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环保净化器用吸尘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42441发布日期:2018-08-10 20:03阅读:38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净化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环保净化器用吸尘罩。



背景技术:

空气净化器又称“空气清洁器”、空气清新机、净化器,是指能够吸附、分解或转化各种空气污染物(一般包括PM2.5、粉尘、花粉、异味、甲醛之类的装修污染、细菌、过敏原等),有效提高空气清洁度的产品,主要分为家用、商用、工业、楼宇,空气净化器的工作原理来看,主要分为三种:被动式、主动式、主被动混合式,根据空气净化器针对空气中颗粒物去除技术,主要有机械滤网式、静电驻极滤网式、高压静电集尘、负离子和等离子体法等。

然而现有的净化器用吸尘罩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防尘罩无法进行角度调节,一般多为垂直结构,无法对准倾斜角度的灰尘逸散口,进行灰尘收集,灰尘收集效率较低,其次吸尘罩底部没有设置挡风板,无法改变吸尘罩的吸尘面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环保净化器用吸尘罩。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环保净化器用吸尘罩,包括吸尘罩本体,所述吸尘罩本体顶部焊接有固定座,所述吸尘罩本体内表壁上设置有密封室,且密封室内部设置有电动马达,所述吸尘罩本体底部开口处一侧表壁上焊接有固定块,且固定块通过第一转轴固定连接有挡风板,所述第一转轴与电动马达之间通过皮带传动连接,所述固定座通过固定螺母固定有夹持板,且夹持板上设置有第二转轴,所述第二转轴与夹持板的连接处套接有限位螺母,所述吸尘罩本体顶部位于固定座的内部连接有连接软管,所述吸尘罩本体内部设置有滤网。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固定螺母共设置有四个,且四个固定螺母分别设置在固定座的四个拐角处。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固定螺母与固定座的连接处设置有减震垫。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挡风板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挡风板关于吸尘罩本体的竖直中线相互对称。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夹持板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夹持板关于第二转轴相互对称。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吸尘罩本体底部开口处通过第一转轴转动连接有挡风板,可以通过第一转轴转动调节挡风板的角度,调节吸尘罩除尘的面积,便于更全面的进行吸尘净化,其次第一转轴通过电动马达带动进行转动,可以实现自动调节挡风板的倾斜角度,十分的方便、省力,最后吸尘罩本体上的固定座上设置有夹持板,通过夹持板对吸尘罩进行固定,夹持板内设置有第二转轴,可以通过第二转轴对吸尘罩本体进行转动,调节吸尘罩本体的倾斜角度,便于吸尘罩本体底部吸风口能够对准逸散的粉尘进行集中吸取,提高其吸取粉尘的效率,保护了环境。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环保净化器用吸尘罩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固定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吸尘罩本体、2-固定座、3-固定螺母、4-密封室、5-电动马达、 6-皮带、7-第一转轴、8-挡风板、9-固定块、10-夹持板、11-第二转轴、12-限位螺母、13-连接软管、14-滤网。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环保净化器用吸尘罩,包括吸尘罩本体1,吸尘罩本体1顶部焊接有固定座2,吸尘罩本体1内表壁上设置有密封室4,且密封室4内部设置有电动马达5,吸尘罩本体1底部开口处一侧表壁上焊接有固定块9,且固定块9通过第一转轴7固定连接有挡风板8,第一转轴7与电动马达5之间通过皮带6传动连接,固定座2通过固定螺母3固定有夹持板10,且夹持板10上设置有第二转轴11,第二转轴11与夹持板10的连接处套接有限位螺母12,吸尘罩本体1顶部位于固定座2的内部连接有连接软管13,吸尘罩本体1 内部设置有滤网14。

固定螺母3共设置有四个,且四个固定螺母3分别设置在固定座 2的四个拐角处,固定螺母3与固定座2的连接处设置有减震垫,挡风板8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挡风板8关于吸尘罩本体1的竖直中线相互对称,夹持板10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夹持板10关于第二转轴 11相互对称。

工作原理:使用时,首先通过连接软管13将吸尘罩本体1与相应的导管连接,然后通过固定座2上的夹持板10将该吸尘罩本体1 固定在指定的位置,此时便可以投入使用了,使用时首先通过第二转轴11转动吸尘罩本体1,调节好吸尘罩本体1的倾斜角度,然后通过转动限位螺母12,将第二转轴11固定住,在控制电动马达5工作,电动马达5带动第一转轴7转动,通过第一转轴7带动挡风板8转动,调节好挡风板8的位置,整个装置完整运行。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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