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氨水中焦油渣无害化全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144370发布日期:2022-08-16 22:59阅读:121来源:国知局
剩余氨水中焦油渣无害化全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焦油渣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剩余氨水中焦油渣无害化全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2.煤焦油渣是焦化行业中的副产品,含有有毒、有害的物质,对环境不利,已被国家明确列为危险废物,必须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处理。目前焦油渣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直接利用及分离利用。其中直接利用分为:配煤炼焦、燃烧利用、制备活性炭。分离利用为:萃取分离、热解分离、离心分离。配煤炼焦:煤焦油黏度大,配煤时造成配煤准确率降低,影响焦炭质量稳定。燃烧利用:燃烧不充分,而污染环境,且热效率较低。制备活性炭:现处于实验室内研究,尚未工业化。萃取分离:所用溶剂多含芳烃,造成二次污染。热解分离:能耗较高、分解出的致癌物质苯并芘难以处理。离心分离:工艺流程简单、操作性强和经济效益高。
3.煤焦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和氨水的混合物,焦油的氨水的混合物采用焦油氨水分离装置进行分离,分离的原理是采用分离介质的密度不同实现焦油和氨水的分离从而生产出焦油、循环氨水、剩余氨水,剩余氨水中含有焦油渣,后处理过程存在焦油渣处理现场气味大、污染严重、环保不达标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剩余氨水中焦油渣处理现场气味大、污染严重、环保不达标的问题,提供一种剩余氨水中焦油渣无害化全处理系统;该系统能够改善作业区域环境质量和作业环境,且设备占地小、能耗低。
5.为了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剩余氨水中焦油渣无害化全处理系统,该系统包括:
6.机械化澄清槽,液化罐,分离装置;
7.所述机械化澄清槽用于分离剩余氨水中的焦油渣;
8.所述液化罐用于将来自机械化澄清槽的焦油渣液化;
9.所述分离装置用于来自液化罐液化后的焦油渣分离;
10.所述液化罐设置在机械化澄清槽下方,使得所述机械化澄清槽的出渣口能够直接将焦油渣排入液化罐;
11.所述液化罐和所述分离装置通过管道连接。
12.与现有技术相比,通过将液化罐设置在机械化澄清槽下方,机械化澄清槽的出渣口能够直接将焦油渣排入液化罐;焦油渣无二次倒运,全系统密闭作业彻底改变焦油渣生产区域、道路污染问题;且设备占地小,液化罐在机械化澄清槽出渣口下方,和原工艺相比基本不占用空间,可以在现有的煤焦渣处理系统中进行改造。
附图说明
13.附图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14.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实施提供的剩余氨水中焦油渣无害化全处理系统图。
15.附图标记说明
16.1—机械化澄清槽2—液化罐3—研磨装置4—传输装置
17.5—分离装置6—焦油渣输入管道7—高温氨水入口8—高温氨水出
18.口9—高温蒸汽入口10—高温蒸汽出口11—尾气吸收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19.在本文中所披露的范围的端点和任何值都不限于该精确的范围或值,这些范围或值应当理解为包含接近这些范围或值的值。对于数值范围来说,各个范围的端点值之间、各个范围的端点值和单独的点值之间,以及单独的点值之间可以彼此组合而得到一个或多个新的数值范围,这些数值范围应被视为在本文中具体公开。
20.在本实用新型中,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使用的方位词如“上、下、左、右”通常是指参考附图所示的上、下、左、右;“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
21.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焦油渣来源为剩余氨水中的焦油渣,含有苯类、酚类、萘类等多种有毒物质和苯并(a)芘等多种对生物体起致癌作用的有机化合物的危险固体废弃物。
22.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示例性地提供了一种剩余氨水中焦油渣无害化全处理系统,该系统包括:
23.机械化澄清槽1,液化罐2,分离装置5;
24.所述机械化澄清槽1用于分离剩余氨水中的焦油渣;
25.所述液化罐2用于将来自机械化澄清槽的所述焦油渣液化;
26.所述分离装置5用于将来自所述液化罐2液化后的焦油渣分离;
27.所述液化罐2设置在机械化澄清槽1下方,使得所述机械化澄清槽1的出渣口能够直接将焦油渣排入液化罐2;
28.所述液化罐2和所述分离装置5通过管道连接。
29.通过将液化罐2设置在机械化澄清槽1下方,机械化澄清槽1的出渣口能够直接将焦油渣排入液化罐2;焦油渣无二次倒运,全系统密闭作业彻底改变焦油渣生产区域、道路污染问题;且设备占地小,液化罐2在机械化澄清槽2下方,和原工艺相比基本不占用空间;通过管道运输分离产生产生的干粉基本上闻不到味道,解决了运输和使用(包括掺混、输送)过程中污染问题,大大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和职工作业环境。
3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液化罐2设置有搅拌装置。
3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液化罐2为双套加热液化罐,双套加热液化罐,通过往双套中通入循环流动的高温介质对液化罐2进行加热,使得焦油渣液化。
32.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双套加热液化罐,双套分别与所述液化罐2的外周壁形成密闭的第一腔体和第二腔体;所述双套上设有连通所述第一腔体和外部循环装置用于流通循环氨水的第一入口7和第一出口8;所述双套上设有连通所述第二腔
体和外部循环装置用于流通循环蒸汽的第二入口9和第二出口10。高温氨水从第一入口7输入所述第一腔体中,为液化罐2提供热量,再从第一出口8流出;高温蒸汽从第二入口9输入所述第二腔体中,为液化罐2提供热量,再从第二出口10流出。在液化罐2的热负荷较低时,可以通过高温氨水对液化罐2进行加热;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高温氨水来自高温焦油分离水的余热能源,从而使得本实用新型设备能耗低,不增加焦化废水;在液化罐2的热负荷较高时,通过高温蒸汽补充液化罐2所需的热量。
33.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焦油渣无害化全处理系统还包括设置在液化罐2和分离装置5之间的研磨装置3,所述研磨装置3用于破碎液化罐2中输出的液化后的焦油渣。
3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研磨装置3选自管线式研磨泵、螺旋式研磨机或挤压式研磨机。
3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焦油渣无害化全处理系统还包括设置在液化罐2和分离装置5之间的输送装置4,所述输送装置4用于将液化罐2中的液化后的焦油渣液化输送至分离装置。
3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输送装置4包括离心泵、隔膜泵或计量泵。
37.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输送装置和所述研磨装置的设置的位置没有特别的限定,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液化罐2,研磨装置3,输送装置4,分离装置5通过管道依次连接。
38.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分离装置5选自平板离心机或卧式离心机。前述分离装置5能够实现油和渣的有效分离目的。
39.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分离装置5设置有尾气回收装置11,所述尾气回收装置11用于将回收分离装置5分离焦油渣过程中产生的尾气。
4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剩余氨水中的焦油渣从管道6输入机械化澄清槽1中处理后,从机械化澄清槽1的出渣口排入液化罐2中;高温氨水从第一入口7输入所述第一腔体中,再从第一出口8流出,为液化罐2提供热量,将液化罐2中将焦油渣液化,液化后的焦油渣在输送装置4的作用下通过管道输送至研磨装置3中,得到破碎的焦油渣,破碎的焦油输送至分离装置5中进行分离,得到干渣和焦油,通过尾气回收装置11回收分离焦油渣过程产生的尾气。
41.在高温氨水无法焦油渣液化所需的热量时,高温蒸汽从第二入口9输入所述第二腔体中,再从第二出口10流出,为液化罐2补充热量。
42.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此。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包括各个技术特征以任何其它的合适方式进行组合,这些简单变型和组合同样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内容,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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