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菌液过液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复合微生物肥料菌液过液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复合微生物肥料生产企业在培养微生物菌的时候,会产生微量沉淀物,造粒工作在使用这些菌液时,经常会因为杂质问题,造成计量不准,甚至堵管,存在产品质量无法保证的缺陷。为此,提出一种复合微生物肥料菌液过液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复合微生物肥料菌液过液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复合微生物肥料菌液过液装置,包括支架,所述支架的左侧顶部从左到右依次安装有菌液储存罐、过滤箱和沉淀箱,所述菌液储存罐的顶部设有进料口,所述过滤箱的内部从上之下依次设有过滤室和杂质室,所述过滤室的底部通过管道与杂质室的顶部相连通,所述菌液储存罐的右侧底部通过排液管与过滤室相连通,所述过滤室的内部设有过滤网,所述过滤室的右侧连通有贯穿过滤箱的导液管,所述沉淀箱的内部设有U型管,所述U型管的左侧顶部与导液管相连通,所述U型管的右侧顶部连通有贯穿沉淀箱的出液管,所述U型管的底部通过导管连通有杂质罐。
优选的,所述排液管的管口处设有阀门。
优选的,所述杂质室的左侧底部连通有贯穿过滤箱的第一排料管,所述第一排料管的管口处设有阀门。
优选的,所述杂质罐的底部连通有贯穿沉淀箱的第二排料管,所述第二排料管的管口处设有阀门。
优选的,所述导液管的左侧插入于过滤网的内部,所述导液管的外部左侧贯穿有通孔,所述通孔位于过滤网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通孔的数量不少于五个,且通孔均匀分布在导液管的外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装置通过过滤网的设置,使得菌液的过滤效果更好,通过U型管的设置,使得过滤后的菌液中杂质能够沉降,使得菌液的过滤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过滤箱俯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架、2菌液储存罐、3进料口、4过滤箱、5排液管、6过滤室、7杂质室、8过滤网、9导液管、10第一排料管、11沉淀箱、12 U型管、13出液管、14导管、15杂质罐、16第二排料管、17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复合微生物肥料菌液过液装置,包括支架1,所述支架1的左侧顶部从左到右依次安装有菌液储存罐2、过滤箱4和沉淀箱11,所述菌液储存罐2的顶部设有进料口3,所述过滤箱4的内部从上之下依次设有过滤室6和杂质室7,所述过滤室6的底部通过管道与杂质室7的顶部相连通,所述菌液储存罐2的右侧底部通过排液管5与过滤室6相连通,所述过滤室6的内部设有过滤网8,所述过滤室6的右侧连通有贯穿过滤箱4的导液管9,所述沉淀箱11的内部设有U型管12,所述U型管12的左侧顶部与导液管9相连通,所述U型管12的右侧顶部连通有贯穿沉淀箱11的出液管13,所述U型管12的底部通过导管14连通有杂质罐15。
进一步的,所述排液管5的管口处设有阀门,用于控制排液管5的通断。
进一步的,所述杂质室7的左侧底部连通有贯穿过滤箱4的第一排料管10,所述第一排料管10的管口处设有阀门,用于排出杂质室7内的液体和杂质。
进一步的,所述杂质罐15的底部连通有贯穿沉淀箱11的第二排料管16,所述第二排料管16的管口处设有阀门,用于排出杂质罐15内的液体和杂质。
进一步的,所述导液管9的左侧插入于过滤网8的内部,所述导液管9的外部左侧贯穿有通孔17,所述通孔17位于过滤网8的内部,用于导出过滤后的菌液。
进一步的,所述通孔17的数量不少于五个,且通孔17均匀分布在导液管9的外侧,使得菌液的排出更加迅速。
具体的,使用时,将菌液从进料口3投入菌液储存罐2内,需要过滤时,打开排液管5管口处的阀门,使得菌液经排液管5流进过滤室6内,菌液经过滤网8过滤后从通孔17进入导液管9内,然后进入U型管12内,经U型管12从出液管13排出;在此过程中进入过滤室6的菌液首先灌满杂质室7、过滤室6和杂质罐15,被过滤网8过滤后的杂质沉到杂质室7内,流经U型管12的菌液内残留杂质沉降后经导管14落进杂质罐15内,需要排出杂质室7和杂质罐15内部杂质时,分别打开第一排料管10和第二排料管16即可,排出的含杂质液体可进行再次过滤,从而过滤出杂质中的菌液。杂质室7和杂质罐15由于通过管道和导管14分别与过滤室6和U型管12相连通,所以过滤室6和U型管12内菌液流动时对杂质室7和杂质罐15内部的液体影响较小,从而防止杂质室7和杂质罐15内部的杂质再次混入过滤室6和U型管12内。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