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度可调节的环保净化器吸尘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64160发布日期:2019-02-15 20:02阅读:210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度可调节的环保净化器吸尘罩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净化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度可调节的环保净化器吸尘罩。



背景技术:

净化器是指能够吸附、分解或转化各种空气污染物(一般包括PM2.5、粉尘、花粉、异味、甲醛之内的污染、细菌、过敏源等),有效提高空气清洁程度,主要分为家用、商用、工业、楼宇等,依照净化器的工作原理来看、净化器主要分为三种:被动式、主动式、被主动混合式。

现有净化器吸尘罩一般固定在某一固定位置,高度和水平位置无法调节,吸取空气的范围有限,净化效果不好,净化时间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问题,而提出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环保净化器吸尘罩。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高度可调节的环保净化器吸尘罩,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上方设有水平放置的滑板,所述滑板的两端螺栓固定有立柱,所述立柱的底端焊接在底板顶部,所述滑板的一侧螺栓固定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端通过联轴器连接有水平放置的螺纹杆的一端,螺纹杆的另一端转动连接有环形座,所述环形座的底部焊接在立柱的顶部,所述螺纹杆的外侧螺纹套接有滑块,所述滑块滑动套接在滑板外壁上,滑块的底部两侧螺栓固定有竖直放置的电动推杆,所述电动推杆的伸缩端焊接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的底部焊接有吸尘罩外壳,所述吸尘罩外壳内设有吸尘罩内腔,所述吸尘罩内腔通过固定螺栓连接在吸尘罩外壳上,吸尘罩外壳的顶端固定有伸缩软管,所述伸缩软管的顶端固定有贯穿滑块的连接管。

优选的,所述立柱的侧壁螺钉固定有型号为AD89S52的控制器。

优选的,所述吸尘罩外壳为漏斗结构,所述吸尘罩内腔为锥形结构,吸尘罩外壳内壁与吸尘罩内腔之间有环形空隙,环形空隙的面积等于连接管圆截面的面积。

优选的,所述滑块内设有竖直的圆形的管孔,滑块内设有水平的螺纹孔和方形孔,螺纹孔在方形孔和管孔之间。

优选的,所述伸缩软管的材质为帆布。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伸缩软管和电动推杆可以调整吸尘装置的高度,电机、螺纹杆和滑块使得吸尘装置可以左右移动,提高了装置的利用效率,节省了净化所需的时间,更加节能环保。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环保净化器吸尘罩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度可调节的环保净化器吸尘罩的滑块剖视图。

图中:1底板、2控制器、3立柱、4环形座、5螺纹杆、6滑板、7连接管、8滑块、9电机、10电动推杆、11伸缩软管、12固定座、13固定螺栓、14吸尘罩外壳、15吸尘罩内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高度可调节的环保净化器吸尘罩,包括底板1,底板1的上方设有水平放置的滑板6,滑板6的两端螺栓固定有立柱3,立柱3的底端焊接在底板1顶部,滑板6的一侧螺栓固定有电机9,电机9的输出端通过联轴器连接有水平放置的螺纹杆5的一端,螺纹杆5的另一端转动连接有环形座4,环形座4的底部焊接在立柱3的顶部,螺纹杆5的外侧螺纹套接有滑块8,滑块8滑动套接在滑板6外壁上,滑块8的底部两侧螺栓固定有竖直放置的电动推杆10,电动推杆10的伸缩端焊接有固定座12,固定座12的底部焊接有吸尘罩外壳14,吸尘罩外壳14内设有吸尘罩内腔15,吸尘罩内腔15通过固定螺栓13连接在吸尘罩外壳14上,吸尘罩外壳14的顶端固定有伸缩软管11,伸缩软管11的顶端固定有贯穿滑块8的连接管7;立柱3的侧壁螺钉固定有型号为AD89S52的控制器2;吸尘罩外壳14为伞状结构,吸尘罩内腔15为锥形结构,吸尘罩外壳14内壁与吸尘罩内腔15之间有环形空隙,环形空隙的面积等于连接管7圆截面的面积;滑块8内设有竖直的圆形的管孔,滑块8内设有水平的螺纹孔和方形孔,螺纹孔在方形孔和管孔之间;伸缩软管11的材质为帆布。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伸缩软管和电动推杆可以调整吸尘装置的高度,电机、螺纹杆和滑块使得吸尘装置可以左右移动,提高了装置的利用效率,节省了净化所需的时间,更加节能环保。

本实施例中,控制器2控制电动推杆10和电机9工作,吸尘罩外壳14为上小下大的结构,吸尘罩外壳14下端固定有竖直的环形结构挡风板,使吸取风力时风力更为集中,吸尘罩外壳14上设有通孔,吸尘罩内腔15上设有与吸尘罩外壳14相对应的通孔,用于固定固定螺栓13的一端。

工作原理:通过控制器2控制电动推杆10上下移动,从而使得吸尘罩上下移动,控制器2控制电机工作,电机带动螺纹杆5转动,螺纹杆5带动滑块8左右移动,滑板6对滑块8有限位的作用,实现吸尘罩的上下左右移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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