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脉冲布水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89855发布日期:2018-08-17 20:25阅读:45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污水处理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型脉冲布水器。



背景技术:

在工业废水处理中水解酸化、厌氧、反硝化工艺中普遍采用压力进水+穿孔管大阻力布水、重力进水+机械搅拌、和脉冲进水+穿孔管布水等几种型式。其中压力进水、机械搅拌均存在动力消耗大,故障频率高的缺点,脉冲布水具有能耗低,故障少,维护简单等优点,被越来越多的采用,但目前市场上的脉冲布水器由于虹吸的产生均通过进水在虹吸下降管中的快速下降将主管道中的空气带走形成一定的真空完成的。这样虹吸管的布置往往脉冲强度和效率不高,使得污水与水处理池底的污泥不能够充分的混合,不能对污水能够进行更好的处理。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脉冲布水器以解决上述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脉冲布水器,包括筒体、设于筒体上的进水口及设于筒体内的钟罩和次虹吸管,所述次虹吸管设于钟罩的内部下方,所述次虹吸管穿过筒体设置并伸入至水处理池中,其特征在于:所述钟罩上穿设有主虹吸管,所述主虹吸管的一侧设有虹吸辅助管。

作为优选:所述钟罩的内部两侧均设有虹吸破坏管二。

作为优选:所述虹吸辅助管包括虹吸辅助支管一、虹吸辅助支管二和虹吸辅助支管三。

作为优选:所述主虹吸管呈倒U型设置且其中部位置向下设置有虹吸破坏管一。

作为优选:所述筒体的上部设有出气口。

作为优选:所述筒体的下部设有放空门。

作为优选:所述筒体的底部四角处设有支脚。

作为优选:所述筒体的上部连接有排气管,所述排气管的另一端伸入至水处理池中。

作为优选:所述主虹吸管、虹吸辅助支管一、虹吸辅助支管二、虹吸辅助支管三、虹吸破坏管一和排气管上均设有调节阀。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有主虹吸管和次虹吸管能够加大对钟罩内部上方的空气的吸收,提高脉冲强度,从而使得污水与水处理池底的污泥更加充分的混合,对污水能够进行更好的处理;而虹吸破坏管一和虹吸破坏管二的设置使得当水位降到虹吸最低水位时,空气从虹吸破坏管一和虹吸破坏管二中进入,能够破坏真空度,虹吸停止进入下一个循环;而虹吸辅助管包括虹吸辅助支管一、虹吸辅助支管二和虹吸辅助支管三能够对主虹吸管的虹吸的时间、脉冲布水周期进行调节,能够适应于处理不同水量的污水,且提高脉冲效率。

附图说明

利用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附图中的实施例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限制,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以下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脉冲布水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筒体;2、进水口;3、出气口;4、放空门;5、钟罩;6、次虹吸管;7、水处理池;8、主虹吸管;9、虹吸辅助管;10、虹吸辅助支管一;11、虹吸辅助支管二;12、虹吸辅助支管三;13、虹吸破坏管一;14、虹吸破坏管二;15、排气管;16、调节阀;17、支脚。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所示,一种新型脉冲布水器,包括筒体1、设于筒体1上的进水口2及设于筒体1内的钟罩5和次虹吸管6,所述次虹吸管6设于钟罩5的内部下方,所述次虹吸管6穿过筒体1设置并伸入至水处理池7中,所述钟罩5上穿设有主虹吸管8,所述主虹吸管8的一侧设有虹吸辅助管9。所述钟罩5的内部两侧均设有虹吸破坏管二14。所述虹吸辅助管9包括虹吸辅助支管一10、虹吸辅助支管二11和虹吸辅助支管三12。所述主虹吸管8呈倒U型设置且其中部位置向下设置有虹吸破坏管一13。所述筒体1的上部设有出气口3。所述筒体1的下部设有放空门4。所述筒体1的底部四角处设有支脚17。所述筒体1的上部连接有排气管15,所述排气管15的另一端伸入至水处理池7中。所述主虹吸管8、虹吸辅助支管一10、虹吸辅助支管二11、虹吸辅助支管三12、虹吸破坏管一13和排气管15上均设有调节阀16。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有主虹吸管8和次虹吸管6能够加大对钟罩5内部上方的空气的吸收,提高脉冲强度,从而使得污水与水处理池底的污泥更加充分的混合,对污水能够进行更好的处理;而虹吸破坏管一13和虹吸破坏管二14的设置使得当水位降到虹吸最低水位时,空气从虹吸破坏管一13和虹吸破坏管二14中进入,能够破坏真空度,虹吸停止进入下一个循环;而虹吸辅助管9包括虹吸辅助支管一10、虹吸辅助支管二11和虹吸辅助支管三12能够对主虹吸管8的虹吸的时间、脉冲布水周期进行调节,能够适应于处理不同水量的污水,且提高脉冲效率。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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