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进型多功能中央空调风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92120阅读:63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空调机柜,具体是一种改进型多功能中央空调风柜。



背景技术:

中央空调系统由冷热源系统和空气调节系统组成。采用液体汽化制冷的原理为空气调节系统提供所需冷量,用以抵消室内环境的热负荷;制热系统为空气调节系统提供所需热量,用以抵消室内环境冷负荷。制冷系统是中央空调系统至关重要的部分,其采用种类、运行方式、结构形式等直接影响了中央空调系统在运行中的经济性、高效性、合理性。

中央空调有各类部件组成,其中中央空调的风柜,是构成中央空调的必不可少的部件之一,现在大多数的中央空调风柜结构较为简单,功能单一,无法满足现代中央空调的使用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改进型多功能中央空调风柜,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改进型多功能中央空调风柜,包括支撑固定架,所述支撑固定架从左到右依次设有混合过滤箱、回风机箱、消音分流箱、冷热机械放置箱、喷淋加湿箱、送风机箱、消音箱、过滤箱和出气箱,所述混合过滤箱一侧设有进风口,混合过滤箱上端设有回风口,所述混合过滤箱中设有过滤网架,所述过滤网架上装有可拆卸过滤网,所述回风机箱中设有弹性底座,所述弹性底座上装有回风机,所述消音分流箱中设有消音器放置架,所述消音器放置架上装有消音器,所述消音分流箱上端设有分流出风口和第二回风口,所述冷热机械放置箱中设有表冷机架和电加热器机架,所述喷淋加湿箱中装有喷淋管,所述喷淋管上装有喷头,所述过滤箱中设有过滤限位支架,所述过滤限位支架上装有过滤装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消音箱中装有消音器架,所述消音器架上装有消音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出气箱一侧设有主出气口,所述出气箱上端设有副出气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送风机箱中设有弹性底座,所述弹性底座上装有送风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表冷机架上装有表冷机,所述电加热器机架上装有电加热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稳固耐用,通过各类箱体的设计,实现多功能的使用要求和各类部件的安装要求,满足了现代中央空调的使用和安装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改进型多功能中央空调风柜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进风口、2-混合过滤箱、3-弹性底座、4-减震弹簧、5-消音器放置架、6-消音分流箱、7-第二混合腔、8-表冷机、9-表冷机架、10-电加热器架、11-电加热器、12-喷淋管、13-送风机、14-过滤装置、15-过滤限位支架、16-回风口、17-回风机箱、18-回风机、19-消音器、20-分流出风口、21-第二回风口、22-冷热机械放置箱、23-循环风机、24-喷淋加湿箱、25-喷淋管、26-松风机箱、27-消音箱、28-副出气口、29-出气箱、30-主出气箱、31-支撑固定架、32-过滤网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改进型多功能中央空调风柜,包括支撑固定架31,支撑固定架31从左到右依次设有混合过滤箱2、回风机箱17、消音分流箱6、冷热机械放置箱22、喷淋加湿箱24、送风机箱26、消音箱27、过滤箱和出气箱29,混合过 滤箱2一侧设有进风口1,混合过滤箱2上端设有回风口16,混合过滤箱2中设有过滤网架32,过滤网架32上装有可拆卸过滤网,回风机箱17中设有弹性底座3,弹性底座3上装有回风机18,消音分流箱6中设有消音器放置架5,消音器放置架5上装有消音器19,消音分流箱6上端设有分流出风口20和第二回风口21,冷热机械放置箱22中设有表冷机架9和电加热器机架10,喷淋加湿箱24中装有喷淋管12,喷淋管12上装有喷头,过滤箱中设有过滤限位支架15,过滤限位支架15上装有过滤装置14,消音箱27中装有消音器架,消音器架上装有消音器,出气箱29一侧设有主出气口30,出气箱29上端设有副出气口28,送风机箱26中设有弹性底座,弹性底座上装有送风机13,表冷机架9上装有表冷机8,电加热器机架10上装有电加热器11。

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稳固耐用,通过混合过滤箱、回风机箱、消音分流箱、冷热机械放置箱、喷淋加湿箱、送风机箱、消音箱、过滤箱和出气箱的设计,以及其中各个安装机架、部件的设计,实现多功能的使用要求和各类部件的安装要求,满足了现代中央空调的使用和安装要求。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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