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机污水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416641阅读:249来源:国知局
一种有机污水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有机污水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0002]随着工业迅速发展,废水的种类和数量迅猛增加,所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量日益增大,对水体的污染也日趋广泛和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和安全。
[0003]高浓度有机废水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有机物浓度高。C0D(ChemicalOxygenDemand,化学需氧量)一般在2000mg/L以上,有的甚至高达几万乃至几十万mg/L,相对而言,BOD(B1chemical Oxygen Demand,生化需氧量或生化耗)较低,很多废水BOD与⑶D的比值小于0.3,采用生化处理方法一般难以达到要求。二是成分复杂。含有毒性物质废水中有机物以芳香族化合物和杂环化合物居多,还多含有硫化物、氮化物、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三是色度高,有异味。有些废水散发出刺鼻恶臭,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将净化有机废水和焚烧结合节约资源。
[0005]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包括焚烧炉、二燃室、余热锅炉和蒸馏釜;
[0006]所述焚烧炉、二燃室、余热锅炉和蒸馏釜依序通过管路连接;
[0007]所述焚烧炉中燃烧高危废物;焚烧炉中燃烧产生的气体通入二燃室中进一步燃烧;所述二燃室中燃烧产生的气体通入余热锅炉冷却;所述余热锅炉产生的热量传递给蒸馏釜为蒸馏釜加热;蒸馏釜加热后分离出有机废水中的有机物。
[0008]可选地,所述蒸馏釜和所述焚烧炉之间还连接有送风管路,用于将所述蒸馏釜产生的气体通入所述焚烧炉燃烧。
[0009]可选地,所述蒸馏釜和所述二燃室之间还连接有送风管路,用于将所述蒸馏釜产生的气体通入所述二燃室燃烧。
[0010]可选地,所述蒸馏釜和所述焚烧炉之间还连接有浓缩产物管管路,用于将所述蒸馏釜蒸馏所得到的浓缩产物通入所述焚烧炉燃烧。
[0011]可选地,浓缩产物管管路的端部设置有雾化喷嘴,所述雾化喷嘴用于将所述蒸馏釜蒸馏所得到的浓缩产物雾化喷入所述焚烧炉燃烧。
[0012]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简单,有效利用资源,通过将焚烧过程中烟气冷却产生余热用于高浓度有机废水的蒸馏,将蒸馏所得到的浓缩产物与气化产物用于危废焚烧,从而达到节省能源、提高焚烧产能并处置难以处置的高浓度有机废液的目的。适用于同时具备危废焚烧和废水处理能力的场所。
【附图说明】
[0013]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4]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中一种有机废水处理系统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6]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包括焚烧炉1、二燃室2、余热锅炉3和蒸馏釜4;焚烧炉1、二燃室2、余热锅炉3和蒸馏釜4依序通过管路连接;焚烧炉I中燃烧高危废物;焚烧炉I中燃烧产生的气体通入二燃室2中进一步燃烧;二燃室2中燃烧产生的气体通入余热锅炉3冷却;余热锅炉3产生的热量传递给蒸馏釜4为蒸馏釜4加热;蒸馏釜4加热后分离出有机废水中的有机物。下面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机废水处理系统展开详细的说明。
[0017]如图1所示,蒸馏釜4和焚烧炉I之间还连接有送风管路,用于将蒸馏釜4产生的气体通入焚烧炉I燃烧。蒸馏釜4和二燃室2之间还连接有送风管路,用于将蒸馏釜4产生的气体通入二燃室2燃烧。通过上述方式可以帮助提高危废焚烧效率。高浓度有机废水在蒸馏釜4的作用下进行浓缩,得到C0D>50Wmg/L的浓缩液或者泥状物质。同时产生的气体中通常含有氨气等可燃性气体,由送风管送至焚烧炉I内部作为助燃性物质,提高炉内温度。
[0018]如图1所示,蒸馏釜4和焚烧炉I之间还连接有浓缩产物管管路,用于将蒸馏釜4蒸馏所得到的浓缩产物通入焚烧炉I燃烧。浓缩产物管管路的端部设置有雾化喷嘴,雾化喷嘴用于将蒸馏釜4蒸馏所得到的浓缩产物雾化喷入焚烧炉I燃烧。所得的浓缩液采用雾化喷嘴喷入焚烧炉I内,提高低热值危废的燃烧效率;所得泥状物质则与低热值危废隔层铺入焚烧炉I内焚烧,以达到提高焚烧效率,减少能源浪费。
[0019]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简单,有效利用资源,通过将焚烧过程中烟气冷却产生余热用于高浓度有机废水的蒸馏,将蒸馏所得到的浓缩产物与气化产物用于危废焚烧,从而达到节省能源、提高焚烧产能并处置难以处置的高浓度有机废液的目的。适用于同时具备危废焚烧和废水处理能力的场所。
[0020]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术语“上”、“下”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1]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说明了大量具体细节。然而能够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实践。在一些实例中,并未详细示出公知的方法、结构和技术,以便不模糊对本说明书的理解。类似地,应当理解,为了精简本实用新型公开并帮助理解各个实用新型方面中的一个或多个,在上面对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中,本实用新型的各个特征有时被一起分组到单个实施例、图、或者对其的描述中。然而,并不应将该公开的方法解释呈反映如下意图:即所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要求比在每个权利要求中所明确记载的特征更多的特征。更确切地说,如权利要求书所反映的那样,实用新型方面在于少于前面公开的单个实施例的所有特征。因此,遵循【具体实施方式】的权利要求书由此明确地并入该【具体实施方式】,其中每个权利要求本身都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单独实施例。
[0022]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范围当中。
【主权项】
1.一种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焚烧炉、二燃室、余热锅炉和蒸馏釜; 所述焚烧炉、二燃室、余热锅炉和蒸馏釜依序通过管路连接; 所述焚烧炉中燃烧高危废物;焚烧炉中燃烧产生的气体通入二燃室中进一步燃烧;所述二燃室中燃烧产生的气体通入余热锅炉冷却;所述余热锅炉产生的热量传递给蒸馏釜为蒸馏釜加热;蒸馏釜加热后分离出有机废水中的有机物。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蒸馏釜和所述焚烧炉之间还连接有送风管路,用于将所述蒸馏釜产生的气体通入所述焚烧炉燃烧。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蒸馏釜和所述二燃室之间还连接有送风管路,用于将所述蒸馏釜产生的气体通入所述二燃室燃烧。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蒸馏釜和所述焚烧炉之间还连接有浓缩产物管管路,用于将所述蒸馏釜蒸馏所得到的浓缩产物通入所述焚烧炉燃/9ti ο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浓缩产物管管路的端部设置有雾化喷嘴,所述雾化喷嘴用于将所述蒸馏釜蒸馏所得到的浓缩产物雾化喷入所述焚烧炉燃烧。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有机污水处理系统,包括焚烧炉、二燃室、余热锅炉和蒸馏釜;所述焚烧炉、二燃室、余热锅炉和蒸馏釜依序通过管路连接;所述焚烧炉中燃烧高危废物;焚烧炉中燃烧产生的气体通入二燃室中进一步燃烧;所述二燃室中燃烧产生的气体通入余热锅炉冷却;所述余热锅炉产生的热量传递给蒸馏釜为蒸馏釜加热;蒸馏釜加热后分离出有机废水中的有机物。本实用新型工艺流程简单,有效利用资源,通过将焚烧过程中烟气冷却产生余热用于高浓度有机废水的蒸馏,将蒸馏所得到的浓缩产物与气化产物用于危废焚烧,从而达到节省能源、提高焚烧产能并处置难以处置的高浓度有机废液的目的。适用于同时具备危废焚烧和废水处理能力的场所。
【IPC分类】F23G7/06, F23G7/04, C02F1/16
【公开号】CN205328652
【申请号】CN201521127655
【发明人】薛东凯, 窦磊
【申请人】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6月22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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