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彩光加湿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59375阅读:28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加湿器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彩光加湿器。



背景技术:

现有的加湿器包括水箱和设置在水箱外部的壳体。壳体套住水箱,并不能从加湿器的外部观察到加湿器内部的水位变化。因此,通常只会等到加湿器内的水都挥发干了,不出雾了才能发现。而且传统加湿器功能单一,结构简单,设计老化,不具备丰富多彩的发光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彩光加湿器,在外壳内部设置亚克力导光罩,形成丰富多彩的发光效果,优化了产品的使用效果,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彩光加湿器,包括外壳和安装在外壳底部的底盖,所述外壳的内部安装有亚克力导光罩,在亚克力导光罩的内部设有水仓,在水仓内安装有棉棒套管;所述水仓的上端内沿口开设有内槽口,在内槽口上连接有中间隔层;所述中间隔层上设有通管和螺丝安装座,在棉棒套管内设有吸水棉棒,棉棒套管的上端与通管连接;在中间隔层上设有线路板,并通过螺丝将线路板固定安装在螺丝安装座上;所述线路板的中部开设由可容下通管穿过的第一圆孔,在线路板的底部电性连接有彩色灯珠;所述通管的顶部安装有雾化片;所述外壳顶部通过顶盖连接密封。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顶盖的外表面设有电源开关,电源开关电性连接于线路板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水仓的上端内沿口的内槽口与中间隔层接触面上设有硅胶防水圈。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外壳的外表面开设有中空部分,可使光线通过亚克力导光罩导光后透射出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顶盖上开设有可使雾化片滞留在顶盖的第二圆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1)本彩光加湿器,在外壳的内腔中设有亚克力导光罩,导光罩导光后,通过外壳的中空结构构图透光,从而形成丰富多彩的发光效果,优化了产品的使用效果;亚克力导光罩导光后光线可以通过这些中空的位置透光出来,形成发光效果;设计新颖,结构简单,运行合理。

(2)本彩光加湿器,在在中间隔层上设有线路板,线路板的中部开设由可容下通管穿过的第一圆孔,在线路板的底部电性连接有彩色灯珠,亚克力导光罩通过彩色灯珠照射产生光线,使用方便,方便携带;通管的顶部安装有雾化片,雾化片能够通过棉棒套管内设有的吸水棉棒吸取水仓内的水,进行雾化,设计合理,使用简单;方案完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爆炸图;

图中:1-外壳;2-底盖;3-亚克力导光罩;4-水仓;41-棉棒套管;411-吸水棉棒;42-内槽口;5-中间隔层;51-通管;52-螺丝安装座;6-线路板;61-第一圆孔;62-彩色灯珠;7-雾化片;8-顶盖;81-第二圆孔;82-电源开关;9-硅胶防水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彩光加湿器,包括外壳1和安装在外壳1底部的底盖2,所述外壳1的内部安装有亚克力导光罩3,外壳1的外表面开设有中空部分,可使光线通过亚克力导光罩3导光后透射出来。亚克力导光罩3接收彩色灯珠62传递的光源后,通过外壳1的中空部分透光,从而形成丰富多彩的发光效果,优化了产品的使用效果,形成发光效果;设计新颖,结构简单;在亚克力导光罩3的内部设有水仓4,在水仓4内安装有棉棒套管41;所述水仓4的上端内沿口开设有内槽口42,在内槽口42上连接有中间隔层5,水仓4的上端内沿口的内槽口42与中间隔层5接触面上设有硅胶防水圈9,利用硅胶防水圈9能够密封水仓4与中间隔层5的接触面,防止水仓4内的水流出破坏中间隔层5上的电路板6;所述中间隔层5上设有通管51和螺丝安装座52,在棉棒套管41内设有吸水棉棒411,棉棒套管41的上端与通管51连接;在中间隔层5上设有线路板6,并通过螺丝将线路板6固定安装在螺丝安装座52上;所述线路板6的中部开设由可容下通管51穿过的第一圆孔61,在线路板6的底部电性连接有彩色灯珠62;所述通管51的顶部安装有雾化片7;所述外壳1顶部通过顶盖8连接密封,在顶盖8上开设有可使雾化片7滞留在顶盖8的第二圆孔81;在顶盖8的外表面设有电源开关82,电源开关82电性连接于线路板6上,电源开关82能够控制彩色灯珠62的关断,使用方便。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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