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4959650阅读:342来源:国知局
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包括废气处理塔,所述废气处理塔的上下两端分别设有废气出口和废气入口,该废气入口连通于木炭窑的烟气主管道,所述烟气主管道内设有冷凝器,该冷凝器与冷却水池构成一循环回路,所述冷凝器为延伸于烟气主管道内的螺旋管状换热器,所述螺旋管状换热器的一端通过冷却水循环泵连通于所述冷却水池,另一端通过水管连通于所述冷却水池。本实用新型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可以全面地处理废气中的各种污染物,并且可以长期稳定运行。
【专利说明】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废气处理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实木木炭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烟气,传统木炭加工多采用小土窑,烟气难以收集,从而产生大量的污染。连排窑比单体小土窑有所改进,废气排放较集中,容易收集处理。但目前仍缺乏针对木炭窑废气的处理装置。
[0003]常见的连排窑有并排的多孔窑,循环地处于进料、闷烧、冷却、出料等工作状态,闷烧时产生的烟气通过顶部的排气孔自然排放,形成废气
[0004]废气主要来源为木材高温闷烧时所挥发出的VOC以及烟气,具有温度较高,湿度大,粉尘大的特点。木材闷烧产生的VOC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萜和萜烯类化合物,其碳架可以看作是异戊二烯的倍数及其含氧衍生物。如A-菔烯、B-菔烯、茨烯、苎烯、月桂烯等。另一类是非萜烯类挥发物,多为甲酸、乙酸和丙酸等有机酸,也包括甲醛、乙醛和糠醛等少量的有害气体。由于废气成分复杂,现有的废气处理装置难以解决。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以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
[000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7]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包括废气处理塔,所述废气处理塔的上下两端分别设有废气出口和废气入口,该废气入口连通于木炭窑的烟气主管道,所述烟气主管道内设有冷凝器,该冷凝器与冷却水池构成一循环回路,所述冷凝器为延伸于烟气主管道内的螺旋管状换热器,所述螺旋管状换热器的一端通过冷却水循环泵连通于所述冷却水池,另一端通过水管连通于所述冷却水池。
[0008]优选的,在上述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中,所述烟气主管道倾斜设置,其底端的开口与一冷凝液池连通。
[0009]优选的,在上述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中,所述螺旋管状换热器靠近所述烟气主管道的顶端开口处设置。
[0010]优选的,在上述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中,所述烟气主管道和废气入口之间依次设有一氧化碳燃烧器、废气收集罩和弓I风机。
[0011]优选的,在上述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中,所述一氧化碳燃烧器包括阻火器、燃烧嘴和点火装置。
[0012]优选的,在上述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中,所述废气处理塔的内部具有一流动空间,该流动空间沿废气流动方向依次设置有填料层、除雾层和低温等离子除烟除异味装置,所述填料层和除雾层之间形成有第一雾化空间,所述第一雾化空间内设置有第一雾化喷嘴。
[0013]优选的,在上述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中,所述填料层包括第一填料层以及位于所述第一填料层上方的第二填料层,所述第一填料层和第二填料层之间形成有第二雾化空间,所述第二雾化空间内设置有第二雾化喷嘴。
[0014]优选的,在上述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中,所述流动空间的底端形成有一储水箱,该储水箱的底端通过喷淋水泵以及管道分别连通于所述第一雾化喷嘴和第二雾化喷嘴,所述储水箱的顶端所在高度低于所述废气入口所在高度,所述第一填料层所在位置高于所述废气入口。
[0015]优选的,在上述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中,所述木炭窑包括并排设置的多个烟气管道,所述多个烟气管道分别与所述烟气主管道连通。
[001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冷凝器设置在倾斜的烟气主管道中,高温烟气顺延倾斜管道自然向上流动,被位于主管道内螺旋管状换热器冷却后,将烟气中的部分低沸点有机物冷凝,形成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木焦油、木醋,同时通过位于倾斜烟气主管道底端开口处的冷凝液池进行回收。自烟气主管道顶端开口排放的废气进一步经过一氧化碳燃烧器和废气处理塔进行净化,从而实现对废气中各种污染物的全面处理。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8]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9]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0]参图1所示,木炭窑的顶端并列设置有多个烟气管道11,烟气管道11的顶端共同与一烟气主管道12连通。烟气主管道12倾斜设置,其用以对来自多个烟气管道11的废气进行收集,高温烟气进入烟气主管道12后延倾斜管道可以自然向上流动。
[0021]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包括设置于烟气主管道12内的冷凝器211,冷凝器211与冷却水池212构成一冷却的循环回路。冷凝器211为延伸于烟气主管道12内的螺旋管状换热器,螺旋管状换热器靠近烟气主管道12的顶端开口处设置。螺旋状换热器的一端通过冷却水循环泵213连通于冷却水池212,另一端通过水管214连通于冷却水池212。
[0022]烟气主管道12的底端开口与一冷凝液池22连通,高温烟气在烟气主管道12中流动时,被烟气主管道12内的冷凝器211冷却,将烟气中部分低沸点有机物冷凝,形成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木焦油、木醋,木焦油和木醋在重力的作用顺延烟气主管道12向下流动,并被位于其底端开口处的冷凝液池22收集。
[0023]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还包括一废气处理塔23,废气处理塔23的上下两端分别设有废气出口 231和废气入口 232,该废气入口 232与烟气主管道12的顶端出口连通。
[0024]废气处理塔23的内部具有一流动空间,该流动空间内沿废气流动方向上依次设置有第一填料层233、第二填料层234、除雾层235和低温等离子除烟除异味装置236,第二填料层234和除雾层235之间形成有第一雾化空间,第一雾化空间内设置有第一雾化喷嘴239,第一填料层233和第二填料层234之间形成有第二雾化空间,第二雾化空间内设置有第二雾化喷嘴237。流动空间的底端形成有储水箱238,储水箱238的底端通过喷淋水泵240以及管道分别连通于第一雾化喷嘴236和第二雾化喷嘴237。储水箱238的顶端所在高度低于废气入口 232所在高度,第一填料层233所在位置高于废气入口 232的高度。
[0025]烟气主管道12和废气入口 232之间依次设置有一氧化碳燃烧器24、废气收集罩25和引风机26。
[0026]一氧化碳燃烧器24包括阻火器、燃烧嘴和点火装置,可以将废气中的一氧化碳和部分的有机物燃烧去除,燃烧后的废气仍含有烟尘污染和部分残留有机物,被废气收集罩25进行收集,通过引风机26送入废气处理塔进行处理。
[0027]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可以全面地处理废气中的各种污染物,并且可以长期稳定运行。
[0028]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29]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废气处理塔,所述废气处理塔的上下两端分别设有废气出口和废气入口,该废气入口连通于木炭窑的烟气主管道,所述烟气主管道内设有冷凝器,该冷凝器与冷却水池构成一循环回路,所述冷凝器为延伸于烟气主管道内的螺旋管状换热器,所述螺旋管状换热器的一端通过冷却水循环泵连通于所述冷却水池,另一端通过水管连通于所述冷却水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主管道倾斜设置,其底端的开口与一冷凝液池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管状换热器靠近所述烟气主管道的顶端开口处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主管道和废气入口之间依次设有一氧化碳燃烧器、废气收集罩和引风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氧化碳燃烧器包括阻火器、燃烧嘴和点火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废气处理塔的内部具有一流动空间,该流动空间沿废气流动方向依次设置有填料层、除雾层和低温等离子除烟除异味装置,所述填料层和除雾层之间形成有第一雾化空间,所述第一雾化空间内设置有第一雾化喷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填料层包括第一填料层以及位于所述第一填料层上方的第二填料层,所述第一填料层和第二填料层之间形成有第二雾化空间,所述第二雾化空间内设置有第二雾化喷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流动空间的底端形成有一储水箱,该储水箱的底端通过喷淋水泵以及管道分别连通于所述第一雾化喷嘴和第二雾化喷嘴,所述储水箱的顶端所在高度低于所述废气入口所在高度,所述第一填料层所在位置高于所述废气入口。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炭窑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木炭窑包括并排设置的多个烟气管道,所述多个烟气管道分别与所述烟气主管道连通。
【文档编号】B01D53/00GK203971439SQ201420409109
【公开日】2014年12月3日 申请日期:2014年7月23日 优先权日:2014年7月23日
【发明者】蒋建平, 张昊, 刁国平 申请人:苏州克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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