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灶台,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面板,所述灶台(1)的前侧面设置有凹槽(5),所述控制面板设置于所述凹槽(5)的上侧壁(502)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灶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面板包括多个功能按键(2),所述功能按键(2)设置于所述上侧壁(502)的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灶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灶台(1)的台面上设置有显示面板,所述显示面板划分为多个显示区(3),所述显示区(3)与所述功能按键(2)一一对应,适于显示所述功能按键(2)的操作提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灶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3)在所述显示面板中的相对位置与该显示区(3)对应的功能按键(2)在所述控制面板中的相对位置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灶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灶台(1)还包括点火开关(4),所述点火开关(4)设置于所述凹槽(5)的槽底面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灶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火开关(4)设有两个,两个所述点火开关(4)在所述凹槽(5)的槽底面上对称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灶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灶台(1)的台面(101)前侧设置有外沿(102),所述外沿(102)相对于所述灶台(1)的前侧面向前突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灶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沿(102)宽度为2cm~3cm,所述外沿(102)的厚度为1.5cm~2.5cm。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一种灶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沿(102)的前侧面与上表面之间设置有过渡圆弧(1021)。
10.一种集成灶,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任一的所述灶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