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能监测水流和温度的花洒转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76422阅读:508来源:国知局
一种能监测水流和温度的花洒转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用电器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能监测水流和温度的花洒转接装置。



背景技术:

花洒,又称莲蓬头,原本是一种浇花、盆栽及其他植物的装置。后来有人将之改装成为可作淋浴之用,使之成为浴室常见的装置。花洒是常见的浴室用品之一,是人们洗澡的重要工具。

普通的花洒不能让使用者直接知道花洒出水的温度,必须要使用者亲自用手去尝试水温,这样让花洒的使用变得麻烦,水温过高时还有可能烫伤使用者,为此大部分厂商在花洒本体上设置了温度显示屏,通过内置温度传感器从而实现在显示屏上实时显示水温,但是由于花洒结构多种多样,这就要求按样订做,难以实现标准化生产,造成企业生产成本过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能监测水流和温度的花洒转接装置,除了具有实时监测水流量和水温的功能,还适用于市面上大部份的花洒,无需定制化生产,大大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能监测水流和温度的花洒转接装置,包括前盖、转接头、后盖、叶轮马达、温度传感器以及显示装置;所述前盖和后盖卡合连接;所述转接头安装在前盖和后盖之间;所述转接头包括由上往下依次设置的第一连接部、监测管道组件以及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一连接部上端设有用于与花洒手柄连接的内螺纹,所述第二连接部下端设有与热水器出水管连接的外螺纹,所述第一连接部与所述监测管道组件之间设有第一挡板,所述第一挡板上设有出水孔,所述监测管道组件与第二连接部之间设有第二挡板,所述第二挡板上设有进水孔;所述监测管道组件由位于后侧的第一安装座和位于前侧的第二安装座组成,所述第一安装座和第二安装座卡合连接,并形成密闭的水流仓;所述叶轮马达设于所述水流仓内;所述温度传感器安装在第二安装座上,其探针伸入所述水流仓内;所述显示装置安装在所述第二安装座前侧;所述叶轮马达、温度传感器分别电信号连接所述显示装置。

优选地,所述进水孔设置为两个,左右对称分布,且均为半椭圆形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中水流冲击叶轮马达的叶轮实现动能转化成电能,给显示装置供电,同时叶轮的旋转圈数变成流量计数显示在显示装置上,温度传感器检测实时水温并在显示装置上显示,让使用者直观的了解所用水的流量及实时温度,此外,本实用新型还适用于市面上大部份的花洒,无需定制化生产,大大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2为图1中A-A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监测管道组件的主视图。

图5为图4中B-B剖视图。

图6为图4中C-C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揭示了一种能监测水流和温度的花洒转接装置,包括前盖1、转接头2、后盖3、叶轮马达4、温度传感器5以及显示装置6;所述前盖1和后盖3卡合连接;所述转接头2安装在前盖1和后盖3之间;所述转接头2包括由上往下依次设置的第一连接部21、监测管道组件22以及第二连接部23,所述第一连接部21上端设有用于与花洒手柄连接的内螺纹211,所述第二连接部23下端设有与热水器出水管连接的外螺纹231,所述第一连接部21与所述监测管道组件22之间设有第一挡板24,所述第一挡板24上设有出水孔241,所述监测管道组件22与第二连接部23之间设有第二挡板25,所述第二挡板25上设有进水孔251;所述监测管道组件22由位于后侧的第一安装座221和位于前侧的第二安装座222组成,所述第一安装座221和第二安装座222卡合连接,并形成密闭的水流仓223;所述叶轮马达4设于所述水流仓223内;所述温度传感器5安装在第二安装座222上,其探针51伸入所述水流仓223内;所述显示装置6安装在所述第二安装座222前侧;所述叶轮马达4、温度传感器5分别电信号连接所述显示装置6。

作为实施例的优选方式,所述进水孔251设置为两个,左右对称分布,且均为半椭圆形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将本装置第一连接部21与花洒手柄连接,第二连接部23与热水器出水管连接,水流经过进水孔251进入水流仓223,再经过出水孔241供水给花洒,水流经过进水孔251后,冲击叶轮马达4的叶轮,产生能量转换,给显示装置6供电的同时叶轮的旋转圈数变成流量计数显示在显示装置6上,此外,温度传感器5检测实时水温并在显示装置6上显示,这就让使用者很直观的了解所用水的流量及实时温度,同时,本实用新型还适用于市面上大部份的花洒,无需定制化生产,大大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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