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化学实验用烧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56532阅读:502来源:国知局
一种化学实验用烧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烧瓶,特别涉及一种化学实验用烧瓶。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烧瓶是实验室中使用的有颈玻璃器皿,用来盛液体物质,因可以耐一定的热而被称作烧瓶,烧瓶通常有平底和圆底之分,平底的叫做平底烧瓶,圆底的叫圆底烧瓶,烧瓶通常具有圆肚细颈的外观,与烧杯明显地不同。

目前使用的烧瓶都是一体式结构,由于烧瓶的特殊结构,使得烧瓶在使用后进行清理时十分不便,毛刷被过窄的瓶颈卡住而无法对烧瓶内部的残留物质进行有效的清理,并且残留的物质对下一次的实验产生了影响,实用性不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化学实验用烧瓶,可做到便于拆卸烧瓶并进行清洗,同时烧瓶重新接合以后抑制渗漏。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化学实验用烧瓶,包括上瓶身、瓶颈和密封塞,所述上瓶身的顶部设置有瓶颈,所述瓶颈的顶部设置有瓶口,所述瓶颈的内部设置有密封塞,所述上瓶身的内部设置有上密封圈,所述上密封圈的一端设置有上固定板,所述上瓶身的底部设置有下瓶身,所述下瓶身的内部设置有下密封圈,所述下密封圈的一端设置有下固定板,所述上固定板和下固定板的内部均设置有固定孔,所述下瓶身的底部设置有瓶底。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密封塞的外圈与瓶颈的内侧相切。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上密封圈、下密封圈的厚度与上瓶身、下瓶身的厚度相同。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上固定板通过上密封圈与上瓶身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下固定板通过下密封圈与下瓶身固定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瓶身分成上下两个部分,便于使用者将烧瓶拆分并进行清洗,通过在瓶身的内部设置密封圈,并在密封圈的一端设置若干固定板,可通过固定板使密封圈紧密接合,从而使瓶身重新安装好并投入下一次的使用,而不会出现渗漏的现象,增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剖面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瓶底;2、上瓶身;3、瓶颈;4、瓶口;5、密封塞;6、上固定板;7、上密封圈;8、下瓶身;9、下固定板;10、下密封圈;11、固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化学实验用烧瓶,包括上瓶身、瓶颈3和密封塞5,上瓶身2的顶部设置有瓶颈3,瓶颈3的顶部设置有瓶口4,瓶颈3的内部设置有密封塞5,上瓶身2的内部设置有上密封圈7,上密封圈7的一端设置有上固定板6,上瓶身2的底部设置有下瓶身8,下瓶身8的内部设置有下密封圈10,下密封圈10的一端设置有下固定板9,上固定板6和下固定板9的内部均设置有固定孔11,下瓶身8的底部设置有瓶底1。

进一步的,密封塞5的外圈与瓶颈3的内侧相切,密封塞5将瓶颈3严密的封好,防止液体或者气体从烧瓶内泄漏。

上密封圈7、下密封圈10的厚度与上瓶身2、下瓶身8的厚度相同,密封圈的厚度与瓶身的厚度相同,使密封圈可以更好的将瓶身接合,防止渗漏。

上固定板6通过上密封圈7与上瓶身2固定连接,上固定板6与下固定板9紧密结合后,上密封圈7与下密封圈10通过固定板的加紧而紧密接合,防止瓶身内的液体或者气体渗漏。

下固定板9通过下密封圈10与下瓶身8固定连接,下固定板9与上固定板6通过固定孔11内的螺纹钉而加紧,使密封圈可紧密接合。

具体的,将上瓶身2与下瓶身8对准并接合,将上固定板6与下固定板9对准,在固定孔11内安置螺纹钉,使上固定板6与下固定板9加紧,上密封圈7与下密封圈10同时紧密贴合,达到最佳的密封效果,将密封塞5打开,将化学介质倒入烧瓶,再将密封塞5塞入瓶颈3,从而进行下一步的化学实验,当化学实验完成后,将化学介质倒出烧瓶内,将螺纹钉从固定孔11内取出,再将上瓶身2与下瓶身8分离,并对其进行清洗。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将瓶身分成上下两个部分,便于使用者将烧瓶拆分并进行清洗,通过在瓶身的内部设置密封圈,并在密封圈的一端设置若干固定板,可通过固定板使密封圈紧密接合,从而使瓶身重新安装好并投入下一次的使用,而不会出现渗漏的现象,增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性。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