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姜根提取物的精制集成提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82793阅读:39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姜根提取物的精制集成提取装置,属于天然产物提取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化妆品用的姜根提取物的制备过程中,精制除杂是非常重要的步骤,直接影响到产品的稳定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目前常用的方法有活性炭脱色、膜截留、树脂分离、絮凝等技术,但这些技术都存在一些应用上的缺陷,比如工艺周期长,损耗大,成本高,使用有机试剂等。常规的活性炭搅拌除杂过滤麻烦,物质的选择性差;常规的膜截留处理效率低,膜通量易下降;树脂分离成本高,并需要使用有机溶剂;絮凝同样存在过滤麻烦,并且只针对大分子物质的去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姜根提取物的精制集成提取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姜根提取物的精制集成提取装置,其包括精制罐、膜过滤管和循环泵,所述精制罐、膜过滤管和循环泵依次串联形成第一液体回路,精制罐和循环泵还串联形成第二液体回路。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原理为:第一液体回路用于精制,第二液体回路用于单独炭纤维精制除杂,在第一液体回路内,卸去活性炭纤维后,可以用于微滤,压缩空气经过空气过滤器进入精制罐,用于排尽精制罐中的残余提取液。

姜根提取液从进料口加入精制罐,经活性炭纤维过滤后通过循环泵进入膜过滤管,微滤后浓缩液经阀门进入精制罐参与循环,净化液从膜过滤管的侧向出来。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精制罐的顶部设有进气口,精制罐的侧壁上部设有进料口。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进气口的外侧设有空气过滤器。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空气过滤器的过滤孔径为0.2~0.45μm。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精制罐内可拆卸地填装有活性炭纤维。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活性炭纤维的过滤孔径为10~13nm。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膜过滤管内的过滤介质为陶瓷膜、金属膜或PET膜。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过滤介质的孔径为30~200n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1、同步完成除去固体杂质、微生物,简化工艺,缩短工艺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2、产生协同作用,提高精制效率。碳纤维精制除杂时料液的浓度越高,除去的有色物质越多,本案中通过净化液不断的移出,使整体浓度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使除杂更加高效的进行,若非如此,在常温条件下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实现精制效果,如果加热,则虽然可以缩短精制时间,但会造成热敏性成分的分解以及其他活性成分的误吸附;活性炭纤维本身的过滤效果及吸附作用相当于在微滤膜之前不断的对料液进行预处理,可以有效的减少料液对膜的堵塞,减少膜通量的下降,提高整体精制的效率;

3、操作条件在常温或较低的温度进行,有利于保护热敏性成分不被破坏。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精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精制罐;2、膜过滤管;3、循环泵;4、空气过滤器;5、阀门;11、进料口;12、活性炭纤维;13、进气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将有助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但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的是,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用于前述的姜提取物的制备方法的精制装置,其包括精制罐1、膜过滤管2和循环泵3,精制罐1、膜过滤管2和循环泵3依次串联形成第一液体回路,精制罐1和循环泵3还串联形成第二液体回路,第一液体回路和第二液体回路上均设置有若干阀门5,如在精制罐1的出料口与循环泵3之间设有一个阀门5,在循环泵3与膜过滤管2之间设有一个阀门5,在膜过滤管2和精制罐1之间设有一个阀门5。

精制罐1的顶部设有进气口13,精制罐1的侧壁上部设有进料口11。

进气口13的外侧设有空气过滤器4,空气过滤器4的过滤孔径为0.2~0.45μm。

精制罐1内可拆卸地填装有活性炭纤维12,活性炭纤维12的过滤孔径为10~13nm。

膜过滤管2内的过滤介质为陶瓷膜、金属膜或PET膜,过滤介质的孔径为30~200nm。

所述的操作条件为:操作温度常温~55℃,操作压力为0.1~0.3MPa。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为:

将鲜榨的姜汁,从进料口加入精制罐,经活性炭纤维过滤后通过循环泵进入膜过滤管,微滤后浓缩液经阀门进入精制罐参与循环,活性炭纤维和膜过滤管的过滤面积之比为2:1,活性炭纤维的孔径为10nm,膜元件为30nm陶瓷膜,整体操作压力为2kg,常温条件,精制罐料液<1/2时,压缩空气经空气过滤器通过阀门进入精制罐,用于排尽精制罐中的残余提取液,从微滤膜侧面得到姜汁净化液。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做出各种变形或修改,这并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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