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风结构、空调室内机和空调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15716发布日期:2019-01-15 22:52阅读:129来源:国知局
出风结构、空调室内机和空调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调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出风结构、空调室内机和空调器。
背景技术
:现有空调器的出风范围受导风板的转动角度限制,容易出现送风死角,尤其是空调挂机,空调挂机和空调挂机的导风条下部存在风吹不到的区域,送风范围小,影响产品使用的舒适性。技术实现要素: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出一种出风结构,旨在扩大出风结构的送风范围。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出风结构,包括:出风框,所述出风框具有出风口;以及,引风器,所述引风器设置在所述出风框,所述引风器的引风方向与所述出风口的出风方向具有夹角。可选地,所述出风框包括:出风框本体,所述出风框本体具有所述出风口;以及,导风条,所述导风条设于所述出风口,所述引风器设置在所述导风条上。可选地,所述引风器的引风方向朝向所述出风口的后下方。可选地,所述导风条设置在所述出风口的上边缘和/或下边缘,所述导风条至少部分凸设于所述出风口。可选地,所述导风条上设有多个所述引风器。可选地,多个所述引风器沿所述出风口的长度方向间隔设置。可选地,在所述出风口长度方向上相邻的两个所述引风器之间的距离大于或等于0.5倍所述引风器在所述出风口长度方向上的长度。可选地,所述导风条设置在所述出风口的上边缘,所述出风口面向斜上方,所述引风器的引风方向朝向所述出风口的后下方。可选地,所述导风条设置在所述出风口的下边缘,所述出风口面向斜下方,所述引风器的引风方向沿出风口倾斜方向向下。可选地,所述引风器与所述导风条固定连接或转动连接。可选地,本实用新型还提出一种空调室内机,包括上述出风结构。本实用新型还提出一种空调器,所述空调器为包括上述出风结构的空调一体机,或者,所述空调器包括上述空调室内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通过采用引风器引导出风结构的出风口处流出的部分气流,引风器的引风方向与出风口的气流方向具有一个夹角,使得引风器能够将出分口处流出的部分气流,引向出风口气流无法吹送到的区域,从而扩大出风结构的送风范围。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示出的结构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题一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中的导风条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出风结构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附图标号说明:标号名称标号名称100空调室内机200出风结构210导风条220引风器230出风框240出风口本实用新型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需要说明,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涉及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则该方向性指示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另外,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则该“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出风结构。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该出风结构200包括:出风框230,所述出风框230具有出风口240;以及,引风器220,所述引风器220设置在所述出风框230,所述引风器220的引风方向与所述出风口240的出风方向具有夹角。所述引风器220用于引导所述出风口240的部分气流,流向与出风口240气流方向不同的方向,使得气流方向能够吹送的角度更大,吹送的范围更广,同时使得出风口240气流方向的风强减弱,提升送风的舒适性;引风器220自身还具有产生气流的作用,有利于增强所述出风结构200的出风量。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出风框230包括:出风框本体,所述出风框本体具有所述出风口240;以及,导风条210,所述导风条210设于所述出风口240,所述引风器220设置在所述导风条210上。所述导风条210用于引导所述出风口240的气流,所述引风器220设置在所述导风条210上,引风器220直接与气流接触,有利于提升引风器220对气流的引导作用;导风条210控制了出风口240的气流方向,所述引风器220设置在所述导风条210上,方便将引风器220的引风方向设置成与气流方向成夹角。本实施例所述的出风框230结构并不仅限于上述技术方案,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是:a.所述出风框包括:出风框,所述出风框包括出风口和具有出风口的出风框本体;以及,引风器,所述引风器设置在所述出风框本体的底部,所述引风器连通出风框本体的内侧和外侧,引风器将所述出风框本体内的气流,引向与所述出风口出风方向具有夹角的方向,将气流引导至出风口吹送不到的位置,使得所述出风结构的出风范围更大;或者b.所述出风框包括:出风框,所述出风框包括出风口和具有出风口的出风框本体;以及,引风器,所述引风器设置在所述出风框本体的两侧和底部,所述引风器连通出风框本体的内侧和外侧,引风器将所述出风框本体内的气流,引向与所述出风口出风方向具有夹角的方向,将气流引导至出风口吹送不到的位置,使得所述出风结构的出风范围更大。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引风器220的引风方向朝向所述出风口240的后下方。出风结构200受出风结构200的限制,出风结构200的出风气流通常无法吹送到出风结构200的后下方,使得出风结构200的后下方成为送风死区,出风结构200送风的范围窄,引风器220将所述出风口240的气流引向所述出风口240的后下方,使得所述出风结构200送风范围更大,解决了后下方送风死区的问题。本实施例所述的引风器220的引风方向不仅限于上述技术方案,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引风器的引风方向也可以是朝向所述出风口的后侧方,增加所述出风结构在侧方的送风范围;或者,所述引风器的引风方向朝向所述出风口的后上方,增加所述出风结构在上方的送风范围。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导风条210设置在所述出风口240的上边缘,所述导风条210至少部分凸设于所述出风口240,所述导风条210沿所述出风口240的出风方向凸设,此时设置在导风条210上的引风器220,吹动出风口240的气流向出风口240的后下方流动,所述导风条210具有凸出于出风口240的部分,有利于位于导风条210上的引风器220避开所述出风结构200的本体,使得引风器220具有更多的引风角度,方便引风器220将风导向送风死区。本实施例所述的导风条210并不仅限于上述技术方案,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是所述导风条设置在所述出风口的下边缘,所述导风条至少部分凸设于所述出风口,此时设置在导风条上的引风器,吸引出风口的气流向出风口的后下方流动,使得所述出风结构的出风气流范围更大;或者,所述导风条设置在所述出风口的下边缘和上边缘,所述导风条至少部分凸设于所述出风口,位于所述出风口上边缘的导风条大于位于所述出风口下边缘的导风条在凸设方向上的长度,设置在所述出风口上边缘导风条上的引风器位于设置在所述出风口下边缘导风条的上前方,以使上边缘的导风条上引风器具有将风引向出风口后下方的角度,所述前方为出风口正对的方位。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图2所示,所述导风条210上设有多个所述引风器220,多个所述引风器220共同使用增大了引风量,有利于引导更多的气流流向所述出风结构200的送分死区;多个所述引风器220的使得引风范围更广,有利于扩大出风结构200的送风范围。本实施例所述的导风条210并不仅限于上述技术方案,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是,所述导风条上设有一个引风器。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图2所示,多个所述引风器220沿所述出风口240的长度方向间隔设置,有利于增大引风器220对出风口240气流的引导范围,同时增大引风器220引导所述出风口240气流的量。本实施例所述的引风器220并不仅限于上述技术方案,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引风器沿所述的出风口的长度方向和导风条凸出方向设置,有利于增大所述引风器对出风口气流的引导范围。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图2所示,在所述出风口240长度方向上相邻的两个所述引风器220之间的距离大于或等于0.5倍所述引风器220在所述出风口240长度方向上的长度;当在所述出风口240长度方向上相邻的两个所述引风器220之间的距离过度小于所述引风器220在所述出风口240长度方向上的长度时,两相邻的引风器220引导的气流的范围过度重合,浪费了所述引风器220的有效送风范围,因此,本实施例将在所述出风口240长度方向上相邻的两个所述引风器220之间的距离,设置为大于或等于0.5倍所述引风器220在所述出风口240长度方向上的长度,能够有效利用每个引风器220的引风范围,提高能源的利用率。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导风条210设置在所述出风口240的上边缘,所述出风口240面向斜上方,所述引风器220的引风方向朝向所述出风口240的后下方,所述导风条210为所述引风器220提供了将气流引向出风口240后下方的角度,避免引风器220引导的风被出风框本体阻挡。本实施例所述出风结构200不仅限于上述技术方案,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是,如图3所示,所述导风条设置在所述出风口的下边缘,所述出风口面向斜下方,所述引风器的引风方向沿出风口倾斜方向向下。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引风器220与所述导风条210固定连接;所述引风器220与所述导风条210之间通过螺钉锁附,引风器220在引导气流流动时,气流对所述引风器220具有一个反作用力,所述引风器220与所述导风条210固定连接有利于引风器220保持稳定的引风角度。本实施例所述的引风器220与所述导风条210的连接方式并不仅限于固定连接,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是,所述引风器与所述导风条转动连接,引风器的两侧设有转轴,所述导风条的中部设有安装口,所述安装口的壁面设有轴孔,所述转轴设置在所述轴孔中,所述导风条上设有电机,所述电机通过齿轮与所述转轴连接,所述电机驱动所述引风器转动,引风器转动能够扩大单个引风器的引风角度,使得引风器的引风范围更大。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导风条210与所述出风框230转动连接,出风结构200停止工作时,导风条210封堵所述出风口240,能够阻挡灰尘进入出风结构200,当出风结构200开始出风时,导风条210转动打开出风口240,导风条210上的引风器220引导出风口240的气流吹向出风口240的后下方。本实施例所述导风条210与所述出风框230并不仅限于转动连接,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是,所述导风条与所述出风框固定连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通过采用导风器,将出风口240处流出的气流,导向与出风口240气流方向不同的方向,使得出风结构200的送风范围更广;所述引风器220设置在所述出风框本体的导风条210上,导风条210为引风器220提供了更多的送风角度,使得引风器220能够避开所述出风结构200的本体将所述出风口240的部分气流引向所述出风口240的后下方,使得出风结构200的下方也在送风范围内,使得出风结构200的送风范围更大,同时也解决了传统出风结构200无法将气流吹送到出风结构200下方的问题;引风器220在导风条210上沿出分口的长度方向排列,且两个相邻的引风器220之间的距离设定为大于或等于0.5倍所述引风器220在所述出风口240长度方向上的长度,使得引风器220能够大范围引导出风口240气流的同时节约能耗,提高单个引风器220的利用率。本实用新型还提出一种空调室内机100,该空调室内机100包括出风结构200,该出风结构200的具体结构参照上述实施例,由于本空调室内机100采用了上述所有实施例的全部技术方案,因此至少具有上述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所带来的所有有益效果,在此不再一一赘述。本实用新型还提出一种空调器,该空调器包括空调室内机100,该空调室内机100具体结构参照上述实施例,由于本空调器采用了上述所有实施例的全部技术方案,因此至少具有上述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所带来的所有有益效果,在此不再一一赘述,本实用新型所述空调器为分体机,包括空调室内机100和空调室外机,所述空调室内机100为挂机。空调器在制热时,空调室内机100的出风口240流出热气流,由于热气流密度比室内空气密度小,因此热气流趋向与上升,不易输送到地面位置,处于室内的人脚部在空调器制热一段时间后才能感受到暖气,影响空调器使用的体验,另一方面挂机的送风范围通常难以涵盖挂机本体的下部,挂机本体的下部为送风死区,空调器的热气流在室内分布的均匀性差,影响空调器使用的体验;本实用新型的出风结构200上的引风器220,能够将出风口240流出的部分热气流向下引风,使得热气流能够更加快速地分布在室内的地面,提升空调器使用的体验,所述引风器220同时也能将出风口240流出的部分热气流引向挂机本体的后下方,使得热气流在室内分布更加均匀,提升空调器的使用体验。本实施例所述空调器并不仅限于所述分体机,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是柜机,所述柜机具有出风结构,所述出风结构上具有出风口和引风器,所述引风器将所述出风结构的气流向吹风口的后上方引风,当柜机制冷时,冷空气密度比室内空气大,具有下沉的趋势,放在复式楼中一楼的柜机难以将冷空气快速吹送到复式楼的二楼,影响使用体验,所述引风器将出风口的冷空气向上引风,使得冷空气快速送风至复式楼的二楼,提升空调器的使用体验。本实施例所述的空调器不仅限于上述技术方案,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是,空调器包括出风结构,该出风结构的具体结构参照上述实施例,由于本空调器采用了上述所有实施例的全部技术方案,因此至少具有上述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所带来的所有有益效果,在此不再一一赘述。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在本实用新型的发明构思下,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变换,或直接/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
技术领域
均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当前第1页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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