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沉淀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沉淀腔、沉淀阵列机构、沉淀管路机构和排污腔;
所述沉淀阵列机构和所述排污腔均设于沉淀腔;
所述沉淀阵列机构设于所述排污腔上方;
所述沉淀管路机构包括:横向管、纵向管和沉淀腔管;
所述沉淀腔管的一端用于连通污水处理系统的好氧处理装置,所述沉淀腔管的另一端与所述纵向管的一端连通;
所述纵向管竖直设置,并且所述纵向管的另一端连通所述横向管的中部;
所述横向管水平设置并且设有阵列排布的喷口,并且所述横向管设于所述沉淀阵列机构和所述排污腔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沉淀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阵列机构包括至少两个倾斜设置的斜板;
所述斜板沿所述横向管的延伸方向呈阵列排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沉淀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污腔设有顶部开口且横截面积自下而上依次增大;
所述排污腔的底部设有排污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沉淀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污腔设有用于与沉淀处理装置相连通的第六排水口,所述第六排水口设于所述和排污腔的侧壁顶部。
5.一种污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厌氧处理装置、缺氧处理装置、好氧处理装置、曝气生物滤池装置和除磷处理装置;
还包括: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沉淀处理装置;
所述厌氧处理装置、所述缺氧处理装置、所述好氧处理装置、所述沉淀处理装置、所述曝气生物滤池装置和所述除磷处理装置依次顺序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污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壳体、纵向隔板和至少两个横向隔板;
所述纵向隔板和所述横向隔板设于所述壳体内;
并且,所述厌氧处理装置、所述缺氧处理装置、所述好氧处理装置、所述沉淀处理装置、所述曝气生物滤池装置和所述除磷处理装置由所述纵向隔板和所述横向隔板在所述壳体内分隔空间构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污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隔板将所述缺氧处理装置分隔为第一缺氧生物反应腔和第二缺氧生物反应腔;
所述纵向隔板和所述横向隔板将所述好氧处理装置分隔为第一好氧生物反应腔、第二好氧生物反应腔和第三好氧生物反应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污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厌氧处理装置与所述第一缺氧生物反应腔通过第一排水口相连通,所述第一排水口设于所述厌氧处理装置和所述第一缺氧生物反应腔之间的横向隔板的顶部;
所述第一缺氧生物反应腔与所述第二缺氧生物反应腔通过第二排水口相连通,所述第二排水口设于所述第一缺氧生物反应腔和所述第二缺氧生物反应腔之间的横向隔板的底部;
所述第二缺氧生物反应腔与所述第一好氧生物反应腔通过第三排水口相连通,所述第三排水口设于所述第二缺氧生物反应腔和所述第一好氧生物反应腔之间的横向隔板的顶部;
所述第一好氧生物反应腔与所述第二好氧生物反应腔通过第四排水口相连通,所述第四排水口设于所述第一好氧生物反应腔和所述第二好氧生物反应腔之间的纵向隔板的底部;
所述第二好氧生物反应腔与所述第三好氧生物反应腔通过第五排水口相连通,所述第五排水口设于所述第二好氧生物反应腔和所述第三好氧生物反应腔之间的横向隔板的顶部;
所述第三好氧生物反应腔内的底部设有沉淀腔管,所述沉淀腔管连通至所述沉淀处理装置;
所述沉淀处理装置的沉淀腔与所述曝气生物滤池装置通过第六排水口相连通,所述第六排水口设于所述沉淀处理装置和所述曝气生物滤池装置之间的纵向隔板顶部。
9.根据权利要求7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污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厌氧处理装置、所述缺氧处理装置、所述第一好氧生物反应腔和所述曝气生物滤池装置、所述除磷处理装置位于所述纵向隔板的一侧;
所述第二好氧生物反应腔、所述第三好氧生物反应腔、所述沉淀处理装置位于所述纵向隔板的另一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