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病房的空气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035872发布日期:2022-08-06 03:07阅读:131来源:国知局
用于病房的空气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医院空气净化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病房的空气净化装置。


背景技术:

2.医院病房的空气中存在着颗粒物、病原微生物、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是在小儿病房、呼吸内科和消化内科病房的空气中尿味、汗味、呕吐物和排泄物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危害着病人、陪护人员和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另外,病房装修后,装饰材料所释放的苯、甲醛等有害气体对人的毒害也十分严重。
3.一般医院对病房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的普遍方法是使用紫外线照射,但紫外线对病房消毒时必须让病人暂时离开病房在无人的情况下进行,因而给病人带来了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病房的空气净化装置,该用于病房的空气净化装置在实现了对医院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净化的同时,也实现了对房间内空气中各种悬浮的细菌病毒和物品器具进行有效消毒处理,且避免了物品器具和地面过于潮湿。
5.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病房的空气净化装置,包括:消毒液存放箱体、送风管道、排风管道和外筒体,所述送风管道的竖直部下端位于消毒液存放箱体内消毒液的液面下方,安装于消毒液存放箱体上的所述排风管道下端位于消毒液存放箱体内并在消毒液的液面上方,所述排风管道上设置有一用于将消毒液存放箱体内气体向外排出的第二风扇;
6.所述送风管道的水平部与竖直部相背的一端连接到外筒体一端,此外筒体一端内侧设置有一密封垫圈,所述送风管道的水平部连接到密封垫圈,所述外筒体内部滑动地嵌设有一内置有过滤组件的内筒体,此内筒体一端安装有一第一风扇,另一端可与密封垫圈接触,所述外筒体靠近密封垫圈的区域侧表面开有若干个进气网孔;
7.当所述第一风扇正转时,所述内筒体另一端与密封垫圈接触且覆盖进气网孔;当所述第一风扇反转时,所述内筒体另一端与密封垫圈分离且进气网孔位于内筒体另一端和密封垫圈之间。
8.上述技术方案中进一步改进的方案如下:
9.1. 上述方案中,所述消毒液存放箱体的上表面设置有一盖板,此盖板与消毒液存放箱体形成一个密封腔体,此盖板上开有供送风管道嵌入的第一通孔和供排风管道嵌入的第二通孔。
10.2. 上述方案中,所述过滤组件为若干个依次间隔设置的粗过滤网、高效过滤网、光触媒滤网、高效过滤网、粗过滤网。
11.3. 上述方案中,所述高效过滤网为高效hepa滤网或活性碳滤网。
12.4. 上述方案中,所述排风管道的上端高于消毒液存放箱体,所述第二风扇设置于排风管道的上端。
13.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
14.本实用新型用于病房的空气净化装置,其风管道的竖直部下端位于消毒液存放箱体内消毒液的液面下方,排风管道下端位于消毒液存放箱体内,排风管道上设置有一第二风扇,送风管道一端连接到外筒体一端,此外筒体一端内侧设置有一密封垫圈,送风管道的水平部连接到密封垫圈,外筒体内部滑动地嵌设有一内置有过滤组件的内筒体,此内筒体一端安装有一第一风扇,在实现了对医院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净化的同时,也实现了对房间内空气中各种悬浮的细菌病毒和物品器具进行有效消毒处理,且避免了物品器具和地面过于潮湿;进一步的,外筒体靠近密封垫圈的区域侧表面开有若干个进气网孔,第一风扇还可以正反转,从而可以适应不同的空气环境,切换装置的工作模式,提高了装置的适用性。
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用于病房的空气净化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本实用新型用于病房的空气净化装置的局部结构内部示意图;
17.图3为本实用新型用于病房的空气净化装置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18.图4为本实用新型用于病房的空气净化装置的局部结构立体图。
19.以上附图中:1、消毒液存放箱体;2、送风管道;21、竖直部;22、水平部;3、排风管道;4、外筒体;5、第二风扇;6、密封垫圈;7、内筒体;8、过滤组件;9、第一风扇;10、进气网孔;11、盖板。
具体实施方式
20.在本专利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专利的具体含义。
21.实施例1:一种用于病房的空气净化装置,包括:消毒液存放箱体1、送风管道2、排风管道3和外筒体4,所述送风管道2的竖直部21下端位于消毒液存放箱体1内消毒液的液面下方,安装于消毒液存放箱体1上的所述排风管道3下端位于消毒液存放箱体1内并在消毒液的液面上方,所述排风管道3上设置有一用于将消毒液存放箱体1内气体向外排出的第二风扇5;
22.所述送风管道2的水平部22与竖直部21相背的一端连接到外筒体4一端,此外筒体4一端内侧设置有一密封垫圈6,所述送风管道2的水平部22连接到密封垫圈6,所述外筒体4内部滑动地嵌设有一内置有过滤组件8的内筒体7,此内筒体7一端安装有一第一风扇9,另一端可与密封垫圈6接触,所述外筒体4靠近密封垫圈6的区域侧表面开有若干个进气网孔10;
23.当所述第一风扇9正转时,所述内筒体7另一端与密封垫圈6接触且覆盖进气网孔10;当所述第一风扇9反转时,所述内筒体7另一端与密封垫圈6分离且进气网孔10位于内筒体7另一端和密封垫圈6之间。
24.上述消毒液存放箱体1的上表面设置有一盖板11,此盖板11与消毒液存放箱体1形成一个密封腔体,此盖板11上开有供送风管道2嵌入的第一通孔1101和供排风管道3嵌入的第二通孔1102。
25.上述排风管道3的上端高于消毒液存放箱体1,上述第二风扇5设置于排风管道3的上端。
26.实施例2:一种用于病房的空气净化装置,包括:消毒液存放箱体1、送风管道2、排风管道3和外筒体4,所述送风管道2的竖直部21下端位于消毒液存放箱体1内消毒液的液面下方,安装于消毒液存放箱体1上的所述排风管道3下端位于消毒液存放箱体1内并在消毒液的液面上方,所述排风管道3上设置有一用于将消毒液存放箱体1内气体向外排出的第二风扇5;
27.所述送风管道2的水平部22与竖直部21相背的一端连接到外筒体4一端,此外筒体4一端内侧设置有一密封垫圈6,所述送风管道2的水平部22连接到密封垫圈6,所述外筒体4内部滑动地嵌设有一内置有过滤组件8的内筒体7,此内筒体7一端安装有一第一风扇9,另一端可与密封垫圈6接触,所述外筒体4靠近密封垫圈6的区域侧表面开有若干个进气网孔10;
28.当所述第一风扇9正转时,所述内筒体7另一端与密封垫圈6接触且覆盖进气网孔10;当所述第一风扇9反转时,所述内筒体7另一端与密封垫圈6分离且进气网孔10位于内筒体7另一端和密封垫圈6之间。
29.上述消毒液存放箱体1的上表面设置有一盖板11,此盖板11与消毒液存放箱体1形成一个密封腔体,此盖板11上开有供送风管道2嵌入的第一通孔1101和供排风管道3嵌入的第二通孔1102。
30.上述过滤组件8为若干个依次间隔设置的粗过滤网、高效过滤网、光触媒滤网、高效过滤网、粗过滤网。
31.上述高效过滤网为高效hepa滤网或活性碳滤网。
32.采用上述用于病房的空气净化装置时,工作原理为:当第一风扇正转时,内筒体另一端与密封垫圈接触且覆盖进气网孔,将医院房间内的空气引入内筒体并经过内置的过滤组件去除房间内空气中的颗粒物和甲醛后,通过送风管道进入消毒液内,空气内的细菌病毒被消毒液去除,在消毒液存放箱体内消毒液上方形成负压,空气从消毒液内溢出也携带了微小的消毒液滴,通过排风管道的第二风扇扩散到房间内,从而对房间内空气中悬浮的细菌病毒和物品器具进一步进行消毒处理,由于采用气体携带微小的消毒液滴进行消毒,避免了让物品器具和地面过于潮湿;
33.当第一风扇反转时,将内筒体向外抽拉,使得内筒体另一端与密封垫圈分离且进气网孔位于内筒体另一端和密封垫圈之间,医院房间内的空气通过外筒体的进气网孔进入内筒体并经过内置的过滤组件净化处理后,再进入房间内,从而有效去除房间内空气中的颗粒物和甲醛,还有,当室内环境已经喷洒过大量消毒液时,为去除室内空气刺鼻的异味,也只需开启第一风扇反转,清除异味。
34.其风管道的竖直部下端位于消毒液存放箱体内消毒液的液面下方,排风管道下端位于消毒液存放箱体内,排风管道上设置有一第二风扇,送风管道一端连接到外筒体一端,此外筒体一端内侧设置有一密封垫圈,送风管道的水平部连接到密封垫圈,外筒体内部滑动地嵌设有一内置有过滤组件的内筒体,此内筒体一端安装有一第一风扇,在实现了对医院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净化的同时,也实现了对房间内空气中各种悬浮的细菌病毒和物品器具进行有效消毒处理,且避免了物品器具和地面过于潮湿;
35.进一步的,其第一风扇正转时,内筒体另一端与密封垫圈接触且覆盖进气网孔,当第一风扇反转时,内筒体另一端与密封垫圈分离且进气网孔位于内筒体另一端和密封垫圈之间,外筒体靠近密封垫圈的区域侧表面开有若干个进气网孔,第一风扇还可以正反转,从而可以适应不同的空气环境,切换装置的工作模式,提高了装置的适用性。
36.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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