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箱地毯生产线专用烘干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824224发布日期:2020-05-20 03:09阅读:144来源:国知局
行李箱地毯生产线专用烘干箱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行李箱地毯技术领域,具体的说是行李箱地毯生产线专用烘干箱。



背景技术:

行李箱地毯为一种可敷设与地面或车内的铺设物,一般由多层织物粘结而成,粘结之后需要对行李箱地毯进行烘干,因此需要用到烘干设备,如中国专利201621406568.4,专利主题名称为一种新型改进型的地毯刷胶烘干设备的现有技术,通过设置有地毯烘干结构,能够很好地实现了对行李箱地毯的烘干;地毯烘干结构外形近似箱体,因此也可以称为烘干箱;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发现还是存在至少如下不足,在烘干时,行李箱地毯通过地毯放置架被逐个放置在输送导链上,行李箱地毯移动时,会经过地毯烘干结构,达到了烘干的目的,但每次只能依次、逐个放置行李箱地毯,而地毯烘干结构的长度有限,因此烘干效率相对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相关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行李箱地毯生产线专用烘干箱,以解决以上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行李箱地毯生产线专用烘干箱,包括:一地毯烘干结构;以及一输送导链结构,能够穿越所述地毯烘干结构,并且两端凸出在所述地毯烘干结构外部;还包括:若干个摆放件,连续设置在所述输送导链结构上,随着所述输送导链结构移动位置,用于排放所述行李箱地毯;

所述摆放件包括:四个第一支脚,设置在所述输送导链结构上;

以及至少四层承托件,连接在所述第一支脚上,每层所述承托件中能够放置一个所述行李箱地毯,并且每层所述承托件之间留有间隙。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支脚为空心方钢。

进一步的,所述承托件包括:两个金属网,平行连接在所述第一支脚之间,并且两个金属网之间隔开,形成所述行李箱地毯的放置空间。

进一步的,还包括:一冷却件,底部连接在地面上,并且能够跨越所述输送导链结构和所述摆放件。

进一步的,所述冷却件包括:两个第二支脚,底部连接在地面上,并且对称设置在所述输送导链结构两侧;

一挡件,顶部具有至少一第一通孔,连接在两个所述第二支脚上,并且能够跨越所述输送导链结构和所述摆放件;

以及至少一个风机,连接在所述挡件顶部,并且与所述第一通孔连通。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支脚由左往右平面投影后为“[”形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挡件包括:一第一折弯板,横截面为“[”形结构;以及两个第一板,对称连接在所述第一折弯板上,分别与所述第二支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行李箱地毯生产线专用烘干箱,与相关技术相比,设置有摆放件,具有多层承托件,形成了能够同时放置多个行李箱地毯的空间,充分利用了纵向空间,能同时烘干相对较多的行李箱地毯,烘干效率相对较高;从而克服了每次只能逐个放置行李箱地毯,烘干效率低的技术问题,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三维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中的摆放件的三维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三维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中的冷却件的三维结构示意图;

图中:10.地毯烘干结构,20.输送导链结构,30.摆放件,31.第一支脚,32.承托件,40.冷却件,41.第二支脚,42.挡件,43.风机,421.第一折弯板,422.第一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本实用新型行李箱地毯生产线专用烘干箱,解决了相关技术中的每次只能逐个放置行李箱地毯,烘干效率低的技术问题;能够被制造和使用,并且达到了能够一次放入多个行李箱地毯,烘干效率相对较高的积极效果;总体思路如下:

实施例一:

见图1、图2;行李箱地毯生产线专用烘干箱,包括:一地毯烘干结构10;以及一输送导链结构20,能够穿越所述地毯烘干结构10,并且两端凸出在所述地毯烘干结构10外部;还包括:若干个摆放件30,连续设置在所述输送导链结构20上,随着所述输送导链结构20移动位置,用于排放所述行李箱地毯;

所述摆放件30包括:四个第一支脚31,设置在所述输送导链结构20上;

以及四层承托件32,连接在所述第一支脚31上,每层所述承托件32中能够放置一个所述行李箱地毯,并且每层所述承托件32之间留有间隙;

具体来说,实施时,设置有摆放件30,具有多层承托件32,通过第一支脚31支撑在输送导链结构20上,形成了能够同时放置四个行李箱地毯的空间,充分利用了纵向空间,能够同时烘干相对较多的行李箱地毯,烘干效率相对较高;从而克服了每次只能逐个放置行李箱地毯,烘干效率低的技术问题,达到了能够一次放入多个行李箱地毯,烘干效率相对较高的技术效果;

下面针对各个组成部件,以及连接关系进行具体阐述:

具体来说,在图1中,所述地毯烘干结构10和输送导链结构20都为现有技术中的结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看到背景技术中公开的现有技术,以及结合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内容,能够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知晓,如何将摆放件30,放置到输送导链结构20上,达到替代地毯放置架的目的,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正常情况下,地毯烘干结构10在烘干时,在其内部的行李箱地毯为五个,也就是每次只能烘干五个行李箱地毯,通过设置有摆放件30能够同时烘干二十个行李箱地毯,充分利用了地毯烘干结构10的空间和热量;

具体来说,在图1、图2中,所述第一支脚31为空心方钢,四个第一支脚31,与输送导链结构20的支撑面积相对较大,支撑的稳定性较好,而且空心结构,重量相对较轻,便于采用人工或者叉车搬运;

所述承托件32包括:两个金属网,平行连接在所述第一支脚31之间,并且两个金属网之间隔开,形成所述行李箱地毯的放置空间;所述金属网与第一支脚31之间焊接,两个金属网为一层,用于防止一个行李箱地毯,每层之间的间隙为五-十毫米,便于在烘干时,气流流通,有利于烘干;

所述承托件32为四层,能够同时放置四个行李箱地毯,数量可变,考虑到摆放件30的高度、地毯烘干结构10的体积、以及摆放件30的重量,一般不超过十层;

具体来说,使用时,摆放件30被循环使用,在远离地毯烘干结构10的进、出口两侧,进行操作,将摆放件30中放入行李箱地毯,之后整体放置在输送导链结构20上,慢慢地进入地毯烘干结构10,烘干后,摆放件30和行李箱地毯在输送导链结构20上移动不少于十米,其目的,是为了自然降温,便于之后的搬运等操作,提高了安全性;

实施例二:

见图3、图4;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为了使得烘干后的摆放件30和行李箱地毯,能够相对快速的降温,提高后序的工作效率,进一步设置有一冷却件40,所述冷却件40底部连接在地面上,并且能够跨越所述输送导链结构20和所述摆放件30。

所述冷却件40包括:两个第二支脚41,底部连接在地面上,并且对称设置在所述输送导链结构20两侧;

一挡件42,顶部具有至少一第一通孔,连接在两个所述第二支脚41上,并且能够跨越所述输送导链结构20和所述摆放件30;

以及两个风机43,连接在所述挡件42顶部,并且与所述第一通孔连通;

具体来说,实施时,所述冷却件40设置在距离地毯烘干结构10的出口五米处,不会影响到地毯烘干结构10处的温度;

所述第二支脚41由左往右平面投影后,近似为“[”形结构,通过板材折弯而成,一端支撑在地面上,另一端与挡件42之间穿入螺栓连接;

所述挡件42包括:一第一折弯板421,横截面近似为“[”形结构;以及两个第一板422,对称焊接在所述第一折弯板421上,分别与所述第二支脚41连接;所述第一折弯板421,通过板材折弯而成;所述第一板422为长方体形钢板,与第二支脚41的上端面之间穿入螺栓连接;挡件42能够跨越所述输送导链结构20和所述摆放件30,不会影响输送导链结构20和摆放件30正常动作;

所述风机43采用现有技术中的轴流风机,一个向输送导链结构20和摆放件30方向吹风,一个向外排放,使得空气流速加快,快速带走了输送导链结构20和摆放件30的热量,提高了降温、冷却的效果,而且风机43设置在挡件42的顶部,相比由侧面通风,不会出现将摆放件30中的行李箱地毯吹动移位,或者将摆放件30吹倒的情况,可靠性更好;

通过设置有冷却件40,使得摆放件30和行李箱地毯,在移动过程中,被相对快速地降温、冷却,使得后序的的搬运等工作,效率相对较高,安全性相对更好;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实施时,设置有摆放件30,具有多层承托件32,通过第一支脚31支撑在输送导链结构20上,形成了能够同时放置四个行李箱地毯的空间,充分利用了纵向空间,能够同时烘干相对较多的行李箱地毯,烘干效率相对较高;从而克服了每次只能逐个放置行李箱地毯,烘干效率低的技术问题,达到了能够一次放入多个行李箱地毯,烘干效率相对较高的技术效果。

在本实用新型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左”、“右”、“前”、“后”等指示方位或位置关系是基于附图所述的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或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必须具有的特定的方位;实施例中描述的操作过程不是绝对的使用步骤,实际使用时,可以做相应的调整。

除非个别作定义,此处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内具有一般技能的人士所理解的通常意义;本实用新型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第一”、“第二”以及类似的词语并不表示任何顺序、数量或者重要性,而只是用来区分不同的组成部分,同样,“一个”或者“一”等类似词语也不绝对表示数量限制,而是表示存在至少一个,需根据实施例的内容确定。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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