进一步的技术方案还可以是,所述中心出雾通道的出雾口靠近所述辅助风道的出气口。即两个出口大致平齐或没有太多的高低落差。
[0019]进一步的技术方案还可以是,所述中心出雾通道的出雾口与所述辅助风道的出气口大致平齐。
[0020]由于本发明具有上述特点和优点,为此可以应用到超声雾化加湿器等类似产品中。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1]图1是应用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加湿器的剖视结构示意图,也是第一种实施方式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所示的出雾嘴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应用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第二种实施方式的剖视结构示意
图;
图4是应用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出口排列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0022]图5是应用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出口排列方式的另一种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3]下面结合附图对应用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加湿器的结构作进一步的说明。
[0024]如图1所示,是应用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加湿器的剖视结构示意图,所述加湿器包括主体I,所述主体I内设置有雾化腔2,设置在所述雾化腔2的底部并能够对雾化腔2中的液体予以雾化的超声雾化发生器9,设置在所述雾化腔2右侧的储水箱3,以及设置在所述储水箱3的底部的过滤装置5。在所述储水箱3和过滤装置5之间设置有补水装置4,所述补水装置4能够密封所述储水箱3底部的出水口 31 ;所述雾化腔2和所述过滤装置5之间设置有同样收容于所述主体I内的连通管6,所述连通管6把所述雾化腔2和过滤装置5连接为连通器。另外,在所述连通管6上还缠绕有能对流经所述连通管6中的水予以加热的加热丝。这样,当所述雾化腔2中的水位下降到预设高度时,所述过滤装置5中的水位也处于同一高度,此时补水装置4的密封圈支柱42顶起密封圈41从而打开所述出水口 31,所述储水箱3中的水通过所述出水口 3进入所述过滤装置5,水经过所述过滤装置5后进入所述连通管6进行加热,然后进入所述雾化腔2进行雾化。在所述雾化腔2底部设置有第一鼓风机8a,所述第一鼓风机8a通过第一风道81a向所述雾化腔2提供加压空气。
[0025]为了把所述雾化腔2中的雾化汽排送到外界空间,在所述主体I上还设置有出雾嘴7,所述出雾嘴7为独立于所述主体I但设置于所述主体I上的独立构件,如图1和图2所示,所述出雾嘴7包括中心出雾通道71,所述中心出雾通道71连通所述雾化腔2,所述中心出雾通道71主要用于输送雾化汽,也能回收大颗粒水珠,这样,所述第一鼓风机8a工作时把外界的空气气流通过所述第一风道81a鼓入到所述雾化腔2中,最终空气气流把所述雾化腔2中的雾化汽通过所述出雾嘴7中的所述中心出雾通道71带出到空气中,为此所述出雾嘴7成为把雾化汽排放到外界空间的出口。
[0026]为了,加强所述出雾嘴7对雾化汽的输送作用,可以采用多种实施方式,例如:
第一种实施方式:在所述主体I内设置第二鼓风机8b及与所述第二鼓风机8b连通的第二风道81b。在所述出雾嘴7中设置位于所述中心出雾通道71侧边的辅助风道72,所述辅助风道72连通所述第二风道81b,所述第二风道81b与所述第一风道81a之间互不干扰或者互不连通。为此所述辅助风道72主要用于输送空气气流。其次,所述辅助风道72和中心出雾通道71相互隔离,但相互贴近一起,并且它们的出口大致平齐;这样,能够避免高压大气流直接破坏所述雾化腔2中的雾珠空化成雾从而导致雾化的效率降低,同时也能够把输送出所述中心出雾通道71的雾化汽,通过所述辅助风道72产生的强气流进行二次推送,使所述雾化汽被推送得更高、更远,从而使雾化汽能够更好地扩散于空气中进行大面积的加湿。
[0027]另外,所述第一鼓风机8a的功率小于所述第二鼓风机8b的功率。这样,所述第一鼓风机8a向所述雾化腔2提供的出气量相对小,所述第二鼓风机8b向所述辅助风道72提供的出气量相对较大,气压也高。
[0028]而为了加强所述辅助风道72对雾化汽的二次加速输送作用,所述出雾嘴7上设置二个以上的所述辅助风道72,优选为八个,八个的所述辅助风道72环绕在所述中心出雾通道71的外围。这样能够在所述中心出雾通道71溢出的雾化汽的周围形成均匀的推送力,或者利用所述辅助风道72中吹出的风改变雾化汽的输送方向。
[0029]第二种实施方式:如图3所述,与第一种不同是,所述主体I内只设置一个鼓风机8,所述鼓风机8的出口分叉出两个出风通道,即第一风道81a和第二风道81b,所述第一风道81a连通所述雾化腔2,所述第二风道81b连通所述辅助风道72。
[0030]进一步的技术方案还可以是,所述第一风道81a的出气量小于所述第二风道81b的出气量。这种方案与第一种方案的技术效果类同,在此不再重复叙述。
[0031]至于所述中心出雾通道71与所述辅助风道72的排列方式,上述实施例说明它们之间的左右排列或环绕式排列方式。进一步的方案还可以是如图4所示,可以将所述辅助风道72的出气口直接连通到所述中心出雾通道71的出雾口下面的附近位置73,并且让所述辅助风道72的出气口朝向所述中心出雾通道71的出雾口,这样能够让从所述辅助风道72的出气口吹出的风与所述中心出雾通道71的出雾口鼓出的雾汽混合后再从所述附近位置73的出雾口集中吹出。由于所述辅助风道72的出气口朝向所述中心出雾通道71的出雾口,为此从所述辅助风道72的出气口吹出的风不会倒灌到所述雾化腔2中。
[0032]进一步的技术方案还可以是,如图5所示,不仅在所述中心出雾通道71的侧边设置所述辅助风道72,而且在所述中心出雾通道71中还设置有补风通道74,所述补风通道74连通所述第二风道81b。这样能够让所述补风通道74所鼓出的风补充所述中心出雾通道71的出雾口位置中心的负气压。在该种结构中,可以将所述补风通道74的出气量控制得尽可能小一点。
[0033]由于本发明具有上述特点和优点,为此可以应用到超声雾化加湿器等类似产品中。
【权利要求】
1.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超声雾化加湿器,包括主体,所述主体内设置有雾化腔、能够对所述雾化腔中的液体予以雾化的超声雾化发生器,能够向所述雾化腔提供加压空气的第一风道,所述主体上还设置有出雾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雾嘴包括中心出雾通道和位于所述中心出雾通道侧边的辅助风道,所述中心出雾通道连通所述雾化腔;所述主体内还设置有第二风道,所述辅助风道连通所述第二风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超声雾化加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出雾通道的出雾口靠近所述辅助风道的出气口。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超声雾化加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出雾通道的出雾口与所述辅助风道的出气口大致平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超声雾化加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风道的出气口连通到所述中心出雾通道,并且所述辅助风道的出气口朝向所述中心出雾通道的出雾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超声雾化加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风道是二个以上,二个以上的所述辅助风道环绕在所述中心出雾通道的外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超声雾化加湿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中心出雾通道中还设置有补风通道,所述补风通道连通所述第二风道。
7.根据权利要求1到6任一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超声雾化加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内还设置有两个鼓风机,包括第一鼓风机和第二鼓风机,所述第一鼓风机连通第一风道,所述第二鼓风机连通所述第二风道。
8.根据权利要求7或6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超声雾化加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鼓风机的功率小于所述第二鼓风机的功率。
9.根据权利要求1到6任一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超声雾化加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内还设置有一个鼓风机,所述鼓风机的出口分叉出两个出风通道,即第一风道和第二风道。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新型出雾结构的超声雾化加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风道的出气量小于所述第二风道的出气量。
【文档编号】F24F13/06GK103759383SQ201410037099
【公开日】2014年4月30日 申请日期:2014年1月26日 优先权日:2014年1月26日
【发明者】陈国良, 冯锦云, 叶卫忠 申请人:佛山市南海科日超声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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