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中生物实验用试管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49330阅读:405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中生物实验用试管夹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生物实验领域 ,具体为一种高中生物实验用试管夹。



背景技术: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人们对于知识的学习越来越重视,目前,在高中生物实验当中,经常会使用到试管,实验的过程中试管外部难免会有液体流出,许多化学物品具有腐蚀性,会对人的双手造成伤害,有时会通过对试管加热,对其中的物质进行实验,但是加热后试管外部会很烫使其无法直接拿取,只有等其冷却后再进行拿取,这样会影响实验的精确性,从而给学生以及教师在进行实验过程中带来诸多不便,因此急需针对这类生物实验设置一款试管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中生物实验用试管夹,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高中生物实验用试管夹,包括底板、橡胶垫、第一夹臂、第二夹臂和手指环,所述第一夹臂通过旋转轴与第二夹臂铰接安装,所述第一夹臂以及第二夹臂的一端皆安装有手指环,且第一夹臂与第二夹臂靠近手指环一端之间通过复位弹簧连接,所述第一夹臂以及第二夹臂远离手指环的一端设有连接柱,且连接柱通过套管安装有辅夹臂,所述辅夹臂、第一夹臂以及第二夹臂的内侧壁上皆设有橡胶垫,且橡胶垫上均匀分布有防滑垫,所述旋转轴的底部通过支撑杆安装有底板,且底板的顶部安装有固定架。

优选的,所述套管上设有两组限位孔,且连接柱上设有与限位孔配合使用的两组弹簧卡柱。

优选的,所述第一夹臂以及第二夹臂与复位弹簧的连接处皆安装有固定块,且固定块之间固定有限位触头。

优选的,所述传送带铰接有钢丝网,且钢丝网上均匀分布有过水孔,所述传送带上均匀分布有通孔。

优选的,所述辅夹臂之间的夹持尺寸小于第一夹臂与第二夹臂之间的夹持尺寸。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高中生物实验用试管夹相对于传统试管夹设置了辅夹臂,使得实验过程中能够夹持两个试管进行实验,提高了实验单人完成的效率,设置的底板和固定架便于其他实验仪器的使用,使得试管夹能够在夹持试管的基础上实现实验架的效果,提高了试管夹的实用性,便于推广使用,设置的手指环便于试验人员的夹持,同时设置的复位弹簧可以通过弹簧的弹力对试管进行夹持,避免长时间手持试管夹造成的不便和疲劳,便于实验的进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中:1-底板;2-辅夹臂;3-固定架;4-防滑垫;5-橡胶垫;6-套管;7-限位孔;8-连接柱;9-第一夹臂;10-旋转轴;11-支撑杆;12-第二夹臂;13-固定块;14-复位弹簧;15-手指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高中生物实验用试管夹,包括底板1、橡胶垫5、第一夹臂9、第二夹臂12和手指环15,第一夹臂9通过旋转轴10与第二夹臂12铰接安装,第一夹臂9以及第二夹臂12的一端皆安装有手指环15,且第一夹臂9与第二夹臂12靠近手指环15一端之间通过复位弹簧14连接,复位弹簧14便于试管的夹持,手指环15便于试验人员使用,第一夹臂9以及第二夹臂12与复位弹簧14的连接处皆安装有固定块13,且固定块13之间固定有限位触头,第一夹臂9以及第二夹臂12远离手指环15的一端设有连接柱8,且连接柱8通过套管6安装有辅夹臂2,辅夹臂2可以夹持第二试管,辅夹臂2之间的夹持尺寸小于第一夹臂9与第二夹臂12之间的夹持尺寸,套管6上设有两组限位孔7,且连接柱8上设有与限位孔7配合使用的两组弹簧卡柱,辅夹臂2、第一夹臂9以及第二夹臂12的内侧壁上皆设有橡胶垫5,且橡胶垫5上均匀分布有防滑垫4,旋转轴10的底部通过支撑杆11安装有底板1,且底板1的顶部安装有固定架3,固定架3可以在试管下方放置其他实验仪器。

具体使用方式:使用时,根据需求将辅夹臂2通过套管6安装在第一夹臂9和第二夹臂12的连接柱上,然后通过手指环15将第一夹臂9和第二夹臂12打开,并将试管放在第一夹臂9和第二夹臂12之间,同时将另一个试管放在辅夹臂2之间,当试管下方需要其他仪器时,将仪器放置在固定架3上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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