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花洒连接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48032阅读:675来源:国知局
一种花洒连接头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花洒的安装部件,尤其是一种花洒连接头。



背景技术:

现有淋雨用的花洒的顶部设有与水管连接的接头,一般使用一种角度可调的接头,方便使用者自由调节喷洒方向,但是一般的花洒大多是直接从出水孔喷出水,其水流对人体的冲击力较大,会使人感觉不舒适。目前一些淋浴花洒通过在接头上设置进气孔,在出水的过程中伴随着吸入空气,使水与空气混合形成气泡水,作用在人体上获得更舒适的洗浴感受,但具有进气效果的接头对结构稳定性要求较高,结构容易出现异常,影响水气混合效果,且在关闭水龙头时,由于内部负压造成水逆流,水会从进气孔渗出,特别是在频繁开关水流的时候,经过长期的使用会在组件表面留下水迹甚至产生氧化作用,影响其外观。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的一种花洒连接头,在进气孔与出水通道之间设置挡水环,通过间隙吸入空气与水体进行混合,结构稳定,提高水气混合效果。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花洒连接头,包括进水接头、出水接头和螺母套件,所述进水接头下端为一球头结构,球头内设有进水通道,通过螺母套件将球头限定在出水接头的顶部,所述出水接头内设有进水隔板对应球头的出水口,该进水隔板上设有进水孔,所述进水通道通过该进水孔连通出水接头下端设置的出水通道;所述出水通道的侧壁上环绕设有至少一进气孔,通过在出水通道与进气孔之间设置一挡水环,该挡水环与出水通道的内壁形成间隙以使得出水通道与进气孔连通。

上述结构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进水隔板的底面上设有导水柱沿出水通道方向延伸,该导水柱设置位于进水隔板的中心位置。

更进一步改进,所述进水隔板与挡水环连接,两者为一体成型结构,结构的稳定性更好。

为了使进水接头和出水接头连接更紧密,所述球头与出水接头之间设有密封圈,防止漏水。

上述结构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进水通道的下端内径呈台阶状逐渐收窄至出水口,使水压增大喷出。

更进一步改进,所述球头的出水口与进水隔板之间形成一空腔,水流从出水口喷出释放到空腔内,有利于进一步增大水压使水流通过进水隔板。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该花洒头连接组件利用进水隔板使水流从空腔进入到出水通道时,产生曝气效果通过进气孔从外界空气吸入空气进入出水通道内,这样空气与水体混合形成气泡水,在进气孔与出水通道之间设置挡水环,空气通过间隙进入,不仅使进气效果更好,且能防止水逆流造成渗漏,避免因渗水对组件外观造成影响,同时其结构可靠稳定,能提高水气混合效果,增加淋浴的舒适度。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进一步的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纵向剖视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和图2所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花洒连接头,通过该连接组件将花洒头与供水管连接,其包括进水接头1、出水接头2和螺母套件3,进水接头1下端为一球头11结构,球头11内设有进水通道12,利用螺母套件3将球头11限定在出水接头2的顶部,球头11可沿任意方向活动转动,进水接头1连接供水管,出水接头2连接花洒头,这样通过球头11调节花洒的喷洒方向。为了使进水接头1和出水接头2连接更紧密,上述球头11与出水接头2之间设有密封圈5,防止漏水。

在上述结构中,进水通道12的下端内径呈台阶状逐渐收窄至出水口,使水流经过进水通道12从出水口喷出时,水压得到增大;进一步的,在出水接头2内设置进水隔板4,位于球头11的出水口下方,出水口与进水隔板4之间形成一空腔,水流从出水口喷出释放到空腔内,水流在空腔内得到进一步的增压,增加水压有利于水流快速通过进水隔板4上的进水孔41,由于进水孔41足够较小从而产生曝气作用。优选的,进水隔板4的底面上设有导水柱43沿出水通道22方向延伸,该导水柱43设置位于进水隔板4的中心位置。上述的密封圈5的安装位置刚好压在进水隔板4上,更加稳定进水隔板4的结构。

进一步,在出水通道22的侧壁上设有至少一个进气孔21,进气孔21环绕侧壁排布连通出水通道22与外界,在出水通道22与进气孔21之间设置一挡水环42,本实施例中,进水隔板4与挡水环42两者为一体成型的结构,结构的稳定性更好,该挡水环42放置在出水通道22内壁上设置的环形凹槽内,使挡水环42与出水通道22的内壁形成间隙以使得空气能够从进气孔21吸入,通过间隙进入到出水通道22里。

在使用该连接组件连接花洒头进行淋浴时,水流从进水通道12进入到空腔,水压增大,再从空腔通过进水隔板4进入到出水通道22时,产生曝气效果,通过进气孔21从外界空气吸入空气进入出水通道22内,这样空气与水体混合形成气泡水,在吸气的过程中,挡水环42不仅使进气效果更好,且能够防止水逆流,有效解决花洒接头渗水的问题,结构稳定可靠,提高水气混合效果,增加淋浴的舒适度。

以上所述的结构,只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的结构,只要其以相同的手段达到本发明的技术效果,都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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