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烘干功能的大豆粉碎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5777阅读:38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大豆粉碎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烘干功能的大豆粉碎机。



背景技术:

大豆分离蛋白是以低温脱溶大豆粕为原料生产的一种全价蛋白类食品添加剂。大豆分离蛋白中蛋白质含量在90%以上,氨基酸种类有近20种,并含有人体必需氨基酸。其营养丰富,不含胆固醇,是植物蛋白中为数不多的可替代动物蛋白的品种之一。大豆分离蛋白存在形式的分类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根据沉降指数的分类法。大豆蛋白质经高速离心后,按照离心沉降指数分为2S、7S、11 S、15S共4级,其中7S和11S为主要成分,也是球蛋白的主要成分,约占总蛋白的70%,它们对大豆分离蛋白的功能特性起着十分重要的主导作用。另一种是根据免疫学特性的分类法。可以分为a一浓缩球蛋白(约占15%)、13一浓缩球蛋白(约占28%)、^y一浓缩球蛋白(约占3%)、可溶性球蛋白(约占40%)4类。大豆分离蛋白是表面活性剂,它既能降低水和油的表面张力,又能降低水和空气的表面张力,易于形成稳定的乳状液,在烤制食品、冷冻食品及汤类食品的制作中,加入大豆分离蛋白作乳化剂可使制品状态稳定。大豆分离蛋白沿着它的肽链骨架,含有很多极性基,所以具有吸水性、保水性和膨胀性,分离蛋白的吸水力比浓缩蛋白要强许多,而且几乎不受温度的影响,分离蛋白在加工时还有保持水份的能力,最高水分保持能力为14g水/g蛋白质。分离蛋白加入肉制品中,能形成乳状液和凝胶基质防止脂肪向表面移动,因而起着促进脂肪吸收或脂肪结合的作用,可以减少肉制品加工过程中脂肪和汁液的损失,有助于维持外形的稳定,分离蛋白的吸油率为154%。它使分离蛋白具有较高的粘度、可塑性和弹性,既可做水的载体,也可做风味剂、糖及其它配合物的载体,这对食品加工极为有利。大豆蛋白中,分离蛋白的发泡性能最好,利用大豆蛋白质的发泡性,可以赋予食品以疏松的结构和良好的口感。当肉切碎后,用分离蛋白与鸡蛋蛋白的混合物涂在其纤维表面,形成薄膜,易于干燥,可以防止气味散失,有利于再水化过程,并对再水化产品提供合理的结构。

一般大豆分离蛋白过程中都会用到原料粉碎机,普通的粉碎机会由于原料的水分过高,会导致粉碎机的部分筛网被堵,影响物料及时排出粉碎室,使电流波动剧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带烘干功能的大豆粉碎机,它在原料粉碎前加装烘干装置,烘干原料的水分,易于原料粉碎,方便及时排出粉碎室,保证电流波动稳定,而且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等优点。

为了解决背景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粉碎机、烘干装置、第一进料口、第一出料口、进料泵、第二进料口、进气口、粉碎室、电机、第二出料口;粉碎机机身内设有粉碎室,粉碎机顶部设有第二进料口和进气口,粉碎机底部设有第二出料口,粉碎机后面安装有电机,粉碎机与电机连接,粉碎机上方设有烘干装置,烘干装置顶部设有第一进料口,烘干装置底部设有第一出料口,第一出料口上连接有进料泵,进料泵另一端与第二进料口连接。

所述的进料泵通过一端的泵管与第一出料口连接,进料泵通过另一端的泵管与第二进料口连接。

所述的进料泵上设有开关控制按钮。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它在原料粉碎前加装烘干装置,烘干原料的水分,易于原料粉碎,方便及时排出粉碎室,保证电流波动稳定,而且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粉碎机;2-烘干装置;3-第一进料口;4-第一出料口;5-进料泵;6-第二进料口;7-进气口;8-粉碎室;9-电机;10-第二出料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它包含粉碎机1、烘干装置2、第一进料口3、第一出料口4、进料泵5、第二进料口6、进气口7、粉碎室8、电机9、第二出料口10;粉碎机1机身内设有粉碎室8,粉碎机1顶部设有第二进料口6和进气口7,粉碎机1底部设有第二出料口10,粉碎机1后面安装有电机9,粉碎机1与电机9连接,粉碎机1上方设有烘干装置2,烘干装置2顶部设有第一进料口3,烘干装置2底部设有第一出料口4,第一出料口4上连接有进料泵5,进料泵5另一端与第二进料口6连接。

所述的进料泵5通过一端的泵管与第一出料口4连接,进料泵5通过另一端的泵管与第二进料口6连接。

所述的进料泵5上设有开关控制按钮。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为:原料在进入粉碎机1之前,会先进入烘干机进行水分烘干,然后通过料泵将原料送入粉碎机1进行粉碎、排出,进行水分烘干的原料更易于粉碎、排出。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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