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清洁燃料炉具,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炉体(13)、位于炉体(13)内的炉膛(14)、设置在炉膛(14)口且位于炉膛(14)内的燃烧器(4)、与炉膛(14)口相连通的下反式反向火道(5)以及与下反式反向火道(5)相连接的烟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清洁燃料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13)下部设置有与炉膛(14)相通的一次进风口(11);所述炉体(13)上部设置有向燃烧器(4)提供二次助燃风的二次进风口(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清洁燃料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烟道包括与下反式反向火道(5)连通的烟箱(7)、设置在烟箱(7)内的换热水管(8)以及设置在烟箱(7)端部连接烟囱的烟囱座(6)。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清洁燃料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4)包括顶端连接在炉膛(14)口的燃烧器本体(4-1)、设置在燃烧器本体(4-1)侧壁上的通风孔(4-2)以及设置在燃烧器本体(4-1)外侧并与二次进风口(1)连通的集风匀风道(4-3)。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清洁燃料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炉膛(14)口上方设置有灶口(2)以及与灶口(2)相匹配的炉盖(3)。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清洁燃料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13)内设置有位于炉膛(14)下方的活动炉条(9)。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清洁燃料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13)底部设置有底座(10)。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清洁燃料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13)设置有保温夹层。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清洁燃料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反式反向火道(5)设置为一个或一个以上。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清洁燃料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炉条(9)下方设置有可以抽拉的簸箕(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