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72395发布日期:2018-09-07 23:03阅读:109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很多燃炉采用的是固定回火箱进行回火,因回火箱面积较大不能集中火焰,不能达到理想的回火效果。但市场上没有统一的风扇式回火圈装置,现在需要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其特征在于风扇式回火圈(1)由顶部的圆盘形和下部的聚火锥(4)组成,顶部的圆盘形中心为燃炉的炉口,顶部的圆盘形上设有扇叶片(3)和出火孔(2);风扇式回火圈(1)顶部的圆盘形下设有中空圆台形的聚火锥(4),聚火锥(4)上设有进火孔(5)。

本实用新型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带风机的煤柴两用炉(1)为不锈钢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风扇式回火圈本体(1)上每两片扇叶片(3)之间设有一个出火孔(2)。

本实用新型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风扇式回火圈(1)的聚火锥(4)上设有2-4排进火孔(5)。

本实用新型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风扇式回火圈(1)安装在燃炉的炉胆(6)上。

本实用新型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其工作原理是:炉膛内的火焰到达聚火锥(4)内再通过聚火锥(4)上的进火孔(5)传入出火孔(2),进火孔(5)上的火焰通过出火孔(2)循环一周,有效减少热量流失,达到回火的功效。

本实用新型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结构简单,方便操作。

附图说明

附图1是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的顶部结构示意图;

附图3是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的聚火锥结构示意图;

附图4是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装在炉胆上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5是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安装在燃炉上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6是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的使用状态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1-为风扇式回火圈;2-为出火孔;3-为扇叶片;4-为聚火锥;5-为进火孔;6-为炉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风扇式回火圈1由顶部的圆盘形和下部的聚火锥4组成,顶部的圆盘形中心为燃炉的炉口,顶部的圆盘形上设有扇叶片3和出火孔2;风扇式回火圈1顶部的圆盘形下设有中空圆台形的聚火锥4,聚火锥4上设有进火孔5,带风机的煤柴两用炉1为不锈钢材料制成。

实施例2: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风扇式回火圈1由顶部的圆盘形和下部的聚火锥4组成,顶部的圆盘形中心为燃炉的炉口,顶部的圆盘形上设有扇叶片3和出火孔2;风扇式回火圈1顶部的圆盘形下设有中空圆台形的聚火锥4,聚火锥4上设有进火孔5,带风机的煤柴两用炉1为不锈钢材料制成。所述的风扇式回火圈本体1上每两片扇叶片3之间设有一个出火孔2。

实施例3: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风扇式回火圈1由顶部的圆盘形和下部的聚火锥4组成,顶部的圆盘形中心为燃炉的炉口,顶部的圆盘形上设有扇叶片3和出火孔2;风扇式回火圈1顶部的圆盘形下设有中空圆台形的聚火锥4,聚火锥4上设有进火孔5,带风机的煤柴两用炉1为不锈钢材料制成。所述的风扇式回火圈本体1上每两片扇叶片3之间设有一个出火孔2。所述的风扇式回火圈1的聚火锥4上设有2排进火孔5。

实施例4: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风扇式回火圈1由顶部的圆盘形和下部的聚火锥4组成,顶部的圆盘形中心为燃炉的炉口,顶部的圆盘形上设有扇叶片3和出火孔2;风扇式回火圈1顶部的圆盘形下设有中空圆台形的聚火锥4,聚火锥4上设有进火孔5,带风机的煤柴两用炉1为不锈钢材料制成。所述的风扇式回火圈本体1上每两片扇叶片3之间设有一个出火孔2。所述的风扇式回火圈1的聚火锥4上设有4排进火孔5。所述的风扇式回火圈1安装在燃炉的炉胆6上。

实施例5:一种燃炉专用的风扇式回火圈,风扇式回火圈1由顶部的圆盘形和下部的聚火锥4组成,顶部的圆盘形中心为燃炉的炉口,顶部的圆盘形上设有扇叶片3和出火孔2;风扇式回火圈1顶部的圆盘形下设有中空圆台形的聚火锥4,聚火锥4上设有进火孔5,带风机的煤柴两用炉1为不锈钢材料制成。所述的风扇式回火圈本体1上每两片扇叶片3之间设有一个出火孔2。所述的风扇式回火圈1的聚火锥4上设有3排进火孔5。所述的风扇式回火圈1安装在燃炉的炉胆6上。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