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清洗器,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清洗导向辊之用的导向辊清洗器。
背景技术:
在铜箔生产过程中,机器设备中的各导辊表面状态,直接影响到铜箔的物理性能和外观性能,最终影响铜箔的产品质量。导辊在铜箔生产设备中,主要起到了导向和传送作用,在线生产过程中所生产的铜箔必需通过导辊的引导传送才能完成整个制程站点的作业,整个制程铜箔与导辊直接接触,假如导辊上有尘或生产工艺所产生的颗粒物结垢附在导辊表面上,就会伤害到铜箔,造成压坑、划痕、癍点等,最终影响到铜箔产品质量,合格率降底。
目前铜箔生产制程中,导辊的清洁存在以下几点弊端与缺陷:
(1)只能是在停产状态下,用清洁布或其它刷具进行清洁,这样的清洁放式劳动强度大;
(2)工艺槽中的液下辊,不易清洁,作业操作繁琐,例如:作业员必需爬到设备上作业;存在安全隐患。
(3)清洁所用的清洁剂浪废大,较难做到量化管理;
(4)清洁时间长,清洁面可靠性较差.
由此可见,亟待一良善之设计者加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清洗导向辊之用的导向辊清洗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导向辊清洗器,包括固定弧板、固定调节螺杆、连接安装杆、储液筒体,其中,连接安装杆连接在储液筒体上,固定弧板连接在连接安装杆上,固定弧板与连接安装杆之间设置有用来固定、及调节角度的固定调节螺杆,固定弧板工作面上由内至外依次设置有粘贴底布和粘贴清洁布,粘贴底布与固定弧板均设置有用于输送液体之用的漏孔,连接安装杆设置有进液软管,进液软管穿设至固定弧板、粘贴底布上的漏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还包括阀门组件、阀门调节杆支架、阀门调节杆,阀门调节杆通过阀门调节杆支架固定在连接安装杆和储液筒体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粘贴底布通过胶水结合热粘贴方式嵌粘固定弧板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储液筒体与连接安装杆之间为螺纹连接。
储液筒体还设置有液位监视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储液筒体还设置有液体补给口,液体补给口设置有与储液筒体螺纹连接的液体补给口盖。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导辊清洁器配备的固定弧板与粘贴清洁布,在清洁导辊时,有效确保了吻合度,清洁接触面更可靠,当清布使用一段时间后更换新的粘贴清洁布,反复投入使用。
2.通过储液筒体清洁剂经过阀门组件的调节能达到合适的流量,通过进液软管补给到需清洁的界面中,有效的确保清洁效果,同时避免了清洁无组织的投入带来的浪废和负面影响等。
3.储液筒体上配备的液位监视口,能明确的观看和记录清洁剂的状况,为进一步量化管量提供前提资信。
4.配备的固定弧板与连接安装杆、储液筒体、阀门调节杆,方便了清洁作业人员的操作,避免了人员与清洁剂近距直接接触作业,清洁作业更加便捷。
为更清楚地阐述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和功效,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来对其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局部放大图;
图中:1.固定弧板 2.粘贴底布3.粘贴清洁布4.进液软管5.固定调节螺杆 6.连接安装杆 7.阀门组件 8.储液筒体9.阀门调节杆支架 10.阀门调节杆 11.液位监视口 12.清洁剂补给口盖。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阅附图1至附图3,本实施例提供的导向辊清洗器,包括固定弧板1 、粘贴底布2、粘贴清洁3、进液软管4、固定调节螺杆5、连接安装杆6、阀门组件7、储液筒体8、阀门调节杆支架9、阀门调节杆10、液位监视口11、清洁剂补给口盖12;其中,连接安装杆6连接在储液筒体8上,固定弧板1连接在连接安装杆6上,固定弧板1与连接安装杆6之间设置有用来固定、及调节角度的固定调节螺杆5,固定弧板1工作面上由内至外依次设置有粘贴底布2和粘贴清洁布3,粘贴底布2与固定弧板1均设置有用于输送液体之用的漏孔,连接安装杆6设置有进液软管4,进液软管4穿设至固定弧板1、粘贴底布2上的漏孔。
阀门调节杆10通过阀门调节杆支架9固定在连接安装杆6和储液筒体8上。粘贴底布2通过胶水结合热粘贴方式嵌粘固定弧板1上。储液筒体8与连接安装杆6之间为螺纹连接。储液筒体8还设置有液位监视口11。储液筒体8还设置有液体补给口,液体补给口设置有与储液筒体8螺纹连接的液体补给口盖12。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情况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和技术内容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作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故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之形状、构造及原理所作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