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节能型医院热水系统。
背景技术:
新建设1188m2太阳能加热系统,对系统以全新理念进行全面的优化设计与改造;1)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建门诊及内科病房楼总建筑面积为13.25万m2,门诊为五层,内科病房为15层建筑,设计床位数1163个,日热水用量为174吨,蒸汽日平均耗量为52吨。楼顶面积1.2万m2,有效太阳能可用面积为2000m2,放置MB50G-φ58/1800集热器180 台,综合实际使用1708m2,太阳能集热面积1188m2,设计产水89.1吨,年平均保障天数为200天。
门诊楼五层屋面集热器面积设计为264平方米(40台×6.6平方米/台),水箱24 吨。太阳能加热与蒸汽加热互补。
内科楼15层东屋面集热器面积设计为462平方米(70台×6.6平方米/台),水箱 60吨。太阳能加热与蒸汽加热互补。
内科楼15层西屋面集热器面积设计为462平方米(70台×6.6平方米/台),水箱 24吨。太阳能加热与240KW电加热互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节能型医院热水系统。
根据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节能型医院热水系统,包括分离式屋面太阳能集热器、水箱以及带循环泵的水管,所述水管连接分离式屋面太阳能集热器和水箱,所述水箱还设有加热装置,实现热水系统的太阳能加热与蒸汽加热互补。
作为优选地,太阳能集热器光热效率:
ηcd-集热器的年平均集热效率,根据经验取值宜为0.50;
ηL-贮水箱和管路的热损失率;根据经验取值宜为0.10;
η=ηcd×ηL=0.5×(1-0.1)=0.45;
太阳能集热器每年平均每天得到的太阳能量为:
式中:Q-太阳能热水系统每年平均每天得到的太阳能热量;
JT-当地集热器采光面上的年平均日太阳辐射量,13790kJ/m2;
ηcd-集热器的年平均集热效率,根据经验取值宜为0.50;
ηL-贮水箱和管路的热损失率;根据经验取值宜为0.10。
Ac-直接系统集热器总面积,1404m2。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通过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应用,每年减少常规能源消耗量 377892kwh。减少排放96.72吨标准煤/年,减少CO2排放212.78吨,减少SO2排放1.96 吨。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轻能源紧张和环境压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投资回收期约为2.5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系统运行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让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加清晰直观的了解本发明,下面将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一种节能型医院热水系统,包括分离式屋面太阳能集热器、水箱以及带循环泵的水管,所述水管连接分离式屋面太阳能集热器和水箱,所述水箱还设有加热装置,实现热水系统的太阳能加热与蒸汽加热互补。
作为优选地,太阳能光热系统效率:
ηcd-集热器的年平均集热效率,根据经验取值宜为0.50;
ηL-贮水箱和管路的热损失率;根据经验取值宜为0.10;
η=ηcd×ηL=0.5×(1-0.1)=0.45;
太阳能热水系统每年平均每天得到的太阳能量为:
式中:Q-太阳能热水系统每年平均每天得到的太阳能热量;
JT-当地集热器采光面上的年平均日太阳辐射量,13790kJ/m2;
ηcd-集热器的年平均集热效率,根据经验取值宜为0.50;
ηL-贮水箱和管路的热损失率;根据经验取值宜为0.10。
Ac-直接系统集热器总面积,1404m2。
带入计算Q=2420(kwh)。
运行维护方案
1)数据收集方案。我们委托专业机构对太阳能热水器运行情况进行测试,形成一套完整的测试数据,这样既是对所选太阳能产品性能进行检测,也是对系统运行提供技术保障。
2)运行维护。太阳能热水器结构简单,检测维修方便,在使用过程中要定人定时巡检,检查集热系统、管路附件、设备及控制系统运行情况。冬季对管道保温损坏及时修复防止管道冻坏。
(7)环境影响分析(CO2等气体减排量)太阳能属无污染产品,本身不会产生CO2排放。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减排按如下公式计算:能源替代量=150公斤标煤/平方米集热面积*年=0.15吨标煤/每平方米集热面积*年=416.千瓦时/每平方米集热面积*年。
CO2减排量=330公斤/每平方米集热面积*年=0.33吨/每平方米集热面积* 年。每年减少常规能源消耗量377892kwh。减少排放96.72吨标准煤/年,减少CO2排放212.78吨,减少SO2排放1.96吨。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轻能源紧张和环境压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项目通过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应用,每年减少常规能源消耗量377892kwh。减少排放 96.72吨标准煤/年,减少CO2排放212.78吨,减少SO2排放1.96吨。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轻能源紧张和环境压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投资回收期约为2.5年。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